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兒童贍養費律師
在澳洲,子女撫養費(child support)主要依據聯邦《1989年子女撫養費(評估)法》(Child Support (Assessment) Act 1989),由澳洲服務局(Services Australia)按公式評估,考慮父母雙方收入、照顧時間及子女人數和年齡。父母也可以簽訂撫養費協議,其中具約束力協議(binding child support agreement)要求雙方各自取得獨立法律意見。若另一方居住在非互惠管轄區(如中國大陸),澳洲無法作出撫養費評估,需要另尋途徑。
要點速覽
- 子女撫養費評估由澳洲服務局按法定公式進行,依據《1989年子女撫養費(評估)法》。
- 具約束力撫養費協議須雙方各自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並附律師證明書。
- 具約束力協議的金額可以低於、等於或高於公式評估金額,並可包括一次性付款。
- 香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屬於互惠管轄區;中國大陸和臺灣不在名單內。
- 對方居住在非互惠管轄區時,澳洲服務局無法作出撫養費評估。
子女撫養費是怎麼計算的?
澳洲服務局使用法定公式計算撫養費,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 父母雙方的應稅收入,扣除自身基本生活開支後的“子女撫養收入”;
- 每位父母照顧子女的時間比例(care percentage);
- 子女的人數和年齡,較大子女的撫養成本通常較高;
- 父母是否還需撫養其他子女。
您可以使用澳洲服務局的網上估算工具初步瞭解金額。如果對方收入難以核實,例如經營現金生意或在海外有收入,可能需要律師協助收集證據。
具約束力協議與有限協議有什麼區別?
父母可以自行商定撫養安排,並向澳洲服務局登記協議:
- 具約束力協議(binding child support agreement):雙方必