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好遺囑,感覺像是到了終點。但對許多家庭來說,這其實只走了一半。遺產規劃要真正發揮作用,資產、結構和各項提名都必須與文件相吻合,而這往往取決於簽署之後的後續步驟。
理財顧問、財富管理經理和私人銀行家,常常最先察覺規劃與投資組合之間出現脫節,因為他們看得到賬戶開立、資產買賣以及家庭情況的變化。本文從澳洲法律的一般角度,介紹遺產規劃在簽署後常見的失效之處,以及顧問和律師可以一起討論的問題。這些是需要提出的問題,而不是答案;正確的做法取決於具體情況。
資產持有方式與規劃不符
遺囑一般只處理個人名下的資產。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的資產,通常按生存者取得權(survivorship)歸在世的共有人,不經過遺囑。家族信託或公司持有的資產,受信託契據或公司章程約束,而不是由遺囑決定。如果原本打算注入遺囑信託的賬戶是聯名賬戶,或原本應放在家族信託裡的投資卻以個人名義買入,規劃就可能落空。
- 每個賬戶和每項持倉,是否在規劃所假定的名下?
- 簽署之後新增的資產,有沒有放進預定的實體?
- 現在更改持有方式,會不會引出需要會計師考慮的稅務或印花稅問題?
退休金提名
退休金不會自動成為遺產的一部分。具約束力的身故受益人提名(binding death benefit nomination)是否有效,取決於基金規則和適用法律。有些提名在一段時間後會失效,除非續期;有些基金允許不失效的提名;如果提名了不符合資格的人,或填寫不正確,提名也可能無效。我們另有文章專門討論退休金提名問題。
- 提名屬於有約束力、會失效還是不會失效的類型?上一次與基金確認是什麼時候?
- 提名是否仍然與遺囑一致?
受託人、董事與委任人的繼任
家族信託通過受託人控制,許多信託契據還設有委任人(appointor)或監護人,有權更換受託人。家族公司則通過董事和股東控制。這些角色未必隨遺囑轉移。股份可以按遺囑轉移,但董事職位不會;委任人的角色也可能按契據落到家族並未打算的人手上。如果唯一董事去世,公司賬戶可能有一段時間無人能夠操作。
- 創辦人去世或喪失行為能力後,誰會成為委任人或受託人?這與遺囑一致嗎?
- 每家公司是否都有董事繼任安排?
投資權力與投資授權
遺囑信託或家族信託只能在遺囑或契據賦予的權力以及一般法律範圍內投資,受託人投資時負有謹慎義務。在維多利亞州,《1958年受託人法》(Trustee Act 1958 (Vic))在信託文書沒有另行規定時提供默認的投資權力。受權人(attorney)也有自己的法定義務。受託人或受權人接手投資組合時,原有的投資授權(mandate)未必能延續。
- 信託的投資權力是否容許顧問預期採用的投資策略?
- 新的受託人或受權人是否需要重新簽訂投資授權?
銀行和平臺是否接受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即使有效,個別銀行或平臺仍可能要求先完成其自身的核實程序。澳洲各地的要求也不一樣。例如在新南威爾士州,授權書一般須先登記,才能用於處理土地;塔斯馬尼亞州則規定持久授權書必須登記。在海外簽署的授權書未必獲澳洲承認,澳洲的文件在海外也未必獲接受。
- 是否已事先了解每家機構接受授權書的程序?
- 位於其他州或其他國家的資產,是否需要另備文件?
保險的持有人與受益人
人壽保險的賠付去向,取決於保單由誰持有、是否在退休金賬戶內持有,以及指定的受益人。
- 每份保單由誰持有?賠款由誰取得?
- 受益人資料是否反映目前的規劃?
意願書
意願書(letter of wishes)通常對受託人沒有約束力,但可以為決定提供指引,前提是需要它的人找得到。
- 意願書是否由日後需要它的受託人、委任人或遺囑執行人保管,或他們能否取得?
- 意願書是否與現行遺囑和信託契據一致?
