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孩子在澳洲读书、父母留在中国内地或台湾,按照澳洲法律,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父母责任”(parental responsibility)承担者,只是人不在身边。学生签证要求有经批准的监护与住宿安排,但这种安排并不会把父母的法律权力转给监护人、亲戚或学校。真正稳妥的做法,是在出事之前就把书面授权、遗嘱中的监护人指定以及孩子名下资金的安排准备好。
签证规定:谁来照顾未满18岁的留学生
未满18岁的学生签证持有人须遵守签证条件8532。简单来说,在年满18岁之前,学生必须按照移民局(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认可的以下方式之一在澳洲生活:
- 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通常由父母一方申请学生监护签证(590签证)陪读;
- 与年满21岁的指定亲属同住:由父母书面指定、经移民局批准。认可的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含继亲关系)。该亲属须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覆盖相应期间的合适签证;
- 由学校或教育机构负责监护与住宿:学校出具“住宿与福利安排确认书”(CAAW),通常是学校认可的寄宿家庭(homestay)或住校安排。
父母双方一般都需签署同意书(1229表格或法定声明),除非一方拥有单独抚养权。学生不得在监护安排开始日期之前入境;安排如需更改,须先取得学校书面批准,指定亲属监护的还须经移民局批准。监护人如需离开澳洲,必须先落实合适的替代安排。未能维持经批准的监护安排,可能导致学生签证被取消,陪读监护人的签证也可能受影响。
家长需要明白的关键一点是:签证下的监护安排解决的是孩子的生活照料和住宿问题,并不转移父母责任。寄宿家庭、学校或在墨尔本的姑姑,在签证层面负责孩子的日常福利,但都不会因此自动取得父母在重大事项上的法定决定权。
孩子生病住院,谁可以签字同意治疗?
在维州,《2016年医疗决定与规划法》(Medical Treatment Planning and Decisions Act 2016)同样适用于未成年人,只是规则与成年人不同:
- 具备决定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自行同意某项治疗,即所谓“成熟未成年人”(mature minor,或称Gillick原则)。能力由医护人员针对具体治疗逐项判断:17岁的学生通常可以自行同意一般治疗,13岁的孩子则未必能就复杂手术作出决定。
- 孩子对该项决定不具备能力时,医疗决定人是孩子的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承担父母责任的人(第55(4)条)。
- 未成年人即使有能力,也不能自行指定医疗决定人。
- 真正紧急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医生在为挽救生命、防止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避免严重痛苦所必需时,未经同意先行治疗。
对于父母在上海或台北的学生,这意味着医院通常仍会找父母。父母一般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表示同意,但时差、语言以及医院核实身份的需要,往往造成延误。持590签证陪读的父母当然具有完整的父母身份;但亲属或寄宿家庭并不会因为移民局批准其负责监护,就取得父母责任。
医疗授权书有用,但要了解其局限
学校和寄宿家庭通常会请父母签署授权,允许老师或寄宿家庭为孩子安排就医。这类授权在日常看病和紧急情况下很有价值,医生也普遍据此处理。但父母能在多大程度上把非紧急的重大治疗的同意权委托他人,法律上并无定论,医院仍可能坚持与父母本人沟通。一份准备得当的授权书应当:
- 写明获授权的成年人(例如指定亲属和寄宿家庭)及其联系方式;
- 写明授权范围(一般治疗、紧急治疗、牙科、心理健康支持等)以及父母希望设定的限制;
- 附上父母身份证明、孩子的Medicare或海外学生医疗保险(OSHC)资料及病史;
- 以英文签署并附中文译本;需要正式使用的,应经见证或公证。
