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在维州,如逝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通常需由家属向维州最高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银行、股票登记处及土地登记处才会处理遗产。遗产随后按《1958年遗产管理及遗嘱认证法》(维州)规定的法定顺序分配给亲属。

什么情况下需要遗产管理书?

  • 没有遗嘱,或找到的遗嘱无效。
  • 有遗嘱,但没有执行人可以担任(例如执行人已去世或放弃)。此时申请的是附遗嘱的遗产管理书。
  • 遗产中有以逝者个人名义持有的资产,例如房地产、较大额的银行存款或股票。以联权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的房产会自动归在世的共有人,无需申请;小额银行存款有时也可无需申请而领取。

谁可以申请?

通常由对遗产权利最大的人申请,一般是在世的配偶或伴侣,其次是一名或多名子女。如有权申请的人身在海外,可透过澳洲律师申请;在其同意下,有时也可由其他家属申请。部分情况下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

没有遗嘱时,谁继承遗产?(继承顺序)

2017年11月1日或之后在维州去世的情况,遗产分配如下:

逝者身后留下遗产归属
配偶/伴侣,没有子女全部归配偶/伴侣。
配偶/伴侣及子女,且所有子女都是该配偶的子女全部归配偶/伴侣。
配偶/伴侣,以及至少一名并非该配偶所生的子女配偶取得个人物品、一笔法定金额(每年按指数调整)以及余下部分的一半;子女平分另一半。
有子女,没有配偶/伴侣子女平分。如某子女已去世,由其子女承继该份额。
没有配偶及后代父母;如没有,则兄弟姐妹(已去世兄弟姐妹的份额由其子女承继);其后是祖父母;再其后是伯叔姑舅姨(已去世者的份额由其子女,即堂表兄弟姐妹承继)。
以上亲属均没有遗产归州政府。

“配偶/伴侣”包括法定配偶及同居伴侣。如有多于一名伴侣,或在2017年11月前去世,适用不同规则。其他州各有规定,请参阅各州指南。

办理步骤

  1. 寻找遗嘱:家中文件、逝者的律师和银行,以及逝者曾居住的其他国家。
  2. 列出资产和债务及大约价值。
  3. 刊登申请通知:在递交申请前至少14天,于维州最高法院网站刊登。
  4. 递交申请,附宣誓书及资产负债清单。
  5. 取得遗产管理书后,收集资产并清偿债务。
  6. 等待后再分配:家庭供养索偿一般须在授予后六个月内提出;遗产管理人在此期限后分配可受法律保护。
  7. 分配遗产给有权继承的人,并提供账目。

亲属在海外的家庭

无遗嘱遗产常涉及身在中国、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地、有权分得遗产的父母或兄弟姐妹。证明亲属关系通常需要海外文件及认证翻译,有时还需公证声明。本所主席律师为国际公证人,我们会以普通话或粤语向家属解释每一个步骤。

常见问题

需要多长时间?

简单的申请,法院通常在数周内处理;但整个遗产管理(包括六个月的等待期)一般需要多个月。我们会在开始时提供预计时间表。

费用是多少?

法院收取申请费,金额视乎遗产价值。我们的律师费会预先以书面报价,通常按阶段收取固定费用。请参阅收费页面或向我们索取报价。

家人可以协议另作分配吗?

有时可以。成年受益人可以协议调整各自的份额,但须谨慎处理,尤其涉及税务、未成年受益人或身在海外的受益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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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说明即可。我们可用英语、普通话或粤语回复,并在开展任何工作前以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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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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