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香港、吉隆坡、臺北、雅加達等地的信託公司和專業遺囑執行人,經常受託於財富中有一部分在澳洲的家族。客戶去世時,可能留有一套墨爾本公寓、一個澳洲證券賬戶,或一家澳洲公司的股份。也可能是信託公司管理的離岸信託持有澳洲物業,而原本掌控該信託的人已經離世。
在這些情況下,澳洲資產通常要等到有人取得澳洲法律上的授權後才能處理。本文以一般性方式說明海外信託公司或專業遺囑執行人參與澳洲遺產管理(estate administration)的幾種方式、常見的實務問題,以及澳洲律師如何與海外團隊配合。
海外信託公司或遺囑執行人何時需要澳洲協助
我們最常見到以下幾種情況:
- 死者留有澳洲資產,而信託公司或專業遺囑執行人在澳洲或海外訂立的遺囑中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executor)。
- 海外遺囑執行人或受託人在澳洲沒有據點,需要有人在當地申請授予書、收集資產或簽署文件。
- 離岸信託持有澳洲物業或股份,而財產授予人(settlor)、保護人(protector)或個人受託人去世後,誰有權處理這些澳洲資產成了問題。
關於個人遺囑執行人身在海外的情況,我們另有專文介紹。本文著重於機構及專業遺囑執行人。
參與澳洲遺產管理的幾種方式
海外遺囑執行人親自申請
身處或註冊於澳洲以外,本身並不妨礙遺囑執行人申請授予書。申請須向資產所在的州提出,文件則在海外由獲授權人士見證簽署和宣誓。至於一家並非澳洲持牌信託公司的海外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義取得授予書、在哪個州可以,需要儘早核實。
由澳洲受權人代為申請
維多利亞州和新南威爾士州的法院在適當情況下,可以將遺產管理授予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授予代表州外遺囑執行人行事的受權人(attorney)。這類授予書通常是有限制的,也可能附帶擔保或受權人居住地等要求。授權書須為此目的專門擬定,並正確簽署。
重新加封海外授予書
如果某些國家的法院已經作出授予,或可在澳洲某州重新加封(resealing),而無須重新申請。這只適用於部分司法管轄區,我們關於海外遺產認證文件的文章有進一步說明。
委任澳洲持牌信託公司
澳洲持牌信託公司(licensed trustee company)受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依據《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5D章監管,並須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其傳統服務包括擔任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受託人、受權人或代理人。海外信託公司可以委任這類公司作為其澳洲代理人或受權人,或由其擔任遺產管理人。是否合適,視乎遺產的規模、複雜程度和客戶意願。
澳洲律師從旁協助
無論選擇哪種方式,澳洲律師都可以就申請和遺產管理向海外遺囑執行人或澳洲代理人提供意見,而無須承擔遺囑執行人的角色。
遺產管理中的實務問題
識別和收集澳洲資產
銀行、股份登記機構、土地產權登記處和退休金基金各有不同的程序。退休金(superannuation)一般不會自動成為遺產的一部分,而是由基金受託人依照基金規則、任何有效的受益人提名及法律支付。
債權人通知與索償
澳洲各州允許遺囑執行人在分配前刊登法定通知(statutory notice),這可能使其免於就事先不知情的索償承擔個人責任。家庭供養索償(family provision claim)也有時限,分配的時間點會影響遺囑執行人的風險。
遺產的稅務申報
澳洲稅務局(ATO)可能要求為死者提交截至去世日的稅表(date of death return),併為遺產提交信託稅表。受益人不是澳洲稅務居民,是可能須提交遺產稅表的因素之一。受託人本身的稅務地位,包括是否須代海外受益人承擔稅款,需要註冊稅務代理提供意見。
出售澳洲物業
根據外國居民資本利得預扣(foreign resident capital gains withholding)規則,澳洲不動產的買方除非收到有效的清稅證明(clearance certificate),否則可能須從房價中預扣一筆款項交給ATO。遺產及遺囑執行人的稅務居民身份可能有影響,部分遺產轉讓的處理方式也不同,因此應在簽約前核實。
外國受益人與FIRB
