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往返亚洲与澳洲的家族,税务居民身份是首要问题。它决定澳洲是对一个人的全球收入征税,还是只对澳洲来源收入征税,也影响信托、公司、遗产及物业。税务居民身份不同于签证身份或国籍,而且可能在无意之间改变。
澳洲如何认定居民身份
澳洲个人税务居民规则由多项经过数十年发展的测试组成。2021年曾宣布改革,但截至2026年尚未立法,因此现行测试仍然适用:
- “居住”测试。 按一般含义,当事人是否居住在澳洲,考虑实际停留时间、家庭及业务联系、住所、资产及意向。
- 住所(domicile)测试。 住所在澳洲的人属于居民,除非其永久居所在澳洲以外。
- 183天测试。 一个收入年度内在澳洲停留超过一半时间,可能成为居民,除非其通常居所在其他地方且无意在澳洲定居。
- 联邦退休金测试。 适用于某些在海外工作的政府雇员。
结果取决于事实。在墨尔本长期陪读、同时在亚洲经营生意的父母,可能已是澳洲居民;已移居海外的人,如果住所和家人仍在澳洲,也可能仍是居民。
临时居民
持临时签证、并非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且配偶并非澳洲社会保障意义上居民的人,一般被视为临时居民。其大部分境外来源收入和收益不在澳洲纳税,但澳洲来源收入和受雇收入仍须纳税。取得永久居留后情况会改变,这往往正是最需要规划的时刻。
入境与离境时的变化
- 入境。 一般而言,个人成为居民时,非澳洲应税财产的资产,在资本利得税上视为按当时市值取得。因此,取得入境当日的估值是值得的。
- 离境。 个人不再是居民时,除澳洲应税财产以外的资产一般会被视为出售,除非当事人选择延后。无论居民身份如何,澳洲房地产仍在澳洲税网之内。
- 信托与公司。 家庭成员居民身份的变化,可能改变境外信托和公司的税务处理。参见澳洲居民与外国信托及公司的税务。
双重居民与税收协定
根据各国国内法,一个人可能同时是两国居民。澳洲与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日本等国的税收协定,载有以永久住所、个人及经济联系和习惯居所为依据的加比规则(tie-breaker)。澳洲与香港没有全面性税收协定,因此两地之间没有协定的加比规则或协定税率优惠,各自适用本地规则。
税收协定并非凌驾一切。例如,如果户籍、家庭及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中国规则可能仍视当事人为居民。参见中国境外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
实际步骤
- 在移居、更换签证或在任何一方长期停留之前,检视居民身份。
- 记录居民身份开始或结束当日海外资产的价值。
- 家庭成员居民身份改变时,检视信托、公司、遗嘱及授权书。参见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前的信托与遗嘱安排。
- 协调各国的意见,使家族在各地的立场一致。
我们如何协助
我们就居民身份变化所影响的法律架构,包括信托、公司、遗嘱及跨境遗产,为家族及其顾问提供意见,并与澳洲及海外的会计师和税务顾问协调。本文仅为一般资料;税务结果取决于个人情况,应向合资格税务顾问确认。蔡智勋为全国认可调解员,并为信托及遗产从业者国际专业组织STEP的附属会员。
常见问题
取得永久居留签证就会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吗?
不会自动如此。税务居民身份按另外的测试认定,但取得永久居留往往与成为居民同时发生,并结束临时居民待遇。
临时居民在澳洲如何纳税?
一般而言,临时居民须就澳洲来源收入及受雇收入纳税,但大部分境外来源收入和收益不在澳洲纳税。
澳洲与香港有税收协定吗?
澳洲与香港没有全面性税收协定。澳洲与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及许多其他国家则有全面性税收协定。
成为澳洲居民时,海外资产会怎样处理?
一般而言,在资本利得税上,澳洲应税财产以外的资产视为在成为居民时按市值取得,因此当日的估值记录十分重要。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专业顾问,就澳洲及跨境的遗产规划、遗产管理和遗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除另有说明外,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