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澳洲税务居民,那么国内房子的租金、卖房的增值、国内的股息、利息以及大部分养老金,一般都需要折算成澳元,在澳洲报税表中申报。中国内地也可能对其中部分收入征税,尤其是房租和卖房所得;哪一方有优先征税权,由中澳税收协定决定。双重征税通常在澳洲通过境外所得税抵免(FITO)来消除,但只限于实际缴纳的中国个人所得税,而且有抵免上限。
下面逐项说明各类收入在两地如何处理、常见问题出在哪里、需要保留哪些记录。本文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情况取决于个人事实,请分别咨询澳洲会计师和合格的中国内地税务顾问。
基本原则:澳洲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纳税
澳洲税务居民需要就其在澳洲和海外的全部收入纳税。资产在中国内地、钱一直存在国内银行、从未汇到澳洲,都不影响申报义务。
主要的例外是临时居民。大致来说,持临时签证、且配偶不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人,一般无须就境外来源收入在澳洲纳税(作为临时居民期间在海外受雇取得的工资收入除外);境外资产的资本利得在临时居民期间一般也不在澳洲征税。一旦拿到永久居民身份(或因其他原因不再属于临时居民),豁免即告结束,此后的国内收入就要在澳洲申报。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可参阅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一文。
如果中国内地仍视您为税务居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已经移居澳洲、但仍保留户口、国内仍有住房和家人的,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包括澳洲收入),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
两国都认定您为居民时,按中澳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先看哪一方有可供使用的永久性住所,必要时再看与哪一方的个人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202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公开通报,正根据共同申报准则(CRS)交换的信息,联系未申报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处理程序包括提醒、督促自查更正、约谈警示、立案检查和公开曝光;查补税款还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对自己在中国的居民身份有疑问,应请中国内地税务顾问确认,不宜自行假定。另外,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依法须在注销前办理税款清算。
人民币如何折算成澳元
澳洲报税表中的所有外币金额都须折算成澳元。一般原则是:收入按取得时的汇率折算(租金一般以本人或中介收到款项时为准),费用按发生时的汇率折算。对于每月租金这类经常性收入,个人通常可以使用期间平均汇率;澳洲税务局(ATO)公布按澳洲储备银行数据计算的年度平均汇率。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前后一致,并保留所用汇率的记录。
有两个时间问题经常让人混淆。第一,中国的纳税年度是公历年,而澳洲的财政年度是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一张国内完税证明可能需要拆分到两个澳洲财年。第二,计算资本利得时,买入价和之后的各项成本按各自支付时的汇率折算,卖出价按出售时的汇率折算,所以即使人民币房价变化不大,汇率波动本身也可能产生或减少澳元计算的增值。
国内房子出租的租金
在中国内地
中国内地房产的租金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无论您是否为中国税务居民,都可以在中国征税。协定第六条也确认,不动产所得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对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税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个人出租住房另有减按较低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实际操作中,不少城市按租金的一定比例实行“综合征收率”,把个税和其他税费合并征收;承租方是单位的,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也有很多个人之间的住房租赁在国内实际上没有缴税——这一点会直接影响澳洲一方:国内没有缴税,就没有可抵免的税款。
在澳洲
