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上诉律师
刑事上诉(criminal appeal)是指被告人认为定罪或刑期有误时,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或复核原判决。在维州,不服地方法院(Magistrates’ Court)判决的,一般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提出上诉,由郡法院(County Court)法官重新审理整个案件;不服郡法院或最高法院判决的,则须向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申请上诉许可。律师可以评估上诉理由与风险、确保在时限内递交文件,并在上诉聆讯中为您陈词。
要点速览
- 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定罪及/或刑期),一般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向地方法院递交上诉通知书(Notice of Appeal),案件随后移交郡法院审理。
- 郡法院的上诉是重新审理(rehearing):由一名法官(不设陪审团)重新听取整个案件,证人可能需要再次作证,也可提出新证据。
- 郡法院法官若考虑判处更重的刑罚,必须事先警告上诉人,上诉人可以选择撤回上诉。
- 不服郡法院或最高法院判决的,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一般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开始,并通常需要获得上诉许可(leave to appeal)。
- 逾期上诉须申请延期,并说明延误原因;能否获准由法院决定。
- 上诉法院审理刑期上诉时,如上诉成立,可以减轻或加重刑期;检察长(DPP)亦可就刑期提出上诉。
从地方法院上诉至郡法院
在维州,大部分刑事案件在地方法院审结。如果您认为自己不应被定罪,或者刑期过重,可以向郡法院上诉。上诉通知书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交给地方法院登记处,登记处会给您两份副本,其中一份须在 7 天内送达检控方(informant)。逾期上诉须获法官批准,并须证明存在特殊情况,因此时间非常关键。
郡法院的上诉是一次全新的审理,而不是单纯检查原判是否出错。这意味着可以补充证据、调整辩护策略,或在刑期上诉中提交新的求情材料,例如工作证明、品格推荐信、治疗或辅导报告等。
定罪上诉与刑期上诉的区别
- 定罪上诉(conviction appeal):您认为自己不应被判有罪,例如证据不足、法律适用有误,或有新证据。
- 刑期上诉(sentence appeal):您接受有罪,但认为刑罚过重,例如未充分考虑个人情况、认罪时机或悔意。
- 两者可以同时提出,但策略不同,律师会根据案卷、判决理由及新材料评估哪一种更有胜算。
上诉至上诉法院:需要许可
不服郡法院或最高法院的定罪或刑期,须向维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提出申请,一般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开始,逾期须提交延期申请并附宣誓书解释原因。与郡法院不同,上诉法院通常不会重新听取证人作证,而是审查原审是否存在错误;上诉人一般须先取得上诉许可。定罪上诉需提交书面陈述(written case)及相关法律依据,文件要求严格。
上诉的风险:刑期可能加重
上诉并非只有“赢或维持原判”两种结果。在郡法院,法官有权判处比原判更重的刑罚,但必须事先警告您,让您有机会撤回上诉;上诉可在任何时候撤回,甚至在聆讯当天。在上诉法院,如刑期上诉成立,法院可以减轻也可以加重刑期,检察长也可以独立就刑期过轻提出上诉。此外,撤回上诉过晚可能需要承担检控方的部分费用。因此,提出上诉前应认真评估风险。
上诉期间的保释与原判执行
从地方法院上诉后,大部分原判命令会暂停执行,但监禁判决除外。如被判入狱,可以向法官申请在上诉聆讯前获得保释。例如:某人被判短期监禁并即时羁押,律师可以在提交上诉的同时准备保释申请,说明上诉的理据与个人情况。
签证持有人须特别注意
对于留学生及临时签证持有人,定罪或刑期的结果可能直接影响签证。根据《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第 501 条品格测试(character test),被判处合计 12 个月或以上监禁可构成“重大犯罪记录”(substantial criminal record),在某些情况下签证会被强制取消。刑期上诉若能把刑期降至较低水平,可能对移民后果有重要影响。本所同时提供移民法律服务,可一并评估刑事与签证风险。
常见问题
被判刑后多久内可以上诉?
从地方法院上诉至郡法院,一般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提交上诉通知书;向上诉法院上诉,一般也须在判刑后 28 天内开始。逾期须申请法院准许,结果不确定,应尽快咨询律师。
上诉会不会被判得更重?
有可能。郡法院法官可以判处更重的刑罚,但必须先警告您,让您考虑撤回上诉;上诉法院在刑期上诉成立时亦可加重刑期。律师会在上诉前评估这一风险。
上诉期间要坐牢吗?
从地方法院上诉后,大部分命令会暂停,但监禁判决不会自动暂停。被判入狱的,可以申请上诉期间保释。
郡法院上诉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可以。郡法院的上诉是重新审理,可以传召新证人或提交新的求情材料。向上诉法院上诉则一般不重新听取证据,只在有限情况下接纳新证据。
上诉成功会影响我的签证吗?
刑期或定罪结果的改变,可能影响《移民法》第 501 条品格测试下的评估,但签证结果最终由移民部门或相关机构决定。建议同时咨询刑事与移民律师。
如您或家人正面对刑事判决后的上诉问题,越早寻求法律意见,可选择的空间通常越大。欢迎致电 03 9602 3988 联系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到墨尔本市中心 Queen Street 262 号 2 楼办公室面谈,也可安排视频咨询,提供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服务。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页审阅:Justin Chua 律师(Chua Tan Associates)|最后更新: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