遺囑執行人依遺囑處理物業,與外國受益人接收物業,在法律上一般是兩回事。外國受益人取得澳洲土地權益,可能需要外國投資審批(FIRB),而批准可能附帶條件。在計劃任何過戶之前,應先考慮這一點。
向海外受益人或離岸信託分配
向海外付款會涉及貨幣兌換、銀行反洗錢及資金來源查詢,以及受益人身份和權利的證明。收款銀行和受託人往往要求核證文件,部分文件還需要附加證明書(apostille)或領事認證。
為海外委託人擔任受權人及代理角色
信託公司的海外客戶在世時,也可能需要有人在澳洲代為處理事務,例如依據澳洲授權書管理物業或銀行事務。我們另有文章討論外國客戶的授權書問題。如果需要長期的代理角色,例如遺囑執行人、受託人或受權人,我們可以協助信託公司考慮是否應由澳洲持牌信託公司或合適的個人擔任,並在適當時作出轉介。
我們如何與信託公司及專業遺囑執行人合作
- 離岸信託。我們經常就離岸信託結構在澳洲方面的問題提供意見,並與受託人及家族在信託所在司法管轄區的律師合作,由後者就當地法律提供意見。
- 委託範圍函。我們在開始時以書面方式約定工作範圍、誰是我們的客戶,以及如何發出指示。
- 保密。我們對客戶和家族資料嚴格保密,並事先約定與其他顧問分享資料的方式。
- 單一聯絡人。由一位律師統籌澳洲方面的工作,以及與登記機構、銀行和家族會計師的往來。
- 進度彙報。我們會配合信託公司的檔案審閱週期約定彙報節奏,並在關鍵階段提供更新。
- 公證。本所的公證人(notary public)可為在海外使用的文件辦理公證。
- 雙語文件。我們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意見,也可以用中文向家族成員解釋澳洲文件。
- 資歷。蔡智勳律師受過會計專業訓練(商學士,主修會計),是國際信託與遺產從業者協會(STEP)附屬會員,同時從法律和稅務兩方面為家族財富結構提供意見。他也是國家認證調解員及家事糾紛調解員(FDRP),併為認證家族企業顧問。
可與澳洲律師討論的問題
- 資產分佈在哪些州?每個州是否都需要單獨的授予書?
- 我們能否自己取得授予書,還是應由受權人或澳洲持牌信託公司代為行事?
- 收款銀行和受託人在付款前會要求哪些文件?
常見問題
海外信託公司可以在澳洲申請遺產認證嗎?
有可能,但取決於州別、遺囑內容和該公司的身份。許多海外遺囑執行人會改為通過澳洲受權人或持牌信託公司行事。
澳洲代理人可以代海外遺囑執行人辦理嗎?
維多利亞州和新南威爾士州的法院在適當情況下,可以將遺產管理授予書授予州外遺囑執行人的受權人,通常是有限制的授予書。授權書必須適合這一用途,也可能有其他要求。
退休金屬於澳洲遺產的一部分嗎?
不會自動屬於。基金受託人依照基金規則、任何有效提名及法律支付身故福利,只有支付給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時,才成為遺產的一部分。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答案往往取決於細節。請預約諮詢,讓我們在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審閱您的文件和具體情況。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執業,為海外信託公司、專業遺囑執行人及其澳洲代理人擔任澳洲法律顧問。我們協助確定合適的行事方式,準備授予書申請和授權書,統籌澳洲資產的收集,並與家族的會計師和註冊稅務代理一起處理稅務、外國投資及分配問題。我們與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中國內地、臺灣和印尼的律師及顧問合作,為澳洲各地及海外客戶提供協助。
重要提示: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得作為依據。本文並非法律、稅務或財務意見,沒有考慮您的個人情況,亦可能未反映發佈後的法律變化。其他國家的法律也可能適用。請勿僅依據本文采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閱讀本文或與我們聯繫,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如需針對您情況的意見,請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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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