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国家庭而言, 分居时首先要面对的策略问题往往不是“谁分得什么”, 而是“由哪个国家裁决”. 答案可能使结果相差数以百万计, 因为澳洲, 中国大陆, 香港,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分割财产的方式大不相同. 这一选择还会影响费用, 速度, 语言, 隐私, 以及最终命令能否真正得到执行.
澳洲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审理?
对于已婚夫妻, 只要在提起诉讼时任何一方是澳洲公民, 通常居住在澳洲或身处澳洲, 澳洲法院就可以审理双方之间的财产诉讼. 这个门槛很低: 即使生活重心和大部分财富都在海外, 许多跨国家庭仍然符合条件.
对于事实伴侣 (de facto)关系, 规则更严格. 一般而言, 提起诉讼时至少一方须通常居住在澳洲, 且双方关系存续期间须与澳洲有实质联系, 例如双方在澳洲共同生活的时间至少占关系存续期的三分之一, 或在澳洲作出了实质性贡献. 此外, 在关系存续时间, 子女或贡献方面也有门槛要求. (参见本所文章事实伴侣还是单纯共有人?)
离婚本身另有一套标准: 一方须为澳洲公民, 以澳洲为住所地 (domicile), 或在申请前已通常居住在澳洲至少12个月, 且双方须已分居至少12个月.
为什么选择哪个国家很重要
举例来说, 一对夫妻在上海结婚, 十五年前移居墨尔本, 在墨尔本有一套住宅, 在上海有几套公寓, 还通过一家香港公司持有一家在中国的制造企业. 这家企业大部分是在婚前建立的, 并得到丈夫父母的帮助.
- 中国法院一般会着重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可能将婚前财产和父母出资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 而对墨尔本房产的实际控制力可能有限.
- 澳洲法院会审视双方在世界各地的全部财产, 评估双方在整个关系期间的贡献 (包括操持家务和养育子女), 然后考虑未来需求, 例如赚钱能力, 年龄, 健康状况和子女照顾.
- 香港法院会适用其本地的分享原则, 通常以婚姻资产均等分割为起点, 再作调整.
抽象而言, 这些制度没有哪一个“更好”. 合适的诉讼地取决于资产在哪里, 如何取得, 谁作出了什么贡献, 以及命令将需要在哪里执行.
平行诉讼: 如果两个国家都卷入了怎么办?
一方在澳洲起诉, 另一方在中国, 香港或新加坡起诉的情况很常见. 澳洲法院不会简单地让位于海外法院. 根据 Voth v Manildra Flour Mills 和 Henry v Henry 两案确立的标准, 澳洲法院一般只有在澳洲属于明显不适当的诉讼地时, 才会中止 (暂停)本地诉讼. 考虑因素包括:
- 双方及子女与各国的联系;
- 财产所在地, 以及证据和证人所在地;
- 哪一方的诉讼先开始, 以及各自进展到什么阶段;
- 海外法院能否处理全部争议和全部资产;
- 海外命令能否在澳洲获得承认和执行, 反之亦然; 以及
- 任何一方在某一诉讼地是否享有正当优势, 或是否受到不公平对待.
在适当的情况下, 澳洲法院还可以颁发禁诉令, 禁止一方继续进行海外诉讼, 但由于这涉及法院之间的礼让, 法院会审慎使用.
在海外离婚, 但财产在澳洲
在中国大陆 (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协议离婚), 香港, 台湾或其他地方取得的离婚, 只要一方与该国或地区有真实联系, 一般会在澳洲获得承认. 但离婚获得承认并不代表事情就此了结: 如果海外协议或判决没有妥善处理澳洲财产, 一方仍可能在澳洲提起财产诉讼. 海外协议是相关证据, 但对澳洲法院并无自动约束力. 在澳洲离婚后适用的12个月时效, 严格来说并不适用于海外离婚 (Anderson & McIntosh [2013] FamCAFC 200), 但拖延仍有风险.
我们在在国内离了婚, 澳洲的房产怎么办?及香港离婚与澳洲财产两篇文章中有详细介绍.
执行问题: 从一开始就要考虑结局
如果命令无法在资产所在地执行, 再好的命令也没有用. 在选择诉讼地之前, 应考虑:
- 中国大陆: 中国法院可以承认外国离婚, 但外国财产命令的承认和执行则较不确定, 取决于中国关于条约和互惠的规定. 实践中, 较可行的做法往往是取得针对澳洲资产的命令, 或由双方按约定步骤各自转让中国境内的资产.
- 香港: 香港有其本地的法例和程序, 用于承认海外婚姻诉讼命令和判决, 在某些情况下香港法院也有权在海外离婚后给予经济救济. 必须咨询当地律师.
-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两地各有其承认外国家事命令以及在外国离婚后申请经济救济的制度.
如果在海外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澳洲法院可以并且确实会调整澳洲资产的分配, 以反映一方保留的海外资产.
策略步骤
- 尽早在每个相关国家寻求法律意见, 最好由一位了解全局的律师统筹协调.
- 不要忽视海外诉讼. 如果您收到中国或香港法院的传票, 期限可能很短; 不作回应可能使您更难主张澳洲才是合适的诉讼地.
- 未经澳洲法律意见, 不要急于在海外起诉. 启动“错误”的诉讼可能浪费金钱, 并可能影响您在澳洲的立场.
- 考虑通过协商达成跨境和解, 并在各司法管辖区妥善作成法律文件. 这往往比在两个国家打官司更快, 更确定.
常见问题
我的配偶已在中国起诉离婚, 我还能在澳洲上法院吗?
有可能. 如果澳洲法院具有管辖权, 您或许可以在澳洲提起财产诉讼, 并请求法院不要让位于中国的案件. 请尽快行动并寻求法律意见, 时机可能很重要.
中国的离婚协议在澳洲有约束力吗?
离婚本身通常会获得承认. 在中国订立的财产协议对澳洲法院并无自动约束力, 但可以作为双方意愿的有力证据. 如需在澳洲具有约束力, 通常需要将其正式化为同意令或财务协议.
我在海外结婚, 可以在澳洲离婚吗?
可以, 只要符合澳洲的离婚条件. 在哪里结婚并不重要, 但您需要提供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不是英文的, 还需要经认证的翻译件.
我们如何协助您
我们为与澳洲, 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有联系的家庭提供法律意见, 涵盖选择合适的诉讼地, 应对海外诉讼, 以及妥善制作跨境和解文件, 确保其在各国均可落实. 我们可使用英语, 普通话及粤语沟通, 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协调合作.
如需预约保密咨询, 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 或在线提交咨询.
延伸阅读
蔡智勋 Justin Chua, 律师及调解员,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 (墨尔本).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 不构成法律意见. 文中对其他国家法律的介绍仅为一般性概述; 如需相关意见, 请咨询具备该司法管辖区执业资格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