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多利亚州获得认证 (probate)的遗嘱, 并不会自动在其他地方获得承认. 每个国家都会按照本国法律, 自行决定外国遗嘱是否有效, 可以如何使用. 如果您的家庭在墨尔本有住宅, 同时在香港, 中国内地, 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有银行账户, 房产或生意, 最好在问题落到遗嘱执行人身上之前, 就提早规划.
维州对遗嘱的要求
根据《1997年遗嘱法》 (维州), 遗嘱必须为书面形式, 由立遗嘱人在两名同时在场的见证人面前签署, 见证人随后也须签名. 这几乎是所有普通法国家都承认的标准.
维州另设有一项“安全网”. 即使文件没有正确签署或见证, 只要最高法院确信死者有意以该文件作为遗嘱, 仍可批准其作为遗嘱. 这通常称为“豁免权” (dispensing power).
不过, 豁免权是维州的规定. 其他国家的法院或银行, 未必因为维州法院接受了一份非正式签署的文件, 就承认它是有效遗嘱.
在维州使用外国遗嘱
维州对在其他地方订立的遗嘱相当宽容. 《1997年遗嘱法》 (维州)第17条规定, 只要遗嘱符合以下任何一地的法律, 即视为已妥善签署: 签署地; 立遗嘱人签署时或去世时的住所地 (domicile); 或立遗嘱人的国籍国.
因此, 在吉隆坡或新加坡正确签署的遗嘱, 一般可以在这里申请认证. 不过, 登记处仍会要求提供遗嘱原件 (或经法院认证的副本), 必要时的英文译本, 有时还需要有关外国法律的证明.
“国际遗嘱”
自2015年3月10日起, 维州依据一项国际公约承认“国际遗嘱”. 这类遗嘱须在两名见证人及一名获授权人士面前签署, 并由获授权人士附上证明书. 在维州, 澳洲执业律师及公证人均为获授权人士.
国际遗嘱在所有已采纳该公约的国家, 其形式均获承认. 但并非每个国家都已加入, 因此请逐一确认您持有资产的国家.
在两地拥有资产的家庭可以怎么做
- 按国家列出资产. 不动产一般受其所在地法律管辖.
- 考虑分别订立遗嘱. 一份处理澳洲资产, 其他国家各一份, 可以加快各地的认证程序. 撤销条款必须小心拟定, 以免一份遗嘱撤销另一份.
- 严格按规定签署. 请两名非受益人的成年见证人同时在场. 不要指望海外会承认任何豁免权.
- 预先准备文件. 海外登记机构通常要求维州遗嘱认证书或遗嘱的公证及海牙认证 (apostille)副本, 以及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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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 律师及调解员,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 (墨尔本).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 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 除另有说明外, 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