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在澳洲的亞裔家庭,大部分財富並不在個人名下,而是放在擁有房產的自管養老基金(self-managed super fund,SMSF),以及經營生意或持有投資的家族公司中。創業的長輩往往既是SMSF受託公司的成員兼董事,又是家族公司的主要股東和唯一或主要董事。
這位長輩去世時,遺囑並不能自動控制這兩種架構。養老金受SMSF信託契約(trust deed)和養老金法律規管;股份屬於遺產,但誰控制公司,則取決於公司章程和董事是誰。把兩者一併規劃,才能避免家人在最需要的時候被擋在門外。
第一部分:SMSF成員去世
基金現在由誰控制?
SMSF一般要求所有成員都是受託人,或者是公司受託人的董事。成員去世後,架構通常必須調整。ATO表示,受託人在成員去世後有六個月時間重組,受託人變更須在28天內通知ATO。
在大多數情況下,已故成員的法定遺產代理人(legal personal representative,即遺囑執行人,或沒有遺囑時的遺產管理人)可以代替逝者出任受託人或董事,直至開始支付身故福利。其他做法包括委任新的受託人或董事,或把福利轉出並結束基金。
公司受託人會令過渡簡單得多。如果是個人受託人,房地產等基金資產的業權可能須轉到新受託人名下;如果是公司受託人,公司繼續存在,只需更換董事。
身故受益人指定(death benefit nomination)
成員的養老金不屬於遺產,除非支付給遺產。誰能收到,取決於:
- 信託契約:ATO明確表示,即使與成員遺囑不同,也必須遵守信託契約。各SMSF契約允許的指定方式和形式要求差異很大。
- 有約束力的身故受益人指定(binding death benefit nomination):如有有效的指定,受託人一般必須遵從。有些契約允許不會失效的指定,有些則須定期更新。不符合契約形式要求的指定可能無效。
- 養老金法律:福利一般只能支付給受供養人(配偶、子女、相互依存關係的人)或法定遺產代理人。
- 受託人酌情決定:沒有有約束力的指定時,由余下的受託人在契約和法律範圍內決定。如果餘下的受託人本身也是潛在受益人,例如第二任配偶,就可能引起衝突。
“儘快”支付福利
養老金法律要求成員去世後,其福利須儘快(as soon as practicable)兌付。法律沒有固定期限,但任何延誤都應有合理理由並記錄在案。受供養人一般可以選擇一筆過領取或領取收入流(養老金);非受供養人,例如經濟上不依賴父母的成年子女,必須一筆過領取,支付給他們的應稅部分可能須繳稅。
如果基金持有流動性低的資產,例如家族生意使用的商業物業,受託人可能需要出售物業,或以實物轉給受益人。這需要事先規劃。
第二部分:股東去世後的公司股份
股份按遺囑轉移
以逝者本人名義持有的股份屬於遺產,按遺囑轉移;如果沒有有效遺囑,則按無遺囑繼承規則處理。由信託或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則不屬於遺產,按該信託或公司的規則處理。
股份轉移(transmission of shares)
執行人不會自動成為股東。根據《公司法》的可替換規則(replaceable rules,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遺產代理人可以申請登記為股份持有人,或把股份轉讓給受益人。在私人公司中,董事通常有權拒絕登記轉讓。許多家族公司有自己的章程改變了這些規則,例如賦予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
公司通常要求執行人先取得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或遺產管理書,才會辦理。之後更新股東名冊,並通知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
家族公司的控制權
控制權來自兩方面:有投票權的股份和董事會。常見問題包括:
- 不同類別股份:有些股份有投票權,有些只有股息。給子女“平均分股份”,不一定等於平均分控制權。
- 誰繼承投票權:把全部投票股份留給一個孩子,或留給由一人控制的遺囑信託,會改變家族內部的平衡。
- 股東協議:可能載有身故時的買賣條款,有時以保險提供資金。
董事
如果一位董事去世,其他董事通常可以繼續經營公司。真正的問題出現在逝者是唯一董事兼唯一股東的時候。沒有董事,就沒有人能操作銀行賬戶、籤合同或支付員工工資。《公司法》允許已故唯一董事兼股東的遺產代理人委任新董事,但實際上往往要等遺囑認證下來,可能需時數月。
有用的規劃包括:趁身體健康時委任第二位董事,採用對身故情況作出規定的公司章程,以及訂立涵蓋股權的持久授權書。
SMSF成員和公司股東檢查清單
- 閱讀SMSF信託契約,確認內容是最新的。
- 確認SMSF是否設有公司受託人;如沒有,考慮設立。
- 訂立或檢查符合契約要求的有約束力身故受益人指定。
- 規劃您身後由誰控制SMSF,包括願意接手的執行人。
- 列出所有公司股份及其持有方式。
- 閱讀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中有關身故的條款。
- 考慮增設一名董事或候補董事。
- 確保遺囑、SMSF指定和公司文件互相一致。
常見問題
SMSF成員去世後會怎樣?
餘下的受託人(通常連同逝者的法定遺產代理人)須在六個月內調整受託架構,並儘快支付身故福利。誰能收到福利,取決於信託契約、有效的有約束力指定和養老金法律。
我的遺囑能控制SMSF嗎?
不能直接控制。養老金只有支付給遺產時才按遺囑分配。通常要通過符合契約規定的有約束力身故受益人指定來作出安排。
股東去世後,公司股份會怎樣?
股份屬於股東的遺產。執行人一般可以登記為持有人,或按遺囑把股份轉給受益人,但須遵守公司章程。
公司唯一董事去世怎麼辦?
執行人一般可以委任新董事,但往往要先取得遺囑認證。在此之前公司可能無法運作,所以生前委任第二位董事通常較為穩妥。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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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