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在当天开始之前已经决定。带着正确资料、实际期望及和解授权、准备充分的当事人,最有机会解决纠纷。本指南说明我对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要求,以及原因。
选择合适的时机
时机与准备同样重要。当各方在情绪上和法律上都能够作出决定时,调解最为有用。
- 分居。 许多分居夫妇在分居后的头几个月还未准备好谈判。太早调解可能令立场僵化;拖得太久又可能因诉讼而根深蒂固。
- 遗产纠纷。 许多遗产纠纷要到诉讼开始、各方看过证据后才准备好和解,但在费用急升之前往往有一段窗口期。
- 家族企业纠纷。 最佳时机通常是在决裂公开之前:在提出欺压申请、罢免董事或解雇之前。
我的调解前工作,包括评估事务是否已准备好,以及需要先完成什么。
准备简短的立场书
五至十页的立场书通常已经足够。内容应包括主要事实、法律问题、最重要的证据、当事人想要什么及原因,以及和解的障碍。更长的文件在调解当天很少能被仔细阅读。
在当天之前交换资料
许多调解陷入停滞,是因为一方没有另一方掌握的资料:估值、账目、医疗记录、信托契据或银行结单。预先交换文件,往往比在房间里的任何争辩更能改变人的想法。如有资料欠缺,我会在调解前会议中指出,以便及时取得。
了解您的其他选择
调解要求各方把拟议的和解,与诉讼实际可能出现的最好及最坏结果比较,从而作出困难的决定。这需要与准备审讯同样的功夫:各方案情的强弱、可能结果的范围、费用及等待审讯的时间。在遗产及信托纠纷中,从现状中得益的一方,例如掌握资产的遗嘱执行人,也必须考虑继续诉讼会令自己付出什么代价。
调解当天
- 开场。 我会放慢语速,以英语或普通话仔细解释流程,让每位参与者都明白将会发生什么,并安心参与。
- 开场陈述。 律师应清楚陈述客户的立场,但不要令对方反感。一段有分寸的陈述,有时加上一个经过斟酌的让步,可以显示诚意并试探对方的决心。目的是说服对方当事人,而不是击败对方律师。
- 让当事人发声。 调解让当事人可以为自己发言,把人性带进房间,这在法庭上很少能做到。客户往往需要先被聆听,才能开始谈判。
- 单独会谈。 现实检验在单独会谈中进行,可以提出不宜让对方听到的问题。出价与还价通常由调解员在房间之间传达。
- 调解员的看法。 有些调解名册和当事人希望调解员对可能的结果提出看法;许多调解则在调解员不表态时效果最好。我会按名册的模式及对当事人的帮助调整做法。
- 休息与用餐。 调解时间很长,饥饿和疲倦会影响判断,因此我会安排休息,并在当事人觉得较自在时让他们分房用餐。
与调解员合作
最有成效的律师会在整天与调解员保持互动:说明客户真正的需要、在不同意时提出反驳,并与对方律师一起寻找解决方法。可比较的已判案例很有帮助,我常会请双方律师一起研究。最擅长在审讯中胜诉的律师,未必最擅长在调解中达成和解;对话需要让人觉得是一起寻找解决方法。
达成协议
达成协议时,条款应在当天记录下来,并准备落实所需的文件:同意令、和解契据、所需的法院批准,以及资产转让的步骤,包括海外资产。如果当天未能和解,我会与双方跟进,因为许多纠纷会在之后数周内和解。
我们如何协助
我以英语及普通话,在墨尔本面对面或线上调解家庭、遗产及商业纠纷,并按调解名册和当事人的情况调整流程。律师如需讨论案件,可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另参见致律师:委任调解员、调解员的技巧与案例及调解服务与调解流程。
常见问题
立场书应该写多长?
通常五至十页,列出主要事实、法律问题、重要证据、当事人想要什么及原因,以及和解的障碍。
分居后什么时候调解最合适?
许多分居夫妇在分居后的头几个月还未准备好谈判。合适的时机取决于当事人,以及估值和披露是否已完成。
调解员会告诉我们谁可能胜诉吗?
视乎调解名册的模式及当事人的意愿。有些调解受益于调解员的看法,许多则在调解员不表态时效果最好。
如果当天没有和解怎么办?
调解员会与双方跟进,因为许多纠纷会在调解后数周内和解。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专业顾问,就澳洲及跨境的遗产规划、遗产管理和遗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除另有说明外,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