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在澳洲的華人和亞裔家庭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設立了家族信託,用來經營生意、持有物業或投資。創辦人往往此後再也沒有看過信託契約。契約中某處寫著一個日期,有時只在信託成立後幾十年,到那一天信託就會“歸屬”(vest),也就是常說的家族信託到期。
到了這個日期,受託人每年決定由誰受益的靈活性通常就會結束,家庭也可能面對從未計劃過的稅費和印花稅。孩子可能已住在新加坡或上海,創辦人可能已經去世,也可能沒人確定誰在控制信託。本文說明歸屬是什麼意思、家族信託到期後會發生什麼,以及事先可以做什麼。
歸屬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通常是全權信託(discretionary trust)。在歸屬之前,受託人每年選擇哪些受益人獲得收入和資本。到了歸屬日(vesting date),受益人的權益就固定下來。信託契約會寫明由誰取得:通常是當日在世的子女或孫輩平均分配,或者是一份“默認受益人”(default beneficiaries)名單。
契約可能規定固定日期、若干年期限或某個事件。許多契約也允許受託人把日期提前。
80年上限及各州差異
信託契約之所以有歸屬日,是因為“反永續規則”(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該規則防止財產被長期鎖定。澳洲大多數州和領地允許的最長永續期為80年。一般來說:
- 維州、新州、西澳、塔州、首都領地和北領地:信託一般不能超過80年。許多舊契約選擇的期限遠短於此。
- 昆士蘭州:從2025年8月1日起,《2023年財產法》(Property Law Act 2023 (Qld))允許受昆州法律管轄的信託最長存續125年。現有信託只有在契約、受益人同意或法院允許變更歸屬日,且在現有歸屬日之前作出變更時,才可能使用較長期限。
- 南澳:反永續規則已被廢除,所以受南澳法律管轄的信託不一定要有歸屬日。但如果信託成立80年或以上後權益仍未歸屬,最高法院可應申請下令歸屬。
信託受哪個州的法律管轄,不只看契約,還要看信託在哪裡管理。
家族信託到期後會發生什麼
失去酌情權
歸屬後,受託人不能再選擇由誰受益。信託可能繼續存在,由受託人為固定的受益人持有資產,但收入必須按他們的固定權益分配。
澳洲稅務局(ATO)在稅務裁定TR 2018/6中的看法是:歸屬日一旦過去,就不能再更改。若無其事地繼續按原方式管理信託,並不會延長日期。歸屬後的收入屬於歸屬時的受益人,信託的報稅表也應據此反映。
資本利得稅
歸屬本身一般不會產生新的信託,但視乎後續安排,可能發生資本利得稅事件:
- 如果把資產轉給受益人,信託通常會發生資本利得稅事件;
- 如果某一位受益人對某項資產取得絕對權益(absolutely entitled),也可能是資本利得稅事件;以及
- 如果家庭在歸屬後試圖按新條款繼續信託,ATO可能視之為設立新信託,資產會發生資本利得稅事件。
已成為法律的資本利得稅改革從2027年7月1日起改變利得的計算方法:對該日之後累積的利得,以通脹指數化加30%最低稅取代50%折扣。對於在該日之後歸屬的信託,2027年7月1日的估值將很重要。
印花稅和土地稅
把土地或生意資產從信託轉給受益人,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stamp duty)。有些州對從信託分配給原本就是受益人的人士設有豁免或優惠,但條件嚴格且各州不同。轉給外國人士還可能產生附加印花稅和土地稅附加費。
歸屬日之前的選擇
關鍵在於時間。歸屬日之前有多種選擇,過了這一天,選擇就非常有限。
- 根據契約延長歸屬日。許多契約賦予受託人修改契約或指定新歸屬日的權力。如果該權力行使得當,且新日期仍在永續期內,ATO接受這不會產生新的信託或資本利得稅事件。
- 向最高法院申請。如果契約沒有相關權力,受託人可以向相關州的法院申請變更信託。必須在歸屬前完成。
- 有序地安排歸屬。如果事先規劃和測算,有時歸屬才是合適的結果。
“重新設立”的風險
修改信託契約可能有被視為“重新設立”(resettlement)的風險,即被視為設立了一個新信託,資產被視為已處置。根據法院判決,ATO的一般看法是:根據契約中適當的權力作出的修改,只要信託在財產和成員方面保持連續,本身不會產生新信託。超出契約允許範圍的修改,或改變信託根本性質的修改,風險較大。每一次修改都需要仔細起草。
簡述家族信託選擇與信託虧損
許多家族信託已作出家族信託選擇(family trust election)。這有助於適用信託虧損規則和稅務抵免,但向指定家庭群體以外的人分配,要按最高稅率繳納家族信託分配稅(family trust distribution tax)。歸屬、延長日期或重組都應對照已作出的選擇進行核查。如果信託終止或受益人改變,信託結轉的虧損可能無法再使用,所以對虧損的影響也是規劃的一部分。
清單:您的信託是否快到歸屬日?
- 找出原始信託契約及所有修訂,確認歸屬日。
- 確認指定人(appointor)、受託人及其董事,以及默認受益人。
- 檢查契約是否允許變更歸屬日,以及該權力的限制。
- 確認信託受哪個州的法律管轄。
- 請會計師測算歸屬與延長兩種做法在資本利得稅、印花稅和虧損方面的後果。
- 在日期前充分預留時間,以妥善簽署的契約完成延長。
常見問題
家族信託到期後會發生什麼?
受託人失去選擇受益人的酌情權,契約中指定的受益人取得收入和資本的權益。信託可能為他們繼續存在,也可能結束;轉讓資產可能引發資本利得稅和印花稅。
怎樣找到家族信託的歸屬日?
歸屬日寫在信託契約中,通常在定義部分的“vesting date”項下。請查看原始契約和所有後續修訂,因為修訂可能改變了日期。會計師或律師可以幫您找出並解讀。
家族信託的歸屬日可以延長嗎?
通常可以,但只能在日期過去之前,並且須在永續期之內,一般為80年(自2025年8月起昆州信託為125年)。延長必須依據契約中的權力或法院命令進行。歸屬後就太遲了。
南澳的家族信託80年後一定要歸屬嗎?
南澳已廢除反永續規則,所以受其法律管轄的信託不一定要有歸屬日。但如果信託成立80年或以上後權益仍未歸屬,最高法院可以下令歸屬。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信託的歸屬日,往往是一個家庭發現自己還沒有規劃好由誰控制信託、資產如何傳承的時刻。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審閱信託契約、起草變更和延長契約、就從指定人到受託公司的整條控制鏈提供意見,並讓信託規劃與家族成員的遺囑相互配合。蔡智勳律師受過會計專業訓練,也是認證家族企業顧問。我們與家族的會計師合作;如受益人住在其他州或海外,也會與當地律師配合,可用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諮詢。由於歸屬涉及稅務和印花稅後果,我們建議在歸屬日之前儘早由合格稅務顧問與律師共同為您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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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