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斯有许多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和印尼的家庭,不少人在西澳大利亚州(西澳)拥有自住房或投资物业。家人离世后,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executor)往往需要先向西澳最高法院申请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才能处理遗产。
执行人常常根本不在珀斯:可能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子女,或仍住在吉隆坡的兄弟姐妹。本文说明西澳遗嘱认证的要求、申请方式、一般所需时间,以及身在海外的执行人或其受权人可以如何申请。
在西澳什么情况下需要遗嘱认证?
遗嘱认证赋予执行人处理逝者财产的法律权力。西澳最高法院指出,如逝者以个人名义在西澳持有银行账户、股票或房地产等资产,或以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方式与他人共同拥有房地产,通常都需要申请。
以下情况可能不需要:
- 房地产以联权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在世一方可通过西澳土地局(Landgate)申请转名;
- 银行账户为联名户口,在世一方通常凭死亡证明即可动用;
- 遗产只有个人物品,或只有一辆汽车或摩托车。
法院只会在逝者在西澳留有资产时发出认证。如逝者住在西澳,但所有资产都在海外,西澳法院不会发出认证。银行、退休金基金和保险公司会告诉您他们的要求,请及早联系。
授权的种类
- 遗嘱认证(Probate):有遗嘱,并由遗嘱指定的执行人申请。
- 附遗嘱的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with the Will annexed):有遗嘱,但没有指定执行人,或指定的执行人不能或不愿申请,一般授予受益人。
- 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没有有效遗嘱,一般授予有权分得遗产的人。
西澳遗嘱认证要求:所需文件和资料
申请前请准备:
- 遗嘱原件及任何遗嘱附录(codicil)原件,不要拆除订书钉或加夹子;
- 死亡证明原件;
- 其他执行人签署的同意书或放弃书(如适用);
- 遗嘱见证人的全名和现时地址;
- 逝者的全名、曾使用的其他名字、最后住址,以及签署遗嘱时的婚姻状况;
- 逝世当日所有资产和负债的详情,例如物业地址、股票、银行结余和车辆资料。
申请本身包括申请动议(motion)、支持宣誓书(affidavit)及资产负债表(statement of assets and liabilities)。
西澳遗嘱认证申请步骤
- 逝世后至少等候14天:根据西澳的遗嘱认证规则,逝世满14天后可随时提出申请。与新州和昆州不同,法院的指引并不要求一般的遗嘱认证申请先刊登拟申请公告。
- 准备文件:对于情况简单的遗产,最高法院的网上申请工具(Probate Wizard)会逐一提问,然后生成申请文件供您打印。如没有遗嘱、只有遗嘱副本、申请人不是指定执行人、遗嘱没有正确签署和见证,或在西澳没有资产,则不适用,须寻求法律意见。
- 在见证人面前签署:签署申请,并在认可见证人面前就宣誓书宣誓或确认。
- 向遗嘱认证登记处递交:亲身或邮寄到珀斯的最高法院递交,附上遗嘱原件、死亡证明原件及申请费,建议使用挂号邮寄。法院会保留遗嘱原件。
- 回复查询:司法常务官(Registrar)会审核申请,可能发出查询(requisition)要求补充资料,回复前申请不会继续处理,所以请提供电邮地址。
- 取得认证:认证会邮寄给您,也可选择到登记处领取。
西澳遗嘱认证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的目标是在约四周内处理申请;网上申请工具的指引则建议预留三至六周。复杂的申请或有查询时,时间会更长。
分配遗产比取得认证需时更久。在西澳,家庭供养申索(family provision claim)须在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发出后六个月内提出,虽可申请延期,但并不常见。因此执行人通常会等到这段期限过后才分配遗产。西澳法律援助署(Legal Aid WA)认为,一般约一年内完成遗产处理属合理时间。
海外执行人及通过受权人申请
西澳《1903年遗产管理法》(Administration Act 1903)有几项规定,对身在海外的执行人尤为重要:
- 在海外亲自申请:住在西澳以外的执行人也可申请,但宣誓书须在当地获授权人士面前宣誓,例如公证人或澳洲领事官员。非居民执行人在认证发出前,还须向法院提供一个西澳送达地址(address for service)。
- 通过受权人申请:如执行人或其他有权取得授权的人在西澳以外,法院可将遗产管理权授予其受权人(attorney),由受权人代表该人办理,并按法院设定的条件进行。对在亚洲的家庭来说,这往往是可行的方法,但授权书必须适合此用途;为其他目的在海外签署的一般授权书未必足够。
- 由管理人取代缺席的执行人:执行人住在西澳以外时,法院可委任附遗嘱的遗产管理人。如逝世六个月后执行人仍在西澳以外,而遗产有受损风险,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特别授权。
- 重新盖印其他地方的认证:澳洲其他州或某些英联邦司法管辖区的认证,可在西澳重新盖印(reseal),使其与本地认证具有同等效力。您所在国家的认证是否符合资格须先确认,许多亚洲地区并不适用。
- 其他语言的遗嘱:以中文、马来文或印尼文写成的遗嘱,需要正式翻译和相关证明文件。
西澳遗产执行人清单
- 确认逝者在西澳有资产,以及每项资产的持有方式。
- 找到遗嘱原件,取得死亡证明原件。
- 如有不申请的共同执行人,取得其同意书或放弃书。
- 决定由您亲自申请、委托律师,还是通过受权人申请。
- 如身在海外,安排公证人或领事馆见证宣誓书,并提供西澳送达地址。
- 为物业购买保险并妥善保管,继续缴付市政费和业主立案法团费用。
- 记下家庭供养申索的六个月期限,由认证发出日起计。
- 安排逝者最后的报税,并在出售资产前寻求税务意见;请留意澳洲资本利得税规则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改变。
常见问题
西澳遗嘱认证有什么要求?
您需要遗嘱原件、死亡证明原件、逝者在西澳的资产和负债详情,以及见证人资料。申请以动议加宣誓书和资产负债表的方式递交,而且逝者必须在西澳留有资产。
西澳可以网上申请遗嘱认证吗?
情况简单的申请,可使用最高法院的网上申请工具准备文件。之后须打印、签署并由见证人见证,再连同遗嘱原件亲身或邮寄到登记处递交。
西澳遗嘱认证要多久?
法院的目标是约四周内处理申请,但实际上三至六周较为常见,如有查询会更久。大多数执行人取得认证后,会等候六个月的家庭供养申索期限届满才分配遗产。
可以代海外执行人在西澳申请遗嘱认证吗?
可以。西澳法律容许法院将遗产管理权授予身在州外的执行人的受权人,由其代表执行人办理。授权书必须合适,法院也可附加条件。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我们协助在西澳有遗产的执行人和家庭,特别是执行人身在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印尼或其他海外地区的个案。我们会就是否需要认证提供意见、准备申请文件、处理登记处查询,并可安排合适的授权书,让在澳洲的受权人代执行人申请。本所的公证人可协助处理需要在海外使用的文件;如资产位于其他国家,我们会与当地律师合作。我们以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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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专业顾问,就澳洲及跨境的遗产规划、遗产管理和遗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