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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同居伴侣分手的法律指南:同居关系认定、财产与时限

  • 10 月 3, 2023

Home » 澳洲法律解读 » 家庭法 » 澳大利亚同居伴侣分手的法律指南:同居关系认定、财产与时限

在澳大利亚,未登记结婚的同居伴侣(de facto partners)分手时无须也无法办理离婚,因为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婚姻。但同居伴侣分居后,可以依据《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Cth))第VIIIAB部分处理财产分割及赡养费,其适用的原则与已婚配偶基本相同;子女安排则不论父母是否结婚,均适用相同的规则。关键在于:首先确认双方关系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关系,其次须在分居后2年内提出财产或赡养申请。

法律框架

同居关系的认定

依据第4AA条,同居关系是指两名并非合法夫妻、彼此也非亲属的人,以夫妻般的方式在真实的家庭基础上共同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关系的持续时间;共同居住的性质与范围;是否存在性关系;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或支持程度;财产的拥有、使用与取得;双方对共同生活的承诺;关系是否已依州法律登记;是否共同照顾子女;以及双方关系在外人面前的形象。任何单一因素都不是决定性的。

法院的管辖条件

依据第90SB条,法院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才可以就同居伴侣的财产或赡养作出命令:

  • 关系总时长至少2年;
  • 双方育有子女;
  • 一方作出了重大贡献,如不作命令将导致严重不公;或
  • 关系已依州或领地法律登记(例如依据维州《2008年关系法》登记)。

此外,申请还须满足与澳大利亚相关州或领地之间的地域联系要求。

申请时限

财产及赡养申请一般须在分居之日起2年内提出。逾期须向法院申请许可,法院会考虑如不准许是否会造成困难等因素,结果并无保证。

财产分割与赡养费

同居伴侣的财产分割依据第90SM条,与已婚配偶适用相同的步骤:确定财产池,评估双方的财务及非财务贡献,考虑双方当前及未来的情况,最后判断结果是否公正合理。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的修订,已将上述步骤写入法律,并明确家庭暴力的经济影响及伴侣动物的处理。赡养费依据第90SF条,仅在一方无法合理维持生活、另一方有能力支付时才会命令支付。

实务程序

  1. 确认关系性质与分居日期:收集能证明同居关系及其起止时间的资料。
  2. 交换财务资料:双方负有全面坦诚披露的义务。
  3. 协商或调解:多数案件通过律师谈判或家庭纠纷调解达成协议。
  4. 确定协议:以同意令或依据第VIIIAB部分订立的具约束力的财务协议确定结果。
  5. 法院申请:无法达成协议时,在时限内向联邦巡回及家事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提出申请。

常见问题

  • 对方否认同居关系:须以证据证明,例如共同租约或房贷、联名账户、共同照片、亲友证词及向政府部门申报的关系状况。
  • 关系是否满2年:多次分合的关系,其总时长的计算可能存在争议。
  • 同居伴侣签证资料:为移民目的提交的关系证据,可能在财产案件中被用作同居关系的证明,反之亦然。
  • 遗嘱与继承:同居伴侣在维州可能被视为配偶参与遗产继承,分居后应及时更新遗嘱及养老金受益人指定。

需准备的资料

  • 共同居住的证明,例如租约、水电账单及邮件;
  • 关系登记证书(如有);
  • 财务往来记录及联名账户资料;
  • 收入、资产、负债及养老金资料;
  • 子女资料(如有)。

我们如何协助

本所可评估您的关系是否构成同居关系并符合管辖条件,确认申请时限,协助收集证据、进行谈判或调解,并起草同意令或具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如需诉讼,我们可在联邦巡回及家事法院代理出庭。我们以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更多资讯请参阅本所家庭法服务页面,或通过联系我们页面与本所联络。

常见问题

同居伴侣分手需要办离婚吗?

不需要,也无法办理。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婚姻。未登记结婚的同居伴侣分居后,可以依据《1975年家庭法》处理财产分割及赡养费等问题,但须先符合同居关系的认定及法院的管辖条件。

同居多久才可以在澳洲分割财产?

一般须关系总时长至少2年。不满2年的,如双方育有子女、一方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不作命令将导致严重不公,或关系已依州或领地法律登记(例如依据维州《2008年关系法》),法院仍可作出命令。此外还须满足地域联系要求。

同居伴侣分手后多久内要申请财产分割?

财产及赡养申请一般须在分居之日起2年内提出。逾期须向法院申请许可,法院会考虑如不准许是否会造成困难等因素,结果并无保证,因此应尽早处理。

对方否认我们是同居关系怎么办?

须以证据证明同居关系,例如共同租约或房贷、联名账户、共同照片、亲友证词,以及向政府部门申报的关系资料。为移民目的提交的关系证据,也可能在财产案件中被用作同居关系的证明。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0年,位于墨尔本,以普通话、粤语及英语为澳洲及海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 +61 3 9602 3988 或电邮 chuatan@tpg.com.au。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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