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在中國、臺灣、馬來西亞或印尼去世,家人已經在當地辦完手續:公證處出具了繼承權公證書,法院作出了判決,或者已經取得遺囑認證。後來才想起,逝者在墨爾本還有銀行賬戶,在澳洲證券交易所有股票,或在悉尼有一套公寓。大家自然會問:在海外辦好的文件,在澳洲能不能直接用?
有時這些文件幫助很大,但往往單靠它們並不足夠。澳洲的法院、銀行和土地登記機構各有要求,答案取決於海外文件的種類、出具國家,以及澳洲資產的價值和類型。
常見的海外文件
中國繼承權公證書
在中國大陸,繼承通常由公證處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確認;繼承人之間有爭議的,則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些文件依中國法律確定繼承人,但並不是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或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澳洲法院不會對其重新蓋印(reseal)。不過,它們在澳洲申請中可作為重要證據,例如證明誰是近親屬,或證明家人已就遺產分配達成一致。
臺灣繼承文件
臺灣沒有類似澳洲的遺囑認證制度。繼承人一般通過戶籍資料、繼承系統表、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以及在需要時經公證的遺產分割協議或法院裁判來證明繼承權。與中國公證書一樣,這些文件屬於證據,而不是可以重新蓋印的認證。
馬來西亞遺囑認證
馬來西亞與澳洲一樣,由高等法院簽發遺囑認證和遺產管理書;小額遺產另有依小額遺產法例作出的分配令。在本文討論的文件中,馬來西亞的認證與澳洲認證最為接近,但能否重新蓋印,要看資產位於澳洲哪個州。
印尼文件
印尼繼承人通常依靠繼承人證明書或聲明,視乎家庭背景和資產類型,可由公證人、地方政府官員或法院裁定出具。這些都不是認證,不能在澳洲重新蓋印,但可以支持在澳洲的申請。
重新蓋印還是在澳洲重新申請
重新蓋印是指澳洲州最高法院在外地簽發的認證上加蓋本院印章,使其與本地認證具有同等效力。由於海外法院已審查過遺囑和執行人的委任,這通常比重新申請快。
只有來自特定地方的認證才能重新蓋印,而且各州各自規定名單。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目前只對澳洲其他州和領地,以及英聯邦王國(Commonwealth realm)國家(例如英國、新西蘭)的認證重新蓋印,並明確表示香港、印度、南非等地近年的認證在新州不能重新蓋印。其他州規定不同,在一個州不能重新蓋印的認證,在另一個州可能獲接受。公證書和繼承人證明不是認證,在澳洲任何州都不能重新蓋印。
不能重新蓋印時,通常的做法是在澳洲重新申請認證,視情況可以是:
- 以遺囑副本申請遺囑認證(遺囑原件由海外法院保存時);
- 附遺囑的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with the Will annexed),例如執行人不願或不能擔任時;
- 無遺囑時申請遺產管理書。
海外文件則作為這次申請的支持證據。
外國法證據
當澳洲法院需要判斷涉及外國法律的問題時,例如遺囑按訂立地法律是否有效,或按中國、印尼法律誰是繼承人,法院可能要求提供該外國法律的證據。通常由在該國具執業資格的律師宣誓作出外國法宣誓書(affidavit of foreign law),說明相關規定及如何適用於本案事實。由於澳洲法院要依賴這份宣誓書來理解它平時不適用的法律,因此必須認真準備。
經認證的翻譯
非英文文件都必須附有英文譯本。法院一般要求譯者宣誓或出具證明,確認譯文準確;許多銀行要求由NAATI認證翻譯員翻譯。家人即使語言能力很好,自行翻譯也很少被接受。通常還需要同時提交原件或經適當核證的副本。
澳洲銀行接受海外文件嗎?
銀行、股票登記處和養老金基金各自設定要求。餘額較小時,有些機構會憑死亡證明、顯示繼承權的海外文件、法定聲明和彌償書放款,無需澳洲認證;金額較大時,通常會要求澳洲認證或重新蓋印的認證。房地產則不同:要過戶或出售不動產,土地登記機構幾乎一定要求澳洲認證或重新蓋印。
提交給澳洲機構的海外文件也可能需要認證。中國和印尼都是海牙認證公約(Apostille Convention)成員,來自這兩國的文件一般可以辦理附加證明書(apostille);馬來西亞不是成員國,其文件一般須改為辦理領事認證(legalisation);臺灣文件則一般需要通過相應的代表機構辦理認證。辦理文件前,請先問清每個機構的要求,以免重複辦理。
實用步驟
- 列出所有澳洲資產、所在州份及大約價值。
- 收集海外認證、公證書或法院裁判、遺囑、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 詢問每個澳洲機構的要求,部分小額資產可能無需認證即可領取。
- 如需認證,確認海外認證能否在該州重新蓋印,或是否須重新申請。
- 安排經認證的英文翻譯,以及所需的海牙認證或其他認證。
- 如涉及外國法律,委託該國律師準備外國法宣誓書。
常見問題
中國的繼承權公證書在澳洲能用嗎?
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它不是遺囑認證,不能重新蓋印。銀行對小額餘額可能接受;涉及房產或較大資產時,通常需要在澳洲重新申請認證。
馬來西亞的遺囑認證能在澳洲重新蓋印嗎?
要看州份。各州最高法院都有自己可重新蓋印的國家名單,而且這些名單曾有變化。如不能重新蓋印,可以把馬來西亞認證作為證據,在澳洲重新申請。
海外文件交給澳洲法院需要翻譯嗎?
需要。所有非英文文件都必須附有經譯者確認的準確英文譯本,許多機構還要求NAATI認證翻譯。
什麼是外國法宣誓書?
這是由在其他國傢俱執業資格的律師宣誓作出的證據,說明該國法律如何適用,例如遺囑是否有效或誰是繼承人。當外國法律影響案件結果時,澳洲法院可能要求提供。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我們為持有中國、臺灣、馬來西亞、印尼及其他亞洲地區文件的家庭領取澳洲遺產。我們會審閱海外文件,就相關州份應選擇重新蓋印還是重新申請認證提供意見,並與海外當地律師合作取得外國法宣誓書和合適的證明文件。本所公證人可處理需要送回海外使用的文件;我們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服務,在文件和家人涉及多種語言時尤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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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