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案件進入法院階段,一般是指對內政部、移民部長或行政複核審裁處(ART)的決定申請司法複核(judicial review)。司法複核與ART的實質複核不同:法院不會重新評估申請人是否應獲發籤證,而只審查決定是否存在“管轄權錯誤”(jurisdictional error),即決定是否依法作出。若法院認定存在此類錯誤,通常會撤銷決定併發回重新考慮,而不是直接批准簽證。
法律框架與管轄法院
移民決定的司法複核受《1958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 (Cth))第8部分規管,並適用《1903年司法法》(Judiciary Act 1903 (Cth))及憲法第75(v)條。依據《移民法》第476條,多數移民決定(包括ART的決定)的司法複核首先由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第二分庭)審理。聯邦法院對部分決定具有原訟管轄權,並審理來自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的上訴。其後,當事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特別上訴許可。
期限
依據《移民法》第477條,向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申請司法複核,須在決定作出之日起35天內提出。法院在符合司法公正利益時可延長期限,但延期並非當然獲准,申請人須解釋延誤原因並顯示申請具有合理依據。上訴亦有各自的期限,應以法院規則為準。
常見的法律錯誤
- 誤解或錯誤適用法律標準;
- 程序不公平,例如未讓申請人回應不利資料,或聆訊中未給予合理陳述機會;
- 未考慮必須考慮的事項,或考慮了不相關的事項;
- 決定在法律意義上不合理,或缺乏證據基礎;
- 超越法定權限,或未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
對事實認定或證據評估的單純不同意見,一般不足以構成司法複核的理由。
程序
- 評估:審閱決定書、ART檔案及聆訊錄音,識別可主張的法律錯誤。代理律師須依據第486I條證明案件具有合理成功前景,方可代為提起訴訟。
- 提起申請:在期限內遞交申請書,列明覆核理由。
- 案件管理:法院會安排排期,並就書面陳述及證據作出指示。
- 聆訊:雙方律師就法律問題作出陳述,法院其後作出判決。
- 結果:若申請成功,決定一般會被撤銷併發回ART或內政部重新考慮;若敗訴,可考慮上訴。
風險與注意事項
- 訴訟費用:敗訴的申請人一般須承擔部長的訴訟費用,提起訴訟前應審慎評估。
- 簽證狀態:司法複核期間,申請人可能須申請過橋簽證以維持合法身份,部分人士的選擇十分有限。
- 期限:錯過35天期限後申請延期,須充分解釋原因。
- 結果有限:即使勝訴,個案仍須重新作出決定,最終結果並不確定。
ART程序的說明可參閱本所關於ART移民複核的介紹;涉及簽證取消的司法複核,可參閱簽證取消的說明。更多問答可參閱澳洲移民法常見問題(第四部分):行政複核審裁庭與司法複核。
所需文件
一般包括被複核的決定書及理由、ART檔案及聆訊錄音、原簽證申請資料、內政部與申請人之間的往來通信,以及身份及簽證狀態證明。
我們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本所有兩位律師為維多利亞州律師公會(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認可的移民法認證專科律師(Accredited Specialists in Immigration Law)。我們可評估決定是否存在可主張的法律錯誤、在期限內提起司法複核或上訴、就過橋簽證及訴訟費用風險提供意見,並在需要時與大律師合作代理,服務以普通話、粵語及英語進行。更多資料請參閱本所澳洲移民律師服務頁面。
常見問題
移民案件的司法複核期限是多久?
依據《移民法》第477條,向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申請司法複核,一般須在決定作出之日起35天內提出。法院可在符合司法公正利益時延長期限,但申請人須解釋延誤原因並顯示申請具有合理依據。
法院會直接批准我的簽證嗎?
不會。司法複核只審查決定是否存在法律錯誤。若申請成功,法院一般會撤銷原決定,併發回ART或內政部依法重新考慮;最終是否獲發籤證,仍取決於重新作出的決定。
ART的決定可以上訴到哪個法院?
多數ART移民決定的司法複核首先由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第二分庭)審理。對該法院判決不服,可在規定期限內上訴至聯邦法院,其後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特別上訴許可。
司法複核敗訴要承擔費用嗎?
一般須承擔。敗訴的申請人通常會被命令支付部長的訴訟費用。因此,提起司法複核前應由律師評估是否存在可主張的法律錯誤及合理的成功前景,代理律師亦須依法作出相應證明。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0年,位於墨爾本,以普通話、粵語及英語為澳洲及海外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 +61 3 9602 3988 或電郵 chuatan@tpg.com.au。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