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斯有許多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和印尼的家庭,不少人在西澳大利亞州(西澳)擁有自住房或投資物業。家人離世後,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executor)往往需要先向西澳最高法院申請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才能處理遺產。
執行人常常根本不在珀斯:可能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子女,或仍住在吉隆坡的兄弟姐妹。本文說明西澳遺囑認證的要求、申請方式、一般所需時間,以及身在海外的執行人或其受權人可以如何申請。
在西澳什麼情況下需要遺囑認證?
遺囑認證賦予執行人處理逝者財產的法律權力。西澳最高法院指出,如逝者以個人名義在西澳持有銀行賬戶、股票或房地產等資產,或以分權共有(tenants in common)方式與他人共同擁有房地產,通常都需要申請。
以下情況可能不需要:
- 房地產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在世一方可通過西澳土地局(Landgate)申請轉名;
- 銀行賬戶為聯名戶口,在世一方通常憑死亡證明即可動用;
- 遺產只有個人物品,或只有一輛汽車或摩托車。
法院只會在逝者在西澳留有資產時發出認證。如逝者住在西澳,但所有資產都在海外,西澳法院不會發出認證。銀行、退休金基金和保險公司會告訴您他們的要求,請及早聯繫。
授權的種類
- 遺囑認證(Probate):有遺囑,並由遺囑指定的執行人申請。
- 附遺囑的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with the Will annexed):有遺囑,但沒有指定執行人,或指定的執行人不能或不願申請,一般授予受益人。
- 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沒有有效遺囑,一般授予有權分得遺產的人。
西澳遺囑認證要求:所需文件和資料
申請前請準備:
- 遺囑原件及任何遺囑附錄(codicil)原件,不要拆除訂書釘或加夾子;
- 死亡證明原件;
- 其他執行人簽署的同意書或放棄書(如適用);
- 遺囑見證人的全名和現時地址;
- 逝者的全名、曾使用的其他名字、最後住址,以及簽署遺囑時的婚姻狀況;
- 逝世當日所有資產和負債的詳情,例如物業地址、股票、銀行結餘和車輛資料。
申請本身包括申請動議(motion)、支持宣誓書(affidavit)及資產負債表(statement of assets and liabilities)。
西澳遺囑認證申請步驟
- 逝世後至少等候14天:根據西澳的遺囑認證規則,逝世滿14天后可隨時提出申請。與新州和昆州不同,法院的指引並不要求一般的遺囑認證申請先刊登擬申請公告。
- 準備文件:對於情況簡單的遺產,最高法院的網上申請工具(Probate Wizard)會逐一提問,然後生成申請文件供您打印。如沒有遺囑、只有遺囑副本、申請人不是指定執行人、遺囑沒有正確簽署和見證,或在西澳沒有資產,則不適用,須尋求法律意見。
- 在見證人面前簽署:簽署申請,並在認可見證人面前就宣誓書宣誓或確認。
- 向遺囑認證登記處遞交:親身或郵寄到珀斯的最高法院遞交,附上遺囑原件、死亡證明原件及申請費,建議使用掛號郵寄。法院會保留遺囑原件。
- 回覆查詢:司法常務官(Registrar)會審核申請,可能發出查詢(requisition)要求補充資料,回覆前申請不會繼續處理,所以請提供電郵地址。
- 取得認證:認證會郵寄給您,也可選擇到登記處領取。
西澳遺囑認證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的目標是在約四周內處理申請;網上申請工具的指引則建議預留三至六週。複雜的申請或有查詢時,時間會更長。
分配遺產比取得認證需時更久。在西澳,家庭供養申索(family provision claim)須在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發出後六個月內提出,雖可申請延期,但並不常見。因此執行人通常會等到這段期限過後才分配遺產。西澳法律援助署(Legal Aid WA)認為,一般約一年內完成遺產處理屬合理時間。
海外執行人及通過受權人申請
西澳《1903年遺產管理法》(Administration Act 1903)有幾項規定,對身在海外的執行人尤為重要:
- 在海外親自申請:住在西澳以外的執行人也可申請,但宣誓書須在當地獲授權人士面前宣誓,例如公證人或澳洲領事官員。非居民執行人在認證發出前,還須向法院提供一個西澳送達地址(address for service)。
- 通過受權人申請:如執行人或其他有權取得授權的人在西澳以外,法院可將遺產管理權授予其受權人(attorney),由受權人代表該人辦理,並按法院設定的條件進行。對在亞洲的家庭來說,這往往是可行的方法,但授權書必須適合此用途;為其他目的在海外簽署的一般授權書未必足夠。
- 由管理人取代缺席的執行人:執行人住在西澳以外時,法院可委任附遺囑的遺產管理人。如逝世六個月後執行人仍在西澳以外,而遺產有受損風險,債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申請特別授權。
- 重新蓋印其他地方的認證:澳洲其他州或某些英聯邦司法管轄區的認證,可在西澳重新蓋印(reseal),使其與本地認證具有同等效力。您所在國家的認證是否符合資格須先確認,許多亞洲地區並不適用。
- 其他語言的遺囑:以中文、馬來文或印尼文寫成的遺囑,需要正式翻譯和相關證明文件。
西澳遺產執行人清單
- 確認逝者在西澳有資產,以及每項資產的持有方式。
- 找到遺囑原件,取得死亡證明原件。
- 如有不申請的共同執行人,取得其同意書或放棄書。
- 決定由您親自申請、委託律師,還是通過受權人申請。
- 如身在海外,安排公證人或領事館見證宣誓書,並提供西澳送達地址。
- 為物業購買保險並妥善保管,繼續繳付市政費和業主立案法團費用。
- 記下家庭供養申索的六個月期限,由認證發出日起計。
- 安排逝者最後的報稅,並在出售資產前尋求稅務意見;請留意澳洲資本利得稅規則將於2027年7月1日起改變。
常見問題
西澳遺囑認證有什麼要求?
您需要遺囑原件、死亡證明原件、逝者在西澳的資產和負債詳情,以及見證人資料。申請以動議加宣誓書和資產負債表的方式遞交,而且逝者必須在西澳留有資產。
西澳可以網上申請遺囑認證嗎?
情況簡單的申請,可使用最高法院的網上申請工具準備文件。之後須打印、簽署並由見證人見證,再連同遺囑原件親身或郵寄到登記處遞交。
西澳遺囑認證要多久?
法院的目標是約四周內處理申請,但實際上三至六週較為常見,如有查詢會更久。大多數執行人取得認證後,會等候六個月的家庭供養申索期限屆滿才分配遺產。
可以代海外執行人在西澳申請遺囑認證嗎?
可以。西澳法律容許法院將遺產管理權授予身在州外的執行人的受權人,由其代表執行人辦理。授權書必須合適,法院也可附加條件。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我們協助在西澳有遺產的執行人和家庭,特別是執行人身在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印尼或其他海外地區的個案。我們會就是否需要認證提供意見、準備申請文件、處理登記處查詢,並可安排合適的授權書,讓在澳洲的受權人代執行人申請。本所的公證人可協助處理需要在海外使用的文件;如資產位於其他國家,我們會與當地律師合作。我們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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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