海外賬戶與海外遺囑
在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中國大陸、臺灣或印尼有資產的家庭,可能為這些資產另立遺囑。如果撤銷條款寫得過於寬泛,在一個國家新立的遺囑,可能會無意中撤銷在另一個國家所立的遺囑。當地的繼承、遺囑認證和稅務規則也可能適用。
- 澳洲遺囑和海外遺囑是否都清楚寫明各自涵蓋哪些資產?
- 各國文件中的遺囑執行人和受益人是否一致?
可能改變規劃的人生變化
在維多利亞州,結婚一般會撤銷原有遺囑,除非該遺囑是在預期這段婚姻的情況下訂立的。離婚一般會撤銷遺囑中給予前配偶的饋贈和對前配偶的委任,除非遺囑顯示了相反意圖。僅僅分居而未離婚,一般不會改變遺囑。其他州的規則大致相似,但細節有所不同。
孩子出生,可能意味著遺囑沒有為這個孩子作出安排。受益人、遺囑執行人或受權人去世,可能留下空缺。移民可能改變稅務居民身份,影響信託及分配的稅務處理。出售企業後,遺囑中有關該企業的饋贈可能已無對象可言。遇到這些情況,都可能需要尋求意見,確認文件是否仍然可行。
建議的年度聯合檢視議程
顧問、律師以及在適當情況下會計師,可以每年開一次會,討論以下問題:
- 今年家裡有沒有變化:結婚、分居、添丁、離世、患病、移居海外?
- 有沒有資產買入、賣出、重新融資,或在不同實體之間轉移?
- 退休金提名、保險受益人和賬戶持有方式,是否仍與遺囑一致?
- 受託人、委任人和董事的繼任安排是否仍然合適?
- 受權人是否仍然願意並能夠履職,相關機構是否接受?
- 海外遺囑和授權書是否仍與澳洲文件一致?
- 稅法或稅務居民身份的變化,是否帶出了需要會計師處理的問題?
我們如何與您合作
我們代表客戶,只有在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與顧問分享信息。在客戶同意下,我們可以在簽署後與您一起檢視落實情況,確認信託和公司記錄需要作出哪些更改,並參與定期檢視。稅務問題我們與客戶的會計師合作,海外資產則與亞洲各地的當地律師合作。
常見問題
在維多利亞州,結婚會撤銷遺囑嗎?
一般會,除非遺囑是在預期這段婚姻的情況下訂立的。準備結婚的人,可能需要就是否重立遺囑尋求意見。
我的遺囑包括退休金嗎?
不會自動包括。退休金按基金規則及任何有效提名支付,提名未必指定支付給遺產。
創辦人去世後,家族信託由誰控制?
取決於信託契據,包括由誰出任受託人和委任人。除非契據容許,遺囑未必能決定這些角色。
每家銀行都會接受我的持久授權書嗎?
不一定。各機構有自己的程序,各州的登記規則不同,外國文件也未必獲承認。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答案往往取決於細節。請預約諮詢,讓我們在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審閱您的文件和具體情況。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與理財顧問、財富管理經理和私人銀行家合作,服務在澳洲和海外均有資產的亞裔家庭。我們檢視已簽署的遺產規劃是否與客戶的資產、結構和各項提名相吻合,並隨人生變化更新文件。蔡智勳律師受過會計專業訓練(商學士,主修會計),是國際信託與遺產從業者協會(STEP)附屬會員,同時從法律和稅務兩方面為家族財富結構提供意見。他是國家認證調解員,也是認證家族企業顧問。我們與客戶的會計師、註冊稅務代理以及亞洲各地律師合作,本所公證人可為海外使用的文件辦理公證,並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服務。
重要提示: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得作為依據。本文並非法律、稅務或財務意見,沒有考慮您的個人情況,亦可能未反映發佈後的法律變化。其他國家的法律也可能適用。請勿僅依據本文采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閱讀本文或與我們聯繫,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如需針對您情況的意見,請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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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