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在澳洲的亚裔家庭都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祖父出资在福建家乡办过学校,母亲多年来支持槟城的一间寺庙,家里每年也会默默捐款给宗亲会。随着家族财富逐渐扎根澳洲,大家常会思考:怎样让这份善心更有条理、更能长久,并与下一代一起传承下去?
澳洲有几种可用于慈善捐赠的架构,各自在控制权、税务及资金去向方面有不同规定。本文整理家庭常提出的问题,帮助您与顾问进行更有准备的讨论。
家庭为何捐赠,以及架构为何重要
家庭捐赠的原因各不相同:宗教信仰、对故乡的感恩、纪念父母,或希望孩子在成长中培养责任感。有的家庭希望以家族名义捐赠,有的则更愿意低调匿名。
这些动机会影响架构的选择。希望掌握控制权并建立长期家族平台的家庭,可能会考虑私人基金;希望简便的家庭,可能更适合通过现有的公共基金捐赠;而主要关注海外公益的家庭,则需要面对另一组问题。架构选错,可能导致捐款无法抵税、资金无法送达原定对象,或带来意想不到的合规负担。
可抵税捐赠接受机构(DGR)身份的作用
在澳洲,捐款一般只有捐给经澳洲税务局(ATO)认可的可抵税捐赠接受机构(deductible gift recipient,DGR),才可以抵税。许多慈善机构并不具备DGR身份。在澳洲慈善及非营利组织委员会(ACNC)注册为慈善机构,与取得DGR认可是两回事。家庭在支持任何机构之前,应同时核实这两点。
名称说明:自2026年10月1日起,私人辅助基金(private ancillary fund)改称“私人捐赠基金”(private giving fund),公共辅助基金(public ancillary fund)改称“公共捐赠基金”(public giving fund)。旧名称仍被广泛使用,本文沿用旧名称以便读者辨认。
私人辅助基金(PAF)
私人辅助基金(private ancillary fund,PAF)是一种为向其他DGR拨款而设立的信托,本身不直接开展慈善项目。根据ATO的说明,PAF须依据信托契据或遗嘱设立,受托人一般须为公司,并须遵守《2019年私人辅助基金指引》(Private Ancillary Fund Guidelines 2019),其中涵盖每年最低拨款、投资及治理等事项。
有一项要求常令家庭意外:参与基金决策的人士中,至少须有一位来自家族以外的“负责任人士”(responsible person)。此人不能是创办人、大额捐款人或其关联人士。家庭需要预先考虑由谁担任,以及此人如何与家族董事会合作。
PAF让家庭拥有较高的控制权和一个长期的捐赠平台,但也伴随持续的义务,包括年度申报、审计、拨款规定及记录保存。
公共辅助基金(PuAF)与子基金
公共辅助基金(public ancillary fund,PuAF)同样是向DGR拨款的基金,但必须定期邀请公众捐款,而且大多数决策者须为负责任人士。PuAF受《2022年公共辅助基金指引》(Public Ancillary Fund Guidelines 2022)规管。
许多希望简化行政工作的家庭,会选择在信托公司或社区基金会营运的现有PuAF之内,设立一个以家族命名的子基金(sub-fund)。家庭向子基金注资,每年提出拨款建议,而PuAF的受托人保留法律上的决定权。部分机构允许创办人指定继任人,让子女延续家族的捐赠。代价是控制权较低,并须接受机构的政策和收费。
慈善信托与遗嘱捐赠
家庭也可以设立以法律认可的慈善目的为宗旨的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这类信托能否接受可抵税捐款,取决于它是否获认可为DGR,而许多慈善信托并没有这个身份。
慈善捐赠也可以纳入遗产规划。遗嘱可以把一笔款项留给指定的慈善机构、把部分遗产拨入子基金,或规定在身故后设立遗嘱慈善信托(testamentary charitable trust)或PAF。每种做法都涉及起草上的要点:受赠机构名称是否准确、机构若已不存在如何处理,以及慈善捐赠与家人期望及可能出现的家庭供养申索(family provision claim)之间如何平衡。我们另有一篇关于在遗嘱中捐款给慈善机构的文章,讨论了其中部分问题,包括捐给海外机构的情况。
捐给海外的寺庙、学校和宗亲会