如果孩子长期与亲属同住,有些家庭会考虑依据联邦《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以双方同意的方式申请抚养令(parenting orders),让该亲属就特定事项承担父母责任。是否合适,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遗嘱中指定孩子的监护人
澳洲各州及领地都允许父母指定在自己去世后照顾子女的监护人(testamentary guardian)。在维州,这项规定出人意料地放在《1958年婚姻法》(Marriage Act 1958)之中。中国内地的《民法典》和台湾的《民法》同样允许父母以遗嘱指定监护人。
但在澳洲法律下,遗嘱指定监护人有几个重要限制:
- 在世的一方父母继续承担父母责任。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依《家庭法》继续承担父母责任,遗嘱无法剥夺。因此,遗嘱中的监护人条款,在父母双方都已去世、或由唯一在世的父母订立时,作用最为明确。
- 最终由法院决定。遗嘱指定须服从法院的抚养令。联邦巡回及家事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可以作出与遗嘱不同的安排。
- 监护管的是孩子,不是钱。监护人负责孩子的照顾和福利;孩子继承的财产由谁管理,取决于遗嘱中关于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的条款。两种角色往往宜分开安排,至少要设置相互监督。
孩子在澳洲生活的家庭,宜在澳洲遗嘱和中国内地或台湾的遗嘱中指定同一位监护人和同一位候补监护人,避免两份文件互相冲突。两地遗嘱如何衔接,可参阅《在澳洲和海外都有资产,需要立多份遗嘱吗?》。一位住在澳洲、持有合适身份并已同意担任的监护人,在实际操作中远比需要临时飞来的亲属有用。
孩子在澳洲期间,父母一方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怎么办?
举一个常见的情形:一名来自杭州的15岁女孩,持CAAW住在墨尔本的寄宿家庭。父亲在国内突然去世,母亲身体不好无法出行。悉尼的姑姑希望她留下读完12年级,爷爷奶奶则希望她回国。
此时会同时涉及几件事:
- 父母责任继续由母亲承担。在签证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由她决定孩子住在哪里、在哪里上学。
- 签证仍要求经批准的监护安排。如果安排改变(例如改由姑姑担任指定监护人),须经学校和移民局批准。
- 家人意见不一时,任何关心孩子照顾、福利或成长的人,包括祖父母、姑姑,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令。孩子身在澳洲,澳洲法院即可受理。法院以孩子最大利益为准,并根据孩子的成熟程度考虑她本人的意愿。
- 如果父母双亡又没有可行安排,维州儿童保护部门可能介入。遗嘱中清楚指定、且有一位愿意担任的在澳监护人,有助于避免这种局面。
中国内地和台湾都不是《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则适用该公约)。如果家人就孩子留在澳洲还是返回中国内地或台湾发生争议,并没有公约下的交还机制,结果可能取决于两地各自的法律程序。这也是为什么家庭宜提前把这些问题安排妥当;分处两地的亲属之间发生分歧时,在诉诸法院之前先尝试调解,往往更能维护家庭关系和隐私。
父母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也类似。父母在澳洲签署的持久授权书,在中国内地或台湾未必获得承认;在当地签署的文件,拿到澳洲使用也可能需要认证。我们与中国内地及台湾的律师协作,使两地文件能够配合使用。详见《澳洲遗嘱和授权书拿到海外使用:公证与海牙认证》。
孩子的钱:银行账户、房产与信托
银行账户和生活费
留学生可以开立澳洲银行账户,不少家庭会让父母一方作为联名账户人或授权签字人。有两点经常被忽略:
- 未成年人投资收入的税。未满18岁者的利息等投资收入,超过一个很低的门槛(2025–26财年税务居民为每年416澳元)后,按特别的较高税率计税;非税务居民适用另一套税率。修读较长课程的学生可能被视为澳洲税务居民。孩子名下存放大额资金会带来税务后果,应咨询会计师。
- 资金来源。银行会询问资金来源。从中国内地汇款须遵守当地外汇管理规定。每笔汇款及其用途都应留存记录,汇款本身应在内地咨询专业意见。
给孩子在澳洲买房
