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六十多歲再婚,第二任妻子比他小二十歲。他與前妻的子女三十多歲,在家族企業工作。飯桌上大家都很客氣。他去世後,遺產既要照顧可能再活四十年的遺孀,也要顧及期待繼承企業和家宅的子女。根據澳洲法律,雙方都可能有權向法院要求更多。
這是富裕家庭遺產糾紛最常見的背景,而其中大部分都可以事先規劃。
問題出在哪裡
- 遺囑把一切留給配偶。 配偶之後可以另立遺囑,把全部財產留給自己的子女或家人。第一個家庭的繼承全憑對方的善意。
- 遺囑把一切留給子女。 在世配偶提出家庭供養索償。在維州,去世時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屬於合資格申請人,法院會認真考慮遺孀對住房和收入的需要。
- 聯權共有。 家宅自動歸在世的共有人,無論遺囑怎麼寫。
- 養老金及人壽保險。 由基金受託人支付,通常付給配偶,不經遺囑。
- 結婚會撤銷遺囑。 在維州,除非遺囑是為該婚姻而訂立,否則結婚會撤銷原有遺囑。很多再婚的創業者其實還以為一份早已失效的遺囑仍然有效。
有效的工具
- 終身權益或居住權。 配偶終身居住在家宅或領取收益,資本之後歸子女。
- 遺囑信託,由獨立或專業受託人在兩個家庭之間平衡。
- 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根據《家庭法》),在婚前或婚姻期間訂立,讓雙方都清楚預期。
- 養老金提名與資產持有方式一致。 決定哪些資產歸誰,並讓文件一致:分割聯權共有、更新提名、使公司和信託的控制權與之配合。
- 清楚記錄理由,與遺囑一併簽署,說明對每個家庭的安排。
關於公平
沒有任何規劃能阻止所有索償,但一份公平照顧兩個家庭的規劃,會讓索償的吸引力大減,也更容易和解。不公平,或看起來不公平,正是訴訟的燃料。
常見問題
在維州,第二任妻子可以對丈夫的遺囑提出異議嗎?
可以。在維州,去世時為逝者配偶或同居伴侶的人,屬於家庭供養索償的合資格申請人。法院會考慮遺囑是否為其適當的生活和扶養作出充分安排,並會認真考慮在世配偶對住房和收入的需要。
在維州,結婚會令原有遺囑失效嗎?
一般會。在維州,結婚會撤銷原有遺囑,除非該遺囑是為預期中的這段婚姻而訂立的。再婚人士應儘快檢視遺囑,因為舊遺囑可能已不再有效,遺產可能改按無遺囑繼承規則分配。
如何同時照顧配偶和前一段婚姻的子女?
常用的方法包括:讓在世配偶終身享有房屋的居住權或收益權,本金其後歸子女;設立由獨立或專業受託人管理的遺囑信託;訂立約束性財務協議;以及讓養老金受益人提名、聯權共有安排和公司控制權與遺囑保持一致,並附上籤署的理由說明。
聯名共有的家宅會按遺囑分配嗎?
不會。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的房屋,會自動歸在世的共有人,無論遺囑怎麼寫。如果希望自己的份額按遺囑分配,例如留給前一段婚姻的子女,一般需要先解除聯權共有,改為分權共有。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