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世时,第一个问题往往很简单:谁是家人?但对许多亚裔和跨国家庭来说,这个问题一点也不简单。有的伴侣同居多年却没结婚;有的婚礼在福建乡下举行,在马来西亚登记,或者根本没有登记;有的父母在海外有前一段关系的子女,在澳洲有继子女,甚至有家人从未见过的孩子。
澳洲法律对此的答案因情况而异:有没有遗嘱、是否按无遗嘱继承(intestacy)规则主张权利,还是向遗产提出家庭供养申索(family provision claim)。本文概括说明几个主要类别。
配偶与事实伴侣(domestic partner)
澳洲各州和领地都承认事实伴侣的继承权利,但各有定义和用语。
维多利亚州
在无遗嘱继承中,“同居伴侣”(domestic partner)一般包括已登记的伴侣,或在逝者去世前连续以伴侣身份真诚同居至少两年的人,或与逝者育有未满18岁子女的人。法院会考虑关系长短、是否同住、经济上是否相互依存、是否共同照顾子女,以及两人对外如何表现等因素。
新南威尔士州
在无遗嘱继承中,同居伴侣包括已登记关系的伴侣,或持续至少两年、或育有子女的事实关系伴侣。
其他州
昆州、西澳、南澳、塔州和各领地各有自己的定义和最短期限,有些州在无遗嘱继承和家庭供养申索中的定义也不同。务必查明适用于该遗产的是哪个州的法律。
即使关系不符合无遗嘱继承的定义,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提出家庭供养申索,例如作为逝者家庭成员,或曾依赖逝者生活的人。
在海外缔结的婚姻
在海外合法缔结的婚姻,只要在当地有效,且不属于澳洲法律拒绝承认的类型(例如一方未达法定年龄,或双方血缘过近),一般在澳洲获得承认。证据很重要,家人应保存:
- 结婚证书,必要时附经认证的翻译;
- 登记记录,例如中国结婚证或马来西亚的婚姻登记;
- 如从未登记,则保存习俗或宗教婚礼的证据。
未登记的习俗婚姻可能引起复杂问题。即使不被承认为婚姻,在世一方仍可能符合事实伴侣的资格。
一夫多妻婚姻
在澳洲不能合法缔结一夫多妻婚姻。但亚洲一些老一辈人,曾根据习俗或当时允许的法律有多于一位妻子。澳洲法律可能在某些方面承认这类婚姻,而新州和维州等多个州的无遗嘱继承规则,都对逝者留下多于一位配偶或伴侣的情况作出规定。遗产如何分配,取决于具体事实和所涉州份。这类案件往往取决于有关婚姻的详细证据,最好及早、审慎处理。
子女:亲生、领养与继子女
领养子女
合法领养的子女在继承上视为养父母的子女,一般不再视为亲生父母的子女。海外领养可能需要在澳洲获得承认。在一些亚洲家庭中,由亲戚抚养而未经法律程序的“过继”十分常见。这类安排在无遗嘱继承中通常不产生继承权,但可能与家庭供养申索有关。
继子女
继子女一般不能按无遗嘱继承规则继承。不过,在维州及其他几个州,继子女可以作为合资格人士(eligible person)提出家庭供养申索。在维州,合资格人士包括继子女,具体条件视年龄、是否在读和是否有残疾而有所不同。法院会考虑双方关系以及逝者是否对其负有道义上的供养责任等因素。
非婚生子女
澳洲各州都给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未婚伴侣所生的孩子,或在海外一段关系中出生的孩子,只要能证明亲子关系,就享有与其他子女相同的继承权。
在海外出生的子女
孩子在哪里出生、住在哪里都没有分别。住在深圳或雅加达的孩子与住在墨尔本的孩子权利相同,但执行人必须知道他们的存在,通常也需要列明逝者为父母的出生证明等证据。
DNA与亲子关系证明
如果亲子关系有争议,或出生证明上没有列明逝者,法院可以考虑包括DNA检测在内的其他证据。检测可能使用逝者留存的样本,或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的样本。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命令进行亲子鉴定。这类事情十分敏感,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家庭内部,都应谨慎处理。
执行人和家属实用清单
- 列出所有可能的配偶、伴侣和子女,包括在海外的。
- 收集结婚、离婚、出生和领养证明,并附翻译。
- 如属事实关系,收集同住、财务往来及关系持续时间的证据。
- 确认适用于遗产的是哪个州的法律。
- 在确认所有可能的申索人、且申索期限届满之前,不要分配遗产。
- 如您正在立遗嘱,请清楚写明家庭成员,并说明有意不予分配的原因。
常见问题
没有遗嘱时,事实伴侣在澳洲能继承吗?
一般可以,只要符合相关州对事实伴侣或同居伴侣的定义。在维州和新州,通常指已登记的关系、以伴侣身份同居至少两年,或共同育有子女。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不是自动的。继子女通常不能按无遗嘱继承规则继承,但在维州及其他几个州,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供养,可以向法院申请家庭供养。
在中国或马来西亚结的婚,在澳洲继承时获承认吗?
一般承认,只要婚姻在缔结地有效。请保存结婚证和经认证的翻译件,执行人或法院可能需要。
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吗?
可以。只要能证明亲子关系,澳洲法律给予非婚生子女与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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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