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庭一邊在澳洲,一邊在亞洲。父親退休後回到檳城,但仍保留著Box Hill的公寓;母親住在香港,在悉尼有一筆定期存款;祖父母早已回到上海,手上仍持有幾十年前買的澳洲股票。當這位親人在海外去世,家人就要面對一個問題:人在遠方,如何處理澳洲這部分遺產?
這個過程是可以處理好的,但與在澳洲去世的情況有幾點不同:死亡證明是外國的,遺囑執行人可能住在海外,可能涉及不止一個國家的法律,家人還要弄清楚該向澳洲哪個州辦理。本文逐一說明。
海外死亡證明與翻譯
澳洲的法院和各機構都需要死亡證明。親人在海外去世時,就是當地簽發的死亡證明或同等記錄。需要注意:
- 多準備幾份原件或官方核證副本。澳洲的銀行、股票登記處、養老金基金和法院可能各要一份。
- 如死亡證明不是英文,必須附英文譯本。法院一般要求譯者以宣誓書或證明書確認譯文準確,許多機構要求由NAATI認證翻譯員翻譯。
- 有些機構要求死亡證明在簽發國辦理海牙認證(apostille)或其他認證。中國、香港、印尼和新加坡都是海牙認證公約成員;馬來西亞不是,其文件一般須辦理領事認證(legalisation)。
- 如果因當地做法沒有正式死亡證明,可以用醫院、火化或戶籍記錄等其他證據,並在宣誓書中加以說明。
向哪個州的法院申請?
澳洲沒有統一的全國遺囑認證法院,各州和領地的最高法院負責本轄區內財產的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逝者生前住在海外的,一般以澳洲資產所在的州為起點。
- 如果澳洲資產全部在維州,通常向維州最高法院申請。
- 如果在多個州都有土地,可以將一個州的認證在其他州重新蓋印(reseal),或分別申請認證。
- 銀行賬戶和股票,機構可能接受澳洲任何一個州的認證;但土地必須按土地所在州的法律處理。
住所地:動產與不動產
按照澳洲法院適用的一般國際私法規則:
- 不動產(土地和房屋)適用其所在地法律。墨爾本的公寓無論有沒有遺囑,都按維州法律繼承。
- 動產(銀行賬戶、股票、現金和個人物品)一般適用逝者去世時住所地(domicile)的法律,即逝者視為永久家園的國家。
這在沒有遺囑時最為關鍵。假如一位住所地在馬來西亞的人沒有立遺囑就去世,他在墨爾本的公寓可能按維州的無遺囑繼承規則(intestacy)分配,而他在澳洲的銀行存款可能按馬來西亞法律分配,兩者結果可能不同。住所地是法律概念,並不只是最後居住的地方;如果當事人晚年在多國之間搬遷,住所地可能會有爭議。
有遺囑時,只要遺囑按簽署地、逝者住所地、慣常居所地或國籍國的法律有效(涉及土地的,也可按土地所在地法律),澳洲法律一般都會承認。
是否需要澳洲遺囑認證?
不一定,要看澳洲資產的種類以及各機構的要求。
- 土地:出售或過戶房地產,幾乎一定需要澳洲認證(或重新蓋印的認證)。
- 銀行賬戶:餘額較小時,許多銀行會憑死亡證明、繼承權證明、法定聲明和彌償書放款。各銀行自行設定門檻和要求。
- 股票:股票登記處也有類似門檻,超過門檻就需要認證。
- 養老金(super):養老金不會自動成為遺產的一部分。基金受託人會按有約束力的受益人指定或基金規則支付,也可能無需認證直接支付給受供養人。
如已有海外認證,應先確認能否在相關州重新蓋印。部分英聯邦國家的認證可在某些州重新蓋印,各州各有名單。不能重新蓋印的,就需要在澳洲重新申請認證,並以海外文件作為證據。
遺囑執行人住在海外
住在海外的遺囑執行人可以申請澳洲認證,但步驟會多一些:在海外簽署的宣誓書必須由獲授權人士見證(通常是公證人或澳洲領事官員),原件還要寄回澳洲。執行人也可以委任澳洲的受託代理人(attorney)代為申請並管理遺產,這在執行人年邁或事務繁忙時很常見。
這還涉及稅務問題。按澳洲稅法,只要遺產至少有一位澳洲居民受託人,或其中央管理和控制在澳洲,一般就屬於居民信託遺產(resident trust estate)。如果遺產完全由海外的執行人管理,可能被視為非居民信託遺產,影響其澳洲收入和資本利得的課稅方式。建議儘早諮詢會計師。
辦理步驟
- 備齊文件:取得海外死亡證明的核證副本、遺囑原件(以及在其他國家訂立的遺囑)和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 翻譯與認證:安排NAATI認證翻譯,以及所需的海牙認證或領事認證。
- 列出澳洲資產:記錄每項資產、所在州份、大約價值以及債務。
- 聯絡各機構:問清釋放或過戶資產需要什麼,是否需要認證。
- 決定認證方式:重新蓋印海外認證、在澳洲重新申請,或在無需認證時不申請。
- 與海外遺產管理協調:確保澳洲和海外程序互不衝突,有多份遺囑時尤其要注意。
- 處理稅務:為逝者申報最後的澳洲個人稅表,為遺產申報信託稅表;如出售澳洲土地,還要考慮外國居民資本利得預扣稅。
- 分配遺產:先清償債務,再分配,併為各國受益人保留記錄。
常見問題
親人在海外去世,在澳洲留有資產,怎麼處理?
澳洲資產仍須按澳洲規則收回。視資產價值和種類,可能需要澳洲認證或重新蓋印的海外認證,涉及土地幾乎一定需要。海外的遺囑和死亡證明會作為證據使用。
海外的死亡證明在澳洲能用嗎?
可以,但必須是原件或核證副本;如不是英文,須附經確認的英文譯本。有些機構還要求海牙認證或領事認證。
逝者生前住在海外,應向哪個州申請?
通常向澳洲資產(尤其是土地)所在的州申請。如在多個州都有土地,一個州的認證往往可以在其他州重新蓋印。
住在海外的遺囑執行人可以在澳洲申請遺囑認證嗎?
可以。執行人可在海外申請,文件須在獲授權人士面前簽署;也可以委任澳洲的受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同時還應考慮遺產的稅務居民身份。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我們為親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中國大陸、臺灣、印尼等地去世、在澳洲留有資產的家庭提供協助。我們會判斷應向哪個州申請、是否需要重新蓋印或重新申請認證,處理與澳洲銀行和登記機構的往來,並與負責海外遺產的律師協調。本所公證人可以製作需要送往海外的文件;無論遺囑執行人和家人身在何處,我們都可以用英語、普通話和粵語與他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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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