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沒有任何中立方參與的情況下,試圖了結價值數以百萬計的遺產。一個兄弟姐妹既是執行人又是受益人;另一個是家裡非正式的”會計”;第三個每年飛回來一次,總覺得被矇在鼓裡。沒有任何一方處於中立地位。
中立的中間人做什麼
- 掌握信息,並在同一時間向所有人提供同一版本。
- 就事論事作決定,而不是看關係親疏:何時出售、以什麼價格、是否支付有爭議的債務。
- 保持溝通文明。 彼此已經無法交談的兄弟姐妹,仍然可以分別與中間人溝通。
- 在語言和文化上搭橋。 華人家庭的成員可能分處墨爾本、新加坡和上海;有人更習慣普通話或粵語,有人更看重面子而非速度。同時懂法律和家庭文化的中立者,能夠彌合這些差距。
誰可以擔任這個角色
- 專業執行人或共同執行人,在遺囑中委任。
- 獨立遺產管理人,經各方同意委任;或在家人無法達成一致、執行人有利益衝突時,由最高法院委任。
- 調解員,不作決定,而是幫助家人自己達成協議。在家庭供養索償案件中,法院通常要求開庭前先調解,而合適的調解員往往能促成和解。
- 家庭會議的主持人,在父母在世時進行,讓父母親自說明意願,在疑問變成怨氣之前得到解答。
獨立性的價值
由於獨立中間人與結果沒有利害關係,家人往往願意接受其決定,而同樣的決定若出自兄弟姐妹,則難以被接受。正是這種接受,使遺產得以了結。
常見問題
什麼是中立的遺囑執行人?
中立的遺囑執行人是不作為受益人、獨立管理遺產的人,通常是專業人士。由於與結果沒有利害關係,他們可以向所有人提供同一版本的信息、就事論事作決定並保持溝通文明,家人也往往比較容易接受其決定,而同樣的決定若出自兄弟姐妹則難以被接受。
家人無法達成一致時,可以委任獨立遺產管理人嗎?
可以。獨立遺產管理人可經家人同意委任;如家人無法達成一致或執行人有利益衝突,也可由最高法院委任。其後由該管理人取代家庭成員,負責遺產管理工作。
在維州,家庭供養索償必須先調解嗎?
在家庭供養索償案件中,法院通常要求各方在開庭前先進行調解。調解員不作決定,而是幫助家人自己達成協議;合適的調解員往往能促成和解,避免開庭的費用和公開曝光。
父母在世時,中立的主持人能幫上忙嗎?
能。主持人可以在父母在世時主持家庭會議,讓父母親自說明意願,家人也可以當面提問。及早提出並解答這些疑問,有助於避免它們在父母去世後演變成怨氣。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