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家庭,把钱汇到澳洲的原因往往很普通:子女的大学学费、帮孩子买房、父母来澳养老,或是在原居地卖掉生意、房产后的款项。这些汇款大多合法。问题通常出在:资金没有清楚的凭证链、这笔钱在法律上的性质不清楚,以及与税务居民身份有关的时间安排。
汇款这个动作本身在澳洲并不是应税事件。需要考虑的是:汇款如何被申报、银行可能要求看什么文件、这笔钱如何定性,以及资金流出国有什么规定。具体如何适用于某个家庭,取决于实际情况。
汇入澳洲的款项如何被申报
申报制度由澳洲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依据《2006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Terrorism Financing Act 2006,下称”反洗钱法”)执行。申报是例行程序,澳洲税务局(ATO)可在数据比对中使用AUSTRAC的数据。
- 国际汇款。银行和汇款机构一般须就其发出或收到的国际转账指令作出报告,不论金额大小。
- 大额现金交易。存入或提取超过申报门槛的实体现金,银行须作出报告。
- 携带现金出入境。携带、邮寄或运送超过门槛的实体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澳洲,必须申报。
- 拆分交易。为避免申报而把交易拆分(structuring),根据反洗钱法第142条和第143条可能构成刑事罪行,即使资金本身合法也一样。
银行会问什么:尽职调查与资金来源
银行必须了解客户并监控交易。汇款异常、款项来自第三方或涉及政治公众人物时,银行可能进行强化客户尽职调查(enhanced customer due diligence),询问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即这笔钱具体从哪里来),有时还会询问财富来源(source of wealth,即整体财富如何积累)。如果银行不满意,可能暂扣或退回汇款,或审查账户。
澳洲税法如何定性这笔钱
赠与
澳洲没有赠与税,海外亲属真实的赠与,对收款人一般不属于收入。如果所谓”赠与”实质上来自在海外受控制的公司或信托,《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第99B条可能相关。
借款
如果这笔钱将来要还,家庭可考虑是否以及如何把它记录为借款。支付给海外出借人的利息可能须缴纳澳洲利息预扣税,在出借人所在国也可能要纳税。家庭借款是否被视为真实的债务,日后可能很重要,例如借款人离婚分居或任何一方去世时。
遗产继承
澳洲没有遗产税,从海外继承的款项一般不属于收入,但继承的资产日后出售时可能涉及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CGT)。
出售海外资产所得
把卖房款汇入澳洲,与出售行为本身是两回事,后者可能须纳税。澳洲税务居民一般须就全球资本利得纳税,同一笔利得在外国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外国所得税抵免(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因此出售时间与成为居民的先后可能有影响。
《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97)第855-45条可能影响成为居民时所持某些资产的成本基数,但有例外。另外,《2026年财政法律修正(税务改革第1号)法》改变了自2027年7月1日起产生的利得的征税方式,以通胀指数调整和最低税取代CGT折扣。这些规则对某项资产如何互相作用,需要专业意见。
收入
一旦成为澳洲居民,海外的工资、租金、利息和股息一般不论是否汇回澳洲都须申报。
信托分配
境外信托的分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依据第99B条被征税。
汇兑损益
持有或欠有外币而汇率变动时,《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第775分部(Division 775)可能产生汇兑收益或损失。由于资本利得一般以澳币计算,仅汇率变动就可能影响结果。
成为税务居民前后的时间安排
- 居民身份何时开始。不一定从7月1日开始,取决于实际情况。
- 当日的状况。成为居民当日的余额、估值和资金来源,日后可能有关。
- 海外架构。抵澳后更改海外信托或公司,可能产生澳洲税务后果。
原居地的资金出境规定
- 中国大陆。个人购汇受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规定约束,包括年度便利化额度,以及对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资本项目用途的限制。借用他人额度分拆购汇是被禁止的,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并受处罚。合法渠道应咨询中国律师。
- 香港和新加坡。一般没有外汇管制,但跨境携带现金有申报规定。
-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的外汇政策一般允许居民对外投资,但须符合条件。
- 印度尼西亚。外汇总体上可自由流动,但须符合文件要求。
用这笔钱在澳洲买房
外国人士购买住宅用地一般须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准,而且自2025年4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大多数外国人士暂时不得购买已建成住宅(截至2026年10月)。这方面有例外情况。
说明性例子
以下为假设情境,并非真实案例。
一对来自吉隆坡的夫妇移居墨尔本,带着储蓄、马来西亚股票和吉隆坡的一套公寓,并希望帮女儿买房。随之而来的问题包括:他们的居民身份何时开始、股票和公寓日后出售时可能如何处理、给女儿的资助应如何定性,以及遗嘱应如何处理这笔资助。合适的做法取决于需要专业意见的具体事实。
记录:可与顾问讨论的问题
- 这笔钱在法律上是什么:赠与、借款、遗产、出售资产所得、收入,还是信托分配?
- 有哪些文件能显示资金来源?
- 家庭之间的转账是否应正式记录?应如何与家人的遗嘱配合?
- 我成为居民时拥有哪些资产?这是否重要?
- 资金流出国有什么要求?
常见问题
从中国汇款到澳洲要交税吗?
汇款本身一般不是应税事件。是否须纳税取决于这笔钱是什么:真实的赠与或遗产,与澳洲居民的收入或资本利得,一般处理方式不同。
带钱进澳洲有金额限制吗?
澳洲一般不限制汇款金额,但汇款会被申报,超过门槛的现金须在出入境时申报。资金流出国可能有自己的限制。
中国的亲戚可以各用自己的额度给我汇款吗?
每人的额度只供本人真实需要使用,借用多位亲属的额度为同一目的汇款,可能被视为被禁止的分拆购汇。这个问题应咨询中国律师。
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答案往往取决于细节。请预约咨询,让我们在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审阅您的文件和具体情况。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协助家庭以文件记录资金如何汇入澳洲及其性质,包括赠与契据、借款协议及相关遗嘱。蔡智勋律师受过会计专业训练(商学士,主修会计),会把家族财富的法律架构与税务架构结合起来考虑;他是国际信托与遗产从业者协会(STEP)附属会员、国家认可调解员(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和认证家族企业顾问(Accredited Family Business Advisor)。我们与家庭的会计师、注册税务代理以及亚洲各地的律师合作,事务所的公证人(notary public)可为海外所需文件办理公证,并可用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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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