折算成澳元的租金总额(包括国内已代扣的税款)计入应税收入。为取得租金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可以扣除,例如物业管理费、中介费、维修费,以及在符合一般规则的前提下,购房借款的利息和部分折旧、建筑工程扣除。个人出租住宅物业时,前往查看或维护房屋的差旅费一般不能扣除,因此回国看房的机票不能作为出租费用。境外出租的净亏损不再单独隔离:自2008–09财年起,一般可以抵减其他收入。国内就租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境外所得税抵免。
卖掉国内的房子
在中国内地
根据协定第十三条,转让位于中国内地的不动产所得,中国可以征税。个人转让房产的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无法提供原值凭证的,各地税务机关可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相关税款一般在办理过户时缴清,同时还涉及增值税等交易税费,具体取决于持有年限和当地政策。
常被提到的“满五唯一”免税,依据的是1999年发布、至今仍然有效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认定由各地执行,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都可能影响结果,出售前应先向国内税务顾问确认。
澳洲资本利得税(CGT)
对澳洲税务居民而言,卖房属于CGT事件,资本利得以澳元计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成本基数。如果房子是在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前买的,一般视为在成为居民当日按市场价值取得。如果之前先是临时居民,这个日期一般是不再属于临时居民之日(通常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日)。因此,当日的估价报告是很重要的证据。
- 50%折扣。个人持有资产满12个月的,通常可以把资本利得减半。持有期间内,2012年5月8日之后作为外国居民或临时居民的时段,折扣会相应减少。
- 主要住所豁免。通常用不上,因为您住在澳洲期间,国内的房子并不是您的主要住所。只有在少数情况下,例如作为澳洲居民期间这套房子确实是您的主要住所,并且符合包括离开期间在内的各项具体规则,才可能相关。
- 抵免。国内就卖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减这笔资本利得在澳洲产生的税款。增值税等交易税费不属于所得税,不能抵免,但可能作为出售费用计入计算。
举一个常见的情形:一对夫妇移民前多年在国内某城市买了一套房,后来拿到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现在把房子卖掉。如果符合“满五唯一”,国内可能不用交个税;但自他们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日起(按澳元计算)的增值,在澳洲仍然要申报,而且没有国内税款可以抵免。很多家庭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
股息、利息和银行存款
中澳税收协定规定,澳洲居民作为受益所有人取得的中国股息,中国征税不超过股息总额的15%;利息不超过利息总额的10%。国内法规定的税负可能更低:例如,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票和各类理财产品也各有不同规定。如果国内多扣了超过协定限额的税款,应当在中国申请退还,这部分在澳洲不能抵免。
在澳洲,股息或利息的总额(折算成澳元,并加回国内已扣缴的税款)计入应税收入,对依法缴纳的中国税款可申请抵免。由于普通存款利息在国内通常不交税,在澳洲一般要全额纳税。多年存放的大额人民币定期存款利息,是澳洲报税中最常被漏报的项目之一。
国内养老金和社保待遇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免征中国个人所得税。根据协定第十八条,因以前的雇佣关系支付给澳洲居民的退休金,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下的支付,仅在澳洲征税。但协定第十九条对政府服务退休金另有规定:这类退休金一般仅在中国征税,除非领取人既是澳洲居民、又是澳洲公民。
澳洲一般对居民取得的境外养老金征税,即使国外没有扣税。养老金中属于退还本人缴费的部分可能免税,这一金额可能需要通过澳洲税务局的私人裁定来确定。社保个人账户一次性退还、企业年金领取等,性质可能不同,应逐项向会计师确认。
国内父母给的钱和继承的遗产
澳洲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澳洲税务局的一般立场是赠与和继承不属于收入。单纯收到国内父母汇来的钱,本身在澳洲不需要交税。需要交税的是之后产生的收益:这笔钱存入银行后的利息、继承房产的租金,或者以后出售继承资产时的资本利得。继承资产的成本基数有专门规则;来自海外信托的分配,与赠与的处理也不相同。
虽然不涉及税款,资料仍然很重要:两地的银行都会询问资金来源。继承公证书、遗嘱或遗产文件、死亡证明以及清楚的转账记录,会让手续顺利很多。详情可参阅海外继承与澳洲税务一文。
