許多澳洲家庭的子女或孫輩住在香港, 新加坡, 中國內地, 美國或其他地方. 當澳洲的住宅或投資物業由住在海外的受益人繼承時, 稅務後果可能與住在澳洲的繼承人截然不同.
資本利得稅與主要居所豁免
一般情況下, 繼承一套死者曾經居住的家庭住宅, 往往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出售而無須繳納資本利得稅. 自2019年12月起, 外國稅務居民一般不能享有主要居所豁免. 因此, 住在海外的受益人出售繼承的住宅, 可能須就原本對澳洲繼承人免稅的增值繳納資本利得稅.
死者本身的居民身份也很重要. 如果死者去世時已是外國稅務居民超過六年, 即使繼承人住在澳洲, 死者原本累積的豁免也可能喪失.
外國稅務居民的其他稅務差異
- 外國稅務居民在作為外國居民的期間, 一般不享有資本利得稅折扣.
- 海外業主出售澳洲房產時, 買方通常須預扣部分售價交給澳洲稅務局, 除非賣方取得清稅證明.
- 各州對外國業主徵收額外的土地稅及印花稅. 部分州對繼承的房產有豁免或優惠, 但規則因州而異.
- 即使是通過繼承取得房產, 外國投資規則也可能要求申報.
規劃方案
- 考慮由哪位受益人繼承哪項資產. 把房產留給住在澳洲的繼承人, 把其他資產留給海外繼承人, 可能降低整體稅負.
- 考慮是否由遺囑執行人在遺產管理期間出售房產.
- 考慮使用遺囑信託以增加靈活性, 同時留意2026年擬議的信託稅務改革.
- 子女移居海外或迴流澳洲時, 檢視遺囑.
擬議的資本利得稅改革
擬議自2027年7月1日起取消50%資本利得稅折扣, 會令情況更加複雜. 待法例確定後, 應再次確認適用於外國稅務居民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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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 律師及調解員,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 (墨爾本).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 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 聯邦稅務及養老金法律適用於全澳洲; 遺囑及房產法律因州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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