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大多數家庭法事務並非由法官判決解決,調解通常是原因所在。對擁有企業、信託或海外物業的分居家庭來說,一場妥善進行的調解可以私下、較快且以遠低於訴訟的成本解決問題。
子女事宜與第60I條證明書
在向法院申請子女安排命令之前,分居的父母一般須真誠嘗試家事糾紛解決,除非適用例外情況,例如家庭暴力或緊急情況。只有經認證的家事糾紛解決執業者,才能簽發《1975年家庭法》第60I條規定、使法院申請得以進行的證明書。我是經認證的家事糾紛解決執業者。
子女安排的調解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中心:與誰居住、與父母各方相處的時間、上學、旅行、語言與文化,以及兩個家庭之間的溝通。協議可以記錄在育兒計劃中,或訂立為同意令。
財產調解
財產分割常涉及家庭住宅及投資物業;企業、公司及家族信託;退休金;以及在中國、香港、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資產。完整坦白的披露至關重要,因為建立在不完整資料上的和解不會持久。如果家族信託實際由一方配偶控制,其資產可能被視為可分配的財產。
仲裁與育兒協調
如果雙方希望不上法院而取得具約束力的決定,家庭法財產糾紛可以透過仲裁解決。我是家庭法仲裁員。子女安排命令作出後,育兒協調員可以協助父母落實命令,並在無須重返法院的情況下解決日常分歧。我也擔任育兒協調員。
時機
許多分居夫婦在分居後的頭幾個月還未準備好談判。接案過程的一部分,是評估各方是否已準備好,以及是否需要先完成估值或財務披露等事項。
安全第一
家事糾紛解決並不適用於所有個案。每宗事務都從評估開始。如有家庭暴力或安全風險,流程可能會分房或線上進行、加以調整,或不予進行。
我們如何協助
我以英語及普通話調解家庭法糾紛,可面對面或線上進行,包括身處不同國家的當事人。本所也可為當事人分別提供意見,但在我擔任調解員的事務中絕不代表任何一方。另參見富裕家族的婚前協議及調解服務與調解流程。
常見問題
就子女安排上法院之前,一定要先調解嗎?
一般需要,除非適用家庭暴力或緊急情況等例外。通常需要經認證家事糾紛解決執業者簽發的第60I條證明書。
財產分割可以調解嗎?
可以。大多數財產分割通過協議解決,往往經由調解,並可訂立為同意令或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
如果前伴侶在海外有資產怎麼辦?
海外資產屬於財產總額的一部分,必須披露。調解可以處理如何估值及處理這些資產,以及協議如何在另一個國家落實。
什麼是家庭法仲裁?
由仲裁員就財產糾紛作出具約束力決定的程序,過程私密,通常比法院快。仲裁不適用於子女安排的糾紛。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