境外所得税抵免及其限制
境外所得税抵免,是用已缴纳的中国所得税,抵减同一笔收入在澳洲的税款。以下几点经常被误解:
- 只能抵免实际缴纳、且不可退还的境外所得税。按照协定本可申请退还的税款,不能抵免。
- 抵免总额在1,000澳元以内的,可以直接按已缴税款申报,无需计算上限;超过1,000澳元的,抵免额以境外所得对应的澳洲税款为上限。
- 抵免不能退税,也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超出上限的中国税款即作废。
- 如果中国税款是在澳洲报税之后才缴纳的,一般可以在缴税后四年内修改该年度的报税表来申请抵免。
反过来并不成立:如果中国征的税比澳洲少,差额由澳洲征收。
一览表:各类收入在两地如何征税
| 收入类型 | 中国内地是否征税? | 澳洲(居民)是否征税? | 如何消除双重征税 |
| 国内房产租金 | 原则上征税(协定第六条),各地征收方式不同 | 征税,可扣除费用;亏损可抵减其他收入 | 就实际缴纳的个税申请抵免 |
| 出售国内房产 | 按增值的20%或核定征收;可能适用“满五唯一”免税 | 按澳元计算CGT;通常可享50%折扣;主要住所豁免很少适用 | 就已缴个税抵免;国内免税则无可抵免 |
| 银行储蓄存款利息 | 目前暂免个税 | 全额征税 | 通常没有可抵免税款 |
| 其他利息 | 征税,协定上限10% | 征税 | 在上限内抵免 |
| 股息 | 视国内规定;协定上限15% | 征税 | 在上限内抵免 |
| 基本养老金/社保待遇 | 免征个税;协定规定仅由澳洲征税(第十八条) | 一般征税 | 协定分配征税权;可能有免税部分 |
| 政府服务退休金 | 一般征税(第十九条) | 一般不征,除非是澳洲公民且为澳洲居民 | 协定分配征税权 |
| 继承或赠与 | 没有专门的遗产税或赠与税;房产过户可能涉及税费 | 不属于收入;之后的收益和增值需申报 | 不适用 |
在澳洲报税表中如何正确申报
境外租金、利息、股息和养老金在报税表的境外收入部分申报,并单独填写已缴纳的境外税款;境外资本利得则在资本利得部分申报。个人报税表还会问:本年度内任何时候,您是否拥有或享有澳洲境外资产的权益,且总价值达到5万澳元或以上?房产、银行存款、股票和借出款项都包括在内,应如实回答。
根据共同申报准则(CRS),国内银行会要求开户人声明税务居民身份;澳洲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后,再交换给澳洲税务局。因此,澳洲税务局可以看到账户余额、利息和其他收入。如果以前年度有漏报,在税务局发现之前主动修改或自愿披露,一般比由税务局查出差异时得到的处理宽松得多。
把钱汇到澳洲
境内个人一般每人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购汇便利化额度。超过额度,或者外汇管理上不属于境内个人的人购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卖房款通常需要买卖合同、登记证明、完税凭证、发票和房屋权属证明;继承款则需要继承公证书或法院文书。各银行、各网点的要求不尽相同。借用亲属额度分拆购汇以规避限额,是外汇管理规定所禁止的。
在澳洲,银行会向澳洲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报告国际汇款,大额或不寻常的汇款可能会被询问资金来源。这不是税,回答所需的就是在国内办理时用过的那些文件,必要时附上翻译件。家人借给您的钱应当书面写明是借款,因为借款和赠与的区别,日后在贷款机构和澳洲税务局面前都有意义。
两种货币的记录都要保留
- 购房和售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发票,以及各项费用和装修的收据。
- 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日(或不再属于临时居民之日)的房产市场估价。
- 出租房产的租赁合同、租金记录和费用单据。
- 每一笔税款的完税证明。
- 显示利息和汇款的银行流水,以及所用汇率及其来源。
澳洲的税务记录一般应在报税后保留五年;资本利得相关资产的记录,应在资产出售后保留五年。
常见错误
- 以为钱留在国内、或者在国内免税,在澳洲就不用申报。
- 用人民币原购房价代替成为居民之日的市场价值,或者所有金额都按今天的汇率折算。
- 对根本没有缴纳的国内税款,或者对增值税等交易税费申请抵免。
- 忽略了从临时居民转为永久居民时税务地位的变化。
- 国内存款或房产超过5万澳元,却在境外资产问题上回答“否”。
- 卖房款通过非正规渠道或亲属额度汇出,导致资金来源无据可查。
我们可以提供的协助
我们就这类情况中涉及澳洲法律的部分提供意见,包括居民身份问题、遗产和继承文件、跨中国内地与澳洲持有的房产,以及在两地都有资产的家庭的遗产规划。我们与澳洲的会计师以及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税务顾问协作,让每一部分都由合适的顾问处理。资产分布在多个国家的家庭,可进一步参阅多法域亚洲家族的财富架构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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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