许多家庭最重视的公益事业都在亚洲。一般而言,海外的寺庙、学校或宗亲会并不是澳洲的DGR,直接捐款通常不能在澳洲抵税。PAF或PuAF一般只能向DGR拨款,因此通常无法直接资助海外机构。
有些在澳洲注册的慈善机构在海外开展工作,部分DGR类别(例如某些发展中国家救助基金)也是为此而设。在澳洲境外汇款或与海外伙伴合作的注册慈善机构,还须遵守ACNC的《境外行为标准》(External Conduct Standards)。某项海外公益能否通过澳洲架构获得支持,取决于具体项目、所在国家及中间慈善机构,在汇出任何款项之前都需要审慎的意见。
家庭也应考虑当地国家的法律。亚洲各地对外来捐款及慈善机构注册的规定各不相同。
治理与下一代的参与
家族基金会可以成为培养下一代的绝佳场所。在基金会董事会任职,能让子女学会阅读财务报表、评估拨款申请、以尊重的方式表达不同意见,并共同作出决定。
前提是规则从一开始就要清楚:谁担任董事?新成员如何加入?家人意见不一时如何作出拨款决定?子女移居海外,或兄弟姐妹关心的公益方向不同时又如何处理?有些家庭让受托公司的章程保持简单,把家族的捐赠理念写在不具约束力的家族慈善宪章中;也有家庭通过章程或董事会政策,让宪章的部分内容具有约束力。哪些部分必须具约束力,是设计时的关键问题。
与受助慈善机构合作
较大额的捐赠通常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内容可包括捐款用途、冠名或鸣谢、报告安排,以及原定用途无法实现时如何处理。作出多年认捐承诺的家庭,应考虑承诺与自身现金流及遗产规划的关系。双方期望清晰,有助于维持与慈善机构的良好关系。
可与顾问讨论的问题
- 我们希望捐赠达到什么目标?计划持续多久?
- 我们想要家族控制的基金,还是行政较简便的子基金?
- 我们打算支持的机构是否DGR?其中是否有海外机构?
- 谁可担任独立的负责任人士?谁会进入董事会?
- 下一代如何参与?如果他们意见不同怎么办?
- 慈善捐赠是否应写入遗嘱?会对家人有何影响?
常见问题
澳洲私人辅助基金是什么?
私人辅助基金是一种信托,通常以公司为受托人,获认可为DGR,并向其他合资格的DGR拨款。它须遵守由ATO负责执行的私人辅助基金指引,并须有至少一位独立的负责任人士。
家族基金会可以捐款给海外寺庙吗?
通常不能直接捐款,因为辅助基金一般只能向澳洲的DGR拨款。部分海外公益可通过在海外开展工作的澳洲注册慈善机构获得支持,视具体情况而定。
私人辅助基金和子基金,哪个更适合我的家庭?
这取决于家庭希望保留多少控制权、能承担多少行政工作,以及长远规划。两种选择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意见。
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答案往往取决于细节。请预约咨询,让我们在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审阅您的文件和具体情况。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协助家庭把慈善捐赠纳入整体遗产及传承规划。我们会与家庭一起比较私人基金、子基金、慈善信托及遗嘱捐赠等选择,起草及审阅信托契据、公司章程和遗嘱条款,并协助设计让下一代参与的董事会及决策规则。蔡智勋律师受过会计专业训练(商学士,主修会计),是国际信托与遗产从业者协会(STEP)附属会员,同时就家族财富的法律与税务架构提供意见。他也是全国认证调解员及认证家族企业顾问。我们与家庭的会计师及注册税务代理合作,涉及海外公益时亦与亚洲当地律师合作。我们可以英语、普通话及粤语提供服务。
重要提示:本文仅为一般资讯,不得作为依据。本文并非法律、税务或财务意见,没有考虑您的个人情况,亦可能未反映发布后的法律变化。其他国家的法律也可能适用。请勿仅依据本文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阅读本文或与我们联系,并不构成律师与客户关系。如需针对您情况的意见,请预约咨询。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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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