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多利亞州獲得認證 (probate)的遺囑, 並不會自動在其他地方獲得承認. 每個國家都會按照本國法律, 自行決定外國遺囑是否有效, 可以如何使用. 如果您的家庭在墨爾本有住宅, 同時在香港, 中國內地, 馬來西亞或新加坡有銀行賬戶, 房產或生意, 最好在問題落到遺囑執行人身上之前, 就提早規劃.
維州對遺囑的要求
根據《1997年遺囑法》 (維州), 遺囑必須為書面形式, 由立遺囑人在兩名同時在場的見證人面前簽署, 見證人隨後也須簽名. 這幾乎是所有普通法國家都承認的標準.
維州另設有一項“安全網”. 即使文件沒有正確簽署或見證, 只要最高法院確信死者有意以該文件作為遺囑, 仍可批准其作為遺囑. 這通常稱為“豁免權” (dispensing power).
不過, 豁免權是維州的規定. 其他國家的法院或銀行, 未必因為維州法院接受了一份非正式簽署的文件, 就承認它是有效遺囑.
在維州使用外國遺囑
維州對在其他地方訂立的遺囑相當寬容. 《1997年遺囑法》 (維州)第17條規定, 只要遺囑符合以下任何一地的法律, 即視為已妥善簽署: 簽署地; 立遺囑人簽署時或去世時的住所地 (domicile); 或立遺囑人的國籍國.
因此, 在吉隆坡或新加坡正確簽署的遺囑, 一般可以在這裡申請認證. 不過, 登記處仍會要求提供遺囑原件 (或經法院認證的副本), 必要時的英文譯本, 有時還需要有關外國法律的證明.
“國際遺囑”
自2015年3月10日起, 維州依據一項國際公約承認“國際遺囑”. 這類遺囑須在兩名見證人及一名獲授權人士面前簽署, 並由獲授權人士附上證明書. 在維州, 澳洲執業律師及公證人均為獲授權人士.
國際遺囑在所有已採納該公約的國家, 其形式均獲承認. 但並非每個國家都已加入, 因此請逐一確認您持有資產的國家.
在兩地擁有資產的家庭可以怎麼做
- 按國家列出資產. 不動產一般受其所在地法律管轄.
- 考慮分別訂立遺囑. 一份處理澳洲資產, 其他國家各一份, 可以加快各地的認證程序. 撤銷條款必須小心擬定, 以免一份遺囑撤銷另一份.
- 嚴格按規定簽署. 請兩名非受益人的成年見證人同時在場. 不要指望海外會承認任何豁免權.
- 預先準備文件. 海外登記機構通常要求維州遺囑認證書或遺囑的公證及海牙認證 (apostille)副本, 以及譯本.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在澳洲及海外擁有資產的家庭擬定跨境遺囑, 並提供公證服務. 如需安排保密諮詢, 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 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 我們可使用普通話, 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 律師及調解員,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 (墨爾本).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 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 除另有說明外, 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