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来自新加坡、香港、台湾、马来西亚和中国大陆的家庭,在考虑移居澳大利亚之前多年就已购买了人寿保险。其中有些是单纯的定期寿险,但更多是储蓄型、分红型、两全(储蓄寿险)、投资连结或万能寿险——这些产品与其说是保险,不如说是积累和持有财富的工具。
在海外居住期间,这些保单的税务处理通常由居住国决定。一旦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澳大利亚一般会对您的全球收入征税。届时,从海外保单取得的红利、退保金、提取款项及其他金额,都可能需要按照澳大利亚税法加以考虑。决定在抵澳之前还是之后作出,可能产生实际差别。
“保险”并不都一样
不妨先将保单大致分为两类:
- 纯保障型保单——定期寿险、重疾险、完全永久残疾险或收入保障险,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赔付,通常几乎没有现金价值。
- 储蓄及投资型保单——两全险、带红利的终身寿险、分红保单、投资连结保单和万能寿险,会随时间累积现金价值或退保价值。
引发澳大利亚税务问题的主要是第二类,因为这类保单在退保、满期或部分提取时可能产生收益。
合资格寿险保单的“十年规则”
澳大利亚对某些人寿保单的红利早有专门规定,载于《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第26AH条。概括而言,对于“合资格保单”(eligible policy):
- 如在首八年内退保、满期或以其他方式终止,所得红利一般须全额计入应税收入;
- 在第九年,一般计入红利的三分之二;
- 在第十年,一般计入三分之一;
- 满十年后,根据这些规则,红利一般无需课税。
在计入应税收入的情况下,有时可能享有一定的税收抵免。此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反避税安排:如某一年度缴付的保费超过上一年度保费的125%,十年期限可能实际上重新起算。因此,对现有保单大额追加保费,可能令“时钟”归零。
因身故,或因残疾、受伤或疾病而支付的款项,一般与退保或满期时取得的红利作不同处理。
您的海外保单是否真正符合条件?
这是关键问题。十年规则适用于真正的人寿保险保单。部分在海外以“保险”名义销售的产品,只是在实质为投资组合的产品外面包了一层很薄的寿险保障。视产品结构而定,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可能将其视为投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视为类似海外信托的安排,而非人寿保险。如属此类,保单内部的收益和您提取的款项可能适用不同规则。
某一保单是否符合条件,取决于保单条款、保险公司、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以及您所拥有的控制权。仅凭产品宣传册无法判断,必须寻求针对性的税务意见。
提取、保单贷款与更改保单持有人
即使保单属于真正的人寿保单,以下交易也可能引发问题:
- 部分提取或部分退保,可能被视为取得红利或收益。
- 保单贷款是海外保险公司常见的安排。贷款如何处理,以及日后以退保价值抵销贷款时会产生什么后果,都需要弄清楚。
- 更改保单持有人——例如将保单从父母转给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成年子女——可能在两个国家都带来税务和遗产规划方面的后果。
- 主要为避税而设计的安排,可能触发澳大利亚的一般反避税规则。任何重组都应具备真实的商业和家庭理由,并妥善留存文件。
身故赔偿与收入保障
因身故而支付给原受益人或保单持有人的人寿保险赔偿金,在澳大利亚一般不征税。相反,收入保障金一般用于替代收入,通常需要课税。一次性残疾赔偿和重疾赔偿通常又另作处理。请核对保单下每项给付的具体性质。
澳洲税务局可能早已知情
许多海外保险公司属于“共同申报准则”(CRS)下的申报金融机构。一旦您被登记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有现金价值保单的相关信息可能会交换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家庭应当假定海外保单是“看得见”的,并据此进行规划。
抵澳之前先行检视
检视海外保单的最佳时机,是在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之前。实用的检视工作可包括:
- 列出每份保单的持有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生效日期;
- 整理每期已缴保费的记录,包括日期和币种;
- 取得最新的退保价值和红利结算单;
- 区分哪些是纯保障型,哪些是储蓄或投资型;
- 与税务顾问商讨,在成为税务居民之前,每份保单是保留、退保、重组,还是停止追加保费;
- 留意汇率问题,因为相关金额一般需要以澳元计算。
综合假设案例:一个香港家庭
以下为匿名综合示例,并非真实家庭。梁先生和梁太太持有三份香港保单:一份定期寿险,一份六年前开始的分红两全险,以及一份两年前以大额趸缴保费购买的投资连结保单。他们计划明年持永久签证移居墨尔本。
经检视,定期寿险基本不存在问题。两全险仍在首八年内,如果属于合资格保单,抵澳后退保可能产生应税金额。投资连结保单主要持有基金单位,寿险保障有限,其定性需要审慎的意见。他们原本还打算为两全险大额追加保费——这可能令十年期限重新起算。在税务顾问的协助下,他们在移居前就每份保单作出决定,并完整记录成为税务居民当日的保费和保单价值。
细读条款
部分在海外销售的产品,前期和持续收费偏高,设有退保费用,信息披露也有限。在作出税务决定之前,请确保您清楚自己实际将获得什么——保证部分与非保证部分、各项收费,以及提前退保的罚则。
常见问题
移居澳大利亚之前,必须退掉海外保单吗?
不必。许多家庭会保留保单。关键在于了解成为税务居民后每份保单可能如何处理,并在注册税务代理人或税务顾问的意见下,最好在抵澳前,作出深思熟虑的决定。
如果保单已超过十年,是否一切都免税?
未必。十年规则一般只适用于合资格的人寿保险保单,大额增加保费可能令期限重新起算。如果该产品实质上是投资外壳,则无论持有多久,都可能适用不同规则。
子女从我的保单领取身故赔偿金,需要缴税吗?
因身故支付给原受益人的人寿保险赔偿金,在澳大利亚一般不征税。不过,仍应同时核查遗产规划安排、保单持有人身份,以及保险公司所在国家的相关规定。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如何协助您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澳大利亚各地的家庭、受托人和受益人就跨境财富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包括海外保单如何与遗嘱、信托及家庭安排相互配合。我们是律师而非税务代理人:我们与您的注册税务代理人或税务顾问、以及海外当地律师协同合作,确保法律与税务意见相互衔接。我们可以使用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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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