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財富管理經理、私人銀行家或理財顧問,為在澳洲的亞裔家庭管理投資組合,您往往是最早發現遺產規劃與投資組合脫節的人:遺囑多年沒有更新,信貸額度以投資組合作抵押,或者客戶的子女分別住在新加坡和上海。
本文正是為您而寫。文章概括介紹遺產規劃與投資組合管理交匯處的澳洲法律問題,以及律師和顧問如何各守其職、共同完成一份計劃。我們另有文章介紹退休金身故受益人提名;早前一篇寫給海外顧問的清單,也從較宏觀的角度討論了遺囑、外國遺囑認證和跨境稅務。
作為抵押的投資組合
許多高淨值客戶以投資組合作抵押借款,例如保證金貸款(margin loan)、私人銀行信貸額度,或同時為物業或家族企業融資的貸款安排。
貸款條款可能把借款人去世或喪失行為能力列為違約事件或審查觸發事件。遺囑執行人在取得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之前,處理賬戶的權限可能有限,而市場仍在波動,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也可能照樣發出。如果家族公司或親屬為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在客戶去世後可能依然有效。規劃階段要問的是:貸款文件怎麼寫,誰能迅速行動,遺產會不會被迫在不利時機出售資產。
稅款、債務與子女之間平衡所需的流動性
遺產可能資產豐厚卻現金不足。償債、繳稅、法律費用以及現金遺贈都需要流動資金,執行人可能要決定先賣哪些資產。如果家族企業或物業將交給某一位子女,投資組合往往被寄望用來平衡其他子女的所得;倘若投資組合已被質押、過度集中或位於海外,這個計劃未必行得通。我們關於富裕家庭遺產流動性的文章對此有進一步探討。
身故時的資本利得稅與2027年改革
澳洲沒有遺產稅,但資產經由遺產轉移時適用資本利得稅(CGT)規則。一般而言,死亡本身未必令收益實現,受益人可能承接死者的成本基礎;但執行人出售資產可能在遺產層面課稅,而轉給非澳洲稅務居民受益人的資產,處理方式也可能不同。
2026年立法的資本利得稅改革,適用於2027年7月1日起累積的收益:對許多納稅人而言,以指數化取代折扣,並對部分收益設最低稅。新規則如何適用於繼承資產,仍有待後續階段的立法和指引明確。顧問不妨與客戶及其會計師討論屆時需要保存哪些價值記錄。稅務意見應由合資格的稅務顧問與律師配合提供。
帶投資授權的遺囑信託
通過遺囑設立的遺囑信託(testamentary trust)可以為子女或孫輩持有投資組合,視乎具體情況可能帶來稅務和保護方面的好處。國會正在審議的全權信託最低稅提案,將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豁免真正的遺囑信託;這些提案目前尚未成為法律。
對顧問而言,措辭很關鍵。遺囑可以訂明受託人的投資權力、允許委任投資經理、規定須諮詢某位顧問,並說明如何在需要收入的在世配偶與日後取得本金的子女之間平衡風險。意願書(letter of wishes)可以說明家族的投資理念,但通常對受託人沒有約束力。
受託人與受權人的投資權力
在維多利亞州,《1958年受託人法》(Trustee Act 1958 (Vic))賦予受託人一般投資權力,但須受信託文書約束,同時規定了謹慎義務以及受託人必須考慮的事項,例如分散投資和風險。受託人可以聘用專業經理,但一般不能把自己的酌情決定權完全交出去。
維州持久授權書下的受權人必須誠實、勤勉、真誠並以合理謹慎行事,避免利益衝突,把委託人的財產與自己的分開,並保存記錄。受權人如果同時是委託人遺囑的受益人,在決定出售哪些資產時可能面臨棘手的利益衝突。
授權書與海外賬戶
客戶喪失行為能力時,投資平臺或銀行需要一份它願意接受的文件。澳洲銀行未必會依據在香港、新加坡或馬來西亞簽署的授權書行事,澳洲的授權書在海外銀行也未必獲接受。許多在幾個國家都有賬戶的家庭,會為每個國家分別準備授權書。執行人還需要查找海外賬戶,可能要在當地另行申請認證或辦理遺囑認證重新蓋印(resealing)。澳洲稅務居民須就全球收入納稅,海外賬戶信息也會依照共同申報準則(CRS)交換。我們關於外籍客戶授權書和CRS申報的文章對這些問題有說明。
角色分工
根據《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律師以專業身份就法律事項提供的意見,不屬於金融產品建議。律師不推薦產品,也不做投資決定;同樣,顧問不應起草法律文件,或就遺囑、信託契據、授權書的效力提供意見。顧問負責投資策略,律師則處理決定資產由誰控制、由誰取得的法律文件。
我們如何與您合作
顧問可以把客戶轉介給我們,進行檢視、制定新計劃或處理特定問題。我們代表的是客戶而不是顧問,只有在客戶書面同意後,才會與您分享我們的意見。在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我們會與您和客戶的會計師協調,讓法律文件、投資策略和稅務安排相互配合。我們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服務,並就海外資產與亞洲各地律師合作。所需時間視乎事項而定,我們會在一開始與客戶商討。
您的客戶應該問的問題
- 我的信貸額度和擔保文件對去世或喪失行為能力有何規定?
- 我的遺產是否有足夠流動性,不必被迫出售資產?
- 我的遺囑有沒有為遺囑信託訂明投資權力?
- 如果我喪失行為能力,誰來管理投資組合?每家銀行和平臺都會接受他的授權嗎?
- 我的海外賬戶是否納入了遺產規劃?
- 我的律師、顧問和會計師有沒有互相溝通?
常見問題
在澳洲,借款人去世後保證金貸款怎麼辦?
取決於貸款條款。貸款方可能要求遺產償還或減少貸款,而執行人在取得遺囑認證前能做的事可能有限。貸款文件最好事先審閱。
遺囑信託可以委任理財顧問嗎?
遺囑可以授權受託人聘用投資經理或顧問,並說明如何運用他們。受託人通常仍須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澳洲銀行會接受香港的授權書嗎?
不一定。是否接受取決於機構、文件本身以及適用的法律。許多家庭會為每個國家分別準備文件。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答案往往取決於細節。請預約諮詢,讓我們在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審閱您的文件和具體情況。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與財富管理經理、私人銀行家和理財顧問合作,服務在澳洲和海外均有資產的亞裔家庭。我們起草含遺囑信託的遺囑、持久授權書,以及能與客戶投資組合和貸款安排相配合的遺產規劃。蔡智勳律師受過會計專業訓練(商學士,主修會計),是國際信託與遺產從業者協會(STEP)附屬會員,同時從法律和稅務兩方面為家族財富結構提供意見。他是國家認證調解員及家庭糾紛調解從業者,也是認證家族企業顧問。我們與客戶的會計師以及亞洲各地律師合作,本所公證人可為海外使用的文件辦理公證,並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服務。
重要提示: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得作為依據。本文並非法律、稅務或財務意見,沒有考慮您的個人情況,亦可能未反映發佈後的法律變化。其他國家的法律也可能適用。請勿僅依據本文采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閱讀本文或與我們聯繫,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如需針對您情況的意見,請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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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