很多家长考虑买一套公寓给孩子住。在此之前请注意:
- 外国投资规定。持学生签证的孩子以及住在海外的父母,一般都属于“外国人”。2025年4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外国人(包括临时居民)一般不得购买二手住宅(已有人居住或曾出售过的住宅)。购买新房一般仍须取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准并缴纳申请费。
- 州税。维州对外国买家征收附加印花税,并对“不在澳业主”征收土地税附加税。详见《外国人持有澳洲物业:印花税附加税、土地税、FIRB与资本利得税》。
-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未成年人可以登记为业主,但一般不能有效签署出售、抵押或过户文件,银行通常也不会向未成年人贷款。孩子满18岁后,房产在法律上就由其本人处置,不论父母当初的本意如何。家人日后对产权有争议时如何认定,可参阅《子女名下房产与代持》。
- 信托。设计得当的信托,或父母遗嘱中的遗嘱信托,可以由受托人为孩子持有资产,直到父母选定的年龄再交给孩子。涉及海外受益人的信托在税务、外国投资及附加税方面的处理,须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审查。
孩子满18岁:该签署自己的文件了
年满18岁,孩子在澳洲法律上就是成年人。父母的权力随之结束,医生、银行和大学将只与学生本人打交道。这时应当让孩子签署自己的文件:
- 遗嘱。在维州,未成年人所立遗嘱一般无效,除非已婚或经最高法院批准。满18岁后,在澳洲有资产或房产的学生应当订立遗嘱。
- 持久授权书和医疗决定人指定。在维州须年满18岁才能签署持久授权书。没有这些文件,孩子一旦重伤,父母可能需要向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VCAT)申请授权。
- 退休金(superannuation)。做兼职的学生会有退休金账户。退休金不自动属于遗产,而是按基金规则及身故受益人指定处理;学生永久离开澳洲时,还可能申请领取离境退休金。
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诈骗与胁迫
澳洲警方,包括新州警察与澳洲联邦警察,曾公开警示“虚拟绑架”诈骗:骗子冒充中国公安或官员,指称学生涉嫌犯罪,要求其与家人断绝联系,再胁迫学生拍摄自己“被绑架”的照片,用来向国内父母勒索巨额赎金。家人应事先约定核实方式,例如暗号、在澳洲另有一位可信赖的成年联系人,以及“未与孩子本人直接通话,绝不汇款”的规矩。遇到任何威胁请报警。真正的警察或领事官员,不会要求汇款来“洗清”学生的嫌疑。
家长实用清单
| 事项 | 需要落实的安排 |
| 签证监护 | 确认8532条件下的监护安排、起止日期,以及需要更改时联系谁 |
| 医疗授权 | 签署中英文授权书,写明在澳成年人;保险资料和病史备案 |
| 遗嘱 | 在澳洲及海外遗嘱中一致指定监护人和候补监护人;另设受托人管理资金 |
| 监护人同意 | 取得监护人愿意担任的书面确认,并确认其身份或签证合适 |
| 资金 | 保留资金来源记录;就孩子名下账户咨询税务意见;买房前先定好持有架构 |
| 满18岁 | 孩子签署遗嘱、持久授权书和医疗决定人指定,并检查退休金安排 |
| 安全 | 约定家庭暗号以及遇到可疑来电时的应对办法 |
常见误区
- 以为寄宿家庭、学校或经移民局批准的指定亲属,拥有父母的法定权力。
- 只在中国内地或台湾的遗嘱中指定监护人,澳洲遗嘱却没有,或两份遗嘱指定了不同的人。
- 指定的监护人事先并未同意,或根本无法取得在澳洲居住的签证。
- 把房产登记在16岁孩子名下,却没有想到孩子满18岁后即可完全自行处置。
- 忘记孩子满18岁后需要自己的遗嘱和授权书。
我们可以提供的协助
我们可以为家庭订立含监护人指定和遗嘱信托条款的澳洲遗嘱,准备中英文医疗及监护授权书,为满18岁的学生办理持久授权书,并就在澳洲为孩子持有房产和资金的方式提供意见。亲属之间意见不一时,我们可以通过保密的调解协助解决分歧。我们与中国内地及台湾的律师协作,使两地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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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