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香港、吉隆坡、台北、雅加达等地的信托公司和专业遗嘱执行人,经常受托于财富中有一部分在澳洲的家族。客户去世时,可能留有一套墨尔本公寓、一个澳洲证券账户,或一家澳洲公司的股份。也可能是信托公司管理的离岸信托持有澳洲物业,而原本掌控该信托的人已经离世。
在这些情况下,澳洲资产通常要等到有人取得澳洲法律上的授权后才能处理。本文以一般性方式说明海外信托公司或专业遗嘱执行人参与澳洲遗产管理(estate administration)的几种方式、常见的实务问题,以及澳洲律师如何与海外团队配合。
海外信托公司或遗嘱执行人何时需要澳洲协助
我们最常见到以下几种情况:
- 死者留有澳洲资产,而信托公司或专业遗嘱执行人在澳洲或海外订立的遗嘱中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executor)。
- 海外遗嘱执行人或受托人在澳洲没有据点,需要有人在当地申请授予书、收集资产或签署文件。
- 离岸信托持有澳洲物业或股份,而财产授予人(settlor)、保护人(protector)或个人受托人去世后,谁有权处理这些澳洲资产成了问题。
关于个人遗嘱执行人身在海外的情况,我们另有专文介绍。本文着重于机构及专业遗嘱执行人。
参与澳洲遗产管理的几种方式
海外遗嘱执行人亲自申请
身处或注册于澳洲以外,本身并不妨碍遗嘱执行人申请授予书。申请须向资产所在的州提出,文件则在海外由获授权人士见证签署和宣誓。至于一家并非澳洲持牌信托公司的海外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取得授予书、在哪个州可以,需要尽早核实。
由澳洲受权人代为申请
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的法院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将遗产管理授予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授予代表州外遗嘱执行人行事的受权人(attorney)。这类授予书通常是有限制的,也可能附带担保或受权人居住地等要求。授权书须为此目的专门拟定,并正确签署。
重新加封海外授予书
如果某些国家的法院已经作出授予,或可在澳洲某州重新加封(resealing),而无须重新申请。这只适用于部分司法管辖区,我们关于海外遗产认证文件的文章有进一步说明。
委任澳洲持牌信托公司
澳洲持牌信托公司(licensed trustee company)受澳洲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依据《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5D章监管,并须持有澳洲金融服务牌照。其传统服务包括担任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受托人、受权人或代理人。海外信托公司可以委任这类公司作为其澳洲代理人或受权人,或由其担任遗产管理人。是否合适,视乎遗产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客户意愿。
澳洲律师从旁协助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澳洲律师都可以就申请和遗产管理向海外遗嘱执行人或澳洲代理人提供意见,而无须承担遗嘱执行人的角色。
遗产管理中的实务问题
识别和收集澳洲资产
银行、股份登记机构、土地产权登记处和退休金基金各有不同的程序。退休金(superannuation)一般不会自动成为遗产的一部分,而是由基金受托人依照基金规则、任何有效的受益人提名及法律支付。
债权人通知与索偿
澳洲各州允许遗嘱执行人在分配前刊登法定通知(statutory notice),这可能使其免于就事先不知情的索偿承担个人责任。家庭供养索偿(family provision claim)也有时限,分配的时间点会影响遗嘱执行人的风险。
遗产的税务申报
澳洲税务局(ATO)可能要求为死者提交截至去世日的税表(date of death return),并为遗产提交信托税表。受益人不是澳洲税务居民,是可能须提交遗产税表的因素之一。受托人本身的税务地位,包括是否须代海外受益人承担税款,需要注册税务代理提供意见。
出售澳洲物业
根据外国居民资本利得预扣(foreign resident capital gains withholding)规则,澳洲不动产的买方除非收到有效的清税证明(clearance certificate),否则可能须从房价中预扣一笔款项交给ATO。遗产及遗嘱执行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可能有影响,部分遗产转让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因此应在签约前核实。
外国受益人与FIRB
遗嘱执行人依遗嘱处理物业,与外国受益人接收物业,在法律上一般是两回事。外国受益人取得澳洲土地权益,可能需要外国投资审批(FIRB),而批准可能附带条件。在计划任何过户之前,应先考虑这一点。
向海外受益人或离岸信托分配
向海外付款会涉及货币兑换、银行反洗钱及资金来源查询,以及受益人身份和权利的证明。收款银行和受托人往往要求核证文件,部分文件还需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领事认证。
为海外委托人担任受权人及代理角色
信托公司的海外客户在世时,也可能需要有人在澳洲代为处理事务,例如依据澳洲授权书管理物业或银行事务。我们另有文章讨论外国客户的授权书问题。如果需要长期的代理角色,例如遗嘱执行人、受托人或受权人,我们可以协助信托公司考虑是否应由澳洲持牌信托公司或合适的个人担任,并在适当时作出转介。
我们如何与信托公司及专业遗嘱执行人合作
- 离岸信托。我们经常就离岸信托结构在澳洲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并与受托人及家族在信托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合作,由后者就当地法律提供意见。
- 委托范围函。我们在开始时以书面方式约定工作范围、谁是我们的客户,以及如何发出指示。
- 保密。我们对客户和家族资料严格保密,并事先约定与其他顾问分享资料的方式。
- 单一联络人。由一位律师统筹澳洲方面的工作,以及与登记机构、银行和家族会计师的往来。
- 进度汇报。我们会配合信托公司的档案审阅周期约定汇报节奏,并在关键阶段提供更新。
- 公证。本所的公证人(notary public)可为在海外使用的文件办理公证。
- 双语文件。我们以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意见,也可以用中文向家族成员解释澳洲文件。
- 资历。蔡智勋律师受过会计专业训练(商学士,主修会计),是国际信托与遗产从业者协会(STEP)附属会员,同时从法律和税务两方面为家族财富结构提供意见。他也是国家认证调解员及家事纠纷调解员(FDRP),并为认证家族企业顾问。
可与澳洲律师讨论的问题
- 资产分布在哪些州?每个州是否都需要单独的授予书?
- 我们能否自己取得授予书,还是应由受权人或澳洲持牌信托公司代为行事?
- 收款银行和受托人在付款前会要求哪些文件?
常见问题
海外信托公司可以在澳洲申请遗产认证吗?
有可能,但取决于州别、遗嘱内容和该公司的身份。许多海外遗嘱执行人会改为通过澳洲受权人或持牌信托公司行事。
澳洲代理人可以代海外遗嘱执行人办理吗?
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的法院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将遗产管理授予书授予州外遗嘱执行人的受权人,通常是有限制的授予书。授权书必须适合这一用途,也可能有其他要求。
退休金属于澳洲遗产的一部分吗?
不会自动属于。基金受托人依照基金规则、任何有效提名及法律支付身故福利,只有支付给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时,才成为遗产的一部分。
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答案往往取决于细节。请预约咨询,让我们在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审阅您的文件和具体情况。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自1990年起执业,为海外信托公司、专业遗嘱执行人及其澳洲代理人担任澳洲法律顾问。我们协助确定合适的行事方式,准备授予书申请和授权书,统筹澳洲资产的收集,并与家族的会计师和注册税务代理一起处理税务、外国投资及分配问题。我们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中国内地、台湾和印尼的律师及顾问合作,为澳洲各地及海外客户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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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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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