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擔保簽證讓澳洲企業可以在本地無法招聘到合適人才時,擔保海外或已在澳洲的員工工作,併為員工提供通往永久居留的途徑。目前的主要類別為技能需求籤證(Skills in Demand visa,482類別)、僱主提名計劃(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186類別)及偏遠地區僱主擔保簽證(494類別)。程序一般分為擔保(sponsorship)、提名(nomination)及簽證申請三個環節,僱主與員工都須符合各自的法定要求,並在簽證獲批後持續履行義務。
法律框架與近期變化
僱主擔保簽證受《1958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 (Cth))及《1994年移民條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Cth))規管,職業清單、收入門檻及勞動力市場測試要求則通過立法文書設定。自2024年12月7日起,技能需求籤證取代原臨時技能短缺簽證(TSS),並設有以下途徑:
- 專門技能途徑(Specialist Skills):適用於薪酬達到專門技能收入門檻的高收入職位,不受職業清單限制(部分職業組別除外)。
- 核心技能途徑(Core Skills):職業須在核心技能職業清單上,薪酬須達到核心技能收入門檻及市場薪酬水平。
- 勞工協議途徑(Labour Agreement):適用於與政府簽訂勞工協議的僱主,條件可按協議調整。
收入門檻每年7月1日按指數調整,應以提名時有效的金額為準。收入門檻的演變可參閱僱主擔保簽證的收入門檻:從TSMIT到核心技能收入門檻。
186類別永久簽證
- 過渡途徑(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適用於持482簽證(或原457、TSS簽證)的員工。自2024年12月7日起,申請人須在提名職業上累計工作滿兩年,且在不同獲批擔保僱主處的工作時間均可計算,無須全部來自同一僱主。
- 直接申請途徑(Direct Entry):一般須通過職業評估,並具有至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適用於未持過渡簽證或不符合過渡途徑條件的人士。
- 勞工協議途徑:按勞工協議條款辦理。
申請人一般須未滿45歲(另有豁免情況),並符合英語、健康及品格要求。186類別的詳細條件可參閱186僱主提名計劃的申請要求。
辦理流程
- 擔保資格:僱主申請成為標準商業擔保人(Standard Business Sponsor),須證明企業合法經營。
- 勞動力市場測試:核心技能途徑一般須在提名前按規定方式在澳洲刊登招聘廣告並保留記錄,除非適用豁免。
- 提名:證明職位真實、薪酬不低於市場水平及收入門檻,並繳付技能培訓基金稅(SAF levy)。
- 簽證申請:員工證明具備職位所需技能及至少一年相關工作經驗(482核心技能途徑),並符合英語、健康及品格要求。
僱主及員工的持續義務
擔保僱主須按提名條款支付薪酬、保存記錄、在規定期限內向內政部通報變動,並配合合規調查;違反義務可導致罰款、被禁止擔保或民事處罰。482簽證持有人如停止為擔保僱主工作,一般須在規定期間內(目前為180天)找到新的擔保僱主、取得其他簽證或離開澳洲。員工轉換僱主前,新僱主的提名須先獲批准。
常見問題與風險
- 職位與提名職業不相符,或職位並非真實需要。
- 薪酬低於市場水平或收入門檻,或員工被要求以任何方式支付擔保相關費用。根據《移民法》,擔保“付費”屬違法行為,僱主及員工均可能受處罰。
- 員工的工作經驗與職業評估或簡歷不一致。
- 對186過渡途徑的工作時間計算有誤,例如無薪假期或不同簽證期間的時間。
所需文件
僱主方一般須提供企業註冊及財務文件、組織架構、職位說明、僱傭合同、招聘廣告記錄及市場薪酬證據;員工方一般須提供護照、學歷及資格證明、工作證明、英語成績、職業評估(如需)、無犯罪記錄證明及體檢結果。有關其他工作簽證途徑,可參閱澳大利亞工作簽證概覽。
我們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本所有兩位律師為維多利亞州律師公會(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認可的移民法認證專科律師(Accredited Specialists in Immigration Law)。我們可為僱主及員工評估擔保方案、準備擔保、提名及簽證申請、就僱主合規義務提供意見,並處理拒籤複核,服務以普通話、粵語及英語進行。更多資料請參閱本所澳洲移民律師服務頁面;482與186簽證的綜合介紹可參閱澳洲僱主擔保簽證指南。
常見問題
482簽證現在叫什麼?有哪些途徑?
自2024年12月7日起,482類別改稱技能需求籤證(Skills in Demand visa),取代原TSS簽證。主要途徑包括專門技能途徑、核心技能途徑及勞工協議途徑,各途徑對職業清單及收入門檻的要求不同。
186過渡途徑必須為同一僱主工作滿兩年嗎?
不必。自2024年12月7日起,申請人在持482(或457、TSS)簽證期間,在不同獲批擔保僱主處於提名職業上的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合計滿兩年即可符合工作期限要求,但仍須由當前僱主提名。
482簽證持有人離職後可以在澳洲停留多久?
停止為擔保僱主工作後,持有人一般有180天時間找到新的擔保僱主、申請其他簽證或安排離境,但期間不得超過簽證本身的有效期。新僱主的提名獲批後,方可開始為新僱主工作。
員工可以向僱主支付擔保費用嗎?
不可以。《1958年移民法》禁止就擔保或提名收取或支付任何利益,即所謂“付費擔保”。違反規定的僱主及員工均可能面臨罰款、簽證被取消或被禁止擔保等後果。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0年,位於墨爾本,以普通話、粵語及英語為澳洲及海外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 +61 3 9602 3988 或電郵 chuatan@tpg.com.au。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