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澳洲生活的父母会在遗嘱中指定子女担任遗嘱执行人(executor),而这位子女现在可能住在新加坡、香港、上海或吉隆坡。父母去世后,家人最先想到的问题往往是:我人不在澳洲,还能当执行人吗?
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可以的。住在海外本身并不会令执行人失去资格,但会影响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的申请方式、文件由谁在哪里签署,以及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本文介绍维多利亚州(维州)和新南威尔士州(新州)的主要做法,以及海外执行人处理澳洲遗产时的实际步骤。
非澳洲居民的执行人可以申请遗嘱认证吗?
一般可以。维州最高法院说明,居住在维州以外的人也可以申请遗产管理授权(grant of representation)。新州最高法院的遗嘱认证核对清单也写明,执行人即使身在新州以外、甚至在澳洲以外,也可以申请,但必须提供一个新州境内的送达地址(address for service),实际上通常就是代办申请的澳洲律师的地址。
某一州的授权只涵盖该州的资产。如果死者在多个州都有资产,可能需要另行申请或办理重新盖印(reseal)。昆州、西澳、南澳、塔州和两个领地的规定细节各有不同,应按资产所在地的要求办理。
担保与保证人:什么时候可能需要提供保证
澳洲法院历来会要求部分申请人提供担保,例如由保证人(surety)支持的担保书或保证金(administration bond),以保护受益人和债权人。一般情况是:
- 申请遗嘱认证的执行人通常不需要提供担保,因为执行人是立遗嘱人亲自选定的。
- 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则不同。在维州,遗嘱认证处在某些申请中要求提交保证人担保,包括由代理人代表居住在维州以外的执行人申请管理授权的情况。在新州,部分遗产管理申请需要附有保证人的管理保证书,但法院的核对清单也说明,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已通知成年受益人)可以免除。
具体要求取决于授权类型、受益人是谁,以及是否有未成年或缺乏行为能力的受益人。如需担保,律师应尽早提出,因为找到合适的保证人往往需要时间。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
不想亲自办理申请的海外执行人,可以通过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委托一位在澳洲的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取得的是一种称为“为执行人之用而附遗嘱的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with the will annexed for the use and benefit of the executor)的授权。
- 维州:遗嘱认证处的指引说明,如唯一的执行人住在维州以外,可以向持有专门授权书的代理人发出遗产管理授权。授权书正本或核证副本须作为代理人誓章的附件,并须提交保证人担保。该授权一般有效至执行人本人取得授权为止,或按司法常务官(Registrar)的指示。
- 新州:《1898年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法》(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898)第72条允许向身在新州以外人士的代理人发出遗产管理授权。法院的核对清单写明,该代理人必须居住在新州。
如果执行人在海外难以在合资格见证人面前签署文件,或希望由信任的人在澳洲就近处理,这个方式会比较方便。授权书必须专门为此目的起草并正确签署,为其他用途准备的一般授权书未必会被接受。
放弃执行人身份,或保留日后申请的权利
完全不想担任执行人的人可以放弃(renounce)。在新州,须使用规定的UCPR第123号表格,而且一旦授权已经发出,法院便不会接受放弃。在维州,未曾擅自处理遗产(intermeddled)的执行人可以填写放弃表格并附上核实誓章(affidavit of verification)放弃,律师应在见证签署前向其解释放弃的后果。
放弃通常是不可撤回的,务必慎重。如果遗嘱还指定了一位住在澳洲的共同执行人,更好的做法可能是由这位执行人单独申请,海外执行人则保留日后申请的权利。新州称之为保留申请许可(leave reserved),由不参与申请的执行人签署相关誓章;维州同样接受为其他执行人保留申请许可的授权。这样,如果日后情况有变,海外执行人仍可接手。
在海外签署文件
遗嘱认证申请需要经宣誓或确认的文件,通常是申请人的誓章(affidavit)。申请人身在海外时:
- 誓章必须在有关澳洲州法律所认可的人士面前签署。在海外,通常是公证人(notary public)或澳洲驻外使领馆的领事官员。
- 视乎国家和文件用途,部分文件可能还需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领事认证(legalisation)。中国内地自2023年11月7日起适用《海牙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Apostille Convention),许多来自中国内地的文件因此简化了手续。
- 外文文件一般需要附上经认证的英文翻译。
预约公证人之前,应先与澳洲律师确认所需的措辞、附件和认证方式。文件因技术问题被退回,往往会耽误好几个星期。
时间安排
海外执行人应预计所需时间比本地执行人更长。
- 刊登通知:在维州,须在RedCrest-Probate网上平台刊登拟申请通知,刊登后至少等待15天才能递交申请。在新州,须在递交申请前至少14天在新州网上登记处(NSW Online Registry)刊登通知。
- 延误说明:新州规定,如在去世后超过六个月才申请,须向法院解释原因;维州则是超过三年才须解释。
- 文件:公证、快递和附加证明书都需要时间,遗嘱正本也必须找到并提交。
- 取得授权之后:银行、股票登记机构和土地登记处各有各的程序,部分机构对居住在海外的遗产代表还有更严格的要求。
海外执行人核对清单
- 找到遗嘱正本,取得死亡证明。
- 列出所有澳洲资产,以及每项资产所在的州。
- 决定办理方式:本人申请、委托代理人、由共同执行人申请并保留申请许可,或放弃。
- 委托澳洲律师提供送达地址并准备文件。
- 预约公证人或领事馆办理签署,并确认是否需要附加证明书。
- 为快递、刊登通知和法院审核预留更多时间。
- 预先计划取得授权后如何处理银行账户、房产和税务。
常见问题
海外遗嘱执行人可以在澳洲办理遗嘱认证吗?
可以。澳洲法律并不禁止身在海外的人担任执行人。在维州和新州,海外执行人都可以申请遗嘱认证,但新州要求提供新州境内的送达地址。真正的难处在于从海外签署和协调文件。
不住在新州的执行人能在新州申请遗嘱认证吗?
能。新州最高法院的核对清单写明,身在澳洲以外的执行人只要提供新州送达地址即可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根据《1898年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法》第72条,委托一位居住在新州的代理人代为申请。
可以用授权书委托别人替我申请遗嘱认证吗?
可以,方式是由代理人申请附遗嘱的遗产管理授权。在维州,这类授权一般需要提交保证人担保;在新州,代理人必须居住在新州。
我不想当执行人怎么办?
只要尚未开始处理遗产,一般可以在授权发出前放弃。如果有一位住在澳洲的共同执行人,保留日后申请的权利可能是更灵活的选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居住在澳洲以外、需要处理澳洲遗产的执行人提供协助。我们可以说明各种选择,准备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申请,提供澳洲送达地址,并起草授权书、放弃声明或保留申请许可的誓章。本所的公证人可以就文件应如何签署和认证提供意见,我们也与执行人所在国家的当地律师和公证人合作,力求文件一次到位。我们为澳洲各地及海外客户提供服务,并可使用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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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