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提名計劃簽證(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186類別)是由澳洲僱主提名的永久簽證,設有三個類別:臨時居留過渡類別(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直接入境類別(Direct Entry)及勞工協議類別(Labour Agreement)。申請須分為兩部分:僱主先遞交提名,申請人再遞交簽證申請,兩者均須獲批。自2024年12月7日起,482簽證已改為技能需求籤證(Skills in Demand),186簽證的相關要求亦隨之調整。
法律框架
186簽證依據《1958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 (Cth))及《1994年移民條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Cth))設立。適用的職業清單、收入門檻及英語要求,由部長以法律文書公佈,並會定期調整,申請前須確認遞交時適用的規定。
三個類別
臨時居留過渡類別
適用於持482簽證(包括原TSS簽證)或符合條件的457簽證、併為提名僱主工作的人士。申請人一般須在申請前三年內,持相關簽證在提名職業全職工作至少兩年;自2024年12月7日起,為任何經批准的擔保僱主工作的期間一般均可計算,不再限於提名僱主,但須符合相關規定。該類別一般無須另行提交技能評估。
直接入境類別
適用於未經臨時居留過渡途徑的申請人。一般要求包括:提名職業列於適用的職業清單;已取得正面技能評估;在提名職業有至少三年相關全職工作經驗;年齡未滿45歲;具備“合格”英語水平。
勞工協議類別
適用於僱主與聯邦政府簽訂勞工協議的情況,年齡、英語及工作經驗等要求可能依協議而有所放寬。
僱主及提名要求
- 僱主須在澳洲合法並積極經營;
- 職位須真實、全職,並預計在簽證批出後至少持續兩年;
- 保證年收入須不低於核心技能收入門檻(Core Skills Income Threshold)及年度市場薪酬;
- 僱主須在提名時繳付澳洲技能培訓基金徵費(Skilling Australians Fund levy),並不得將任何擔保費用轉嫁申請人。
年齡豁免
部分申請人可獲豁免45歲的年齡上限,例如收入達到高收入門檻者、特定學術或科研人員,以及在偏遠地區工作的部分醫療從業人員。是否適用,須按個案評估。
常見誤區
- 臨時居留過渡類別的工作年期計算錯誤,例如未扣除無薪假期或在其他僱主處的時間;
- 職位描述與實際工作不符,或職位真實性不足;
- 技能評估或英語成績在遞交時已過期;
- 簽證批出後未開始工作或很快離職,依據《1958年移民法》第137Q條可能導致簽證被取消。
通常需要的文件
- 僱傭合同、職位描述及組織架構圖;
- 僱主的經營及財務資料;
- 申請人的技能評估、英語成績及工作經驗證明;
- 工資單及稅務記錄(臨時居留過渡類別);
- 身份文件、體檢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我們如何協助
本所兩位律師為維多利亞州律師協會認證的移民法專科律師(Accredited Specialists in Immigration Law, 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我們可為僱主及申請人評估適合的類別,審閱僱傭安排,準備提名及簽證申請,並就僱主的合規義務提供意見。更多資訊請參閱澳洲移民法律服務及內政部186簽證頁面。
常見問題
186簽證有哪幾個類別?
僱主提名計劃簽證(186類別)設有三個類別:臨時居留過渡類別,適用於持482簽證併為提名僱主工作的人士;直接入境類別,適用於未經臨時居留過渡途徑的申請人;以及勞工協議類別,適用於僱主與聯邦政府簽訂勞工協議的情況。
持482簽證工作多久可以轉186永居?
在臨時居留過渡類別下,申請人一般須在申請前三年內,持482(或原457、TSS)簽證在提名職業全職工作至少兩年。自2024年12月7日起的現行規定一般不再要求該工作經歷全部來自同一擔保僱主,但具體計算須按個案核實,並須扣除無薪假期等期間,計算錯誤是常見的拒籤原因。
186簽證直接入境類別有什麼要求?
一般要求包括:提名職業列於適用的職業清單;已取得正面技能評估;在提名職業有至少三年相關全職工作經驗;年齡未滿45歲;具備“合格”英語水平。部分申請人可獲豁免年齡上限,須按個案評估。
拿到186簽證後可以馬上換工作嗎?
須審慎處理。簽證批出後如未開始為提名僱主工作或很快離職,依據《1958年移民法》第137Q條可能導致簽證被取消。持證人在作出任何工作變動前,應先就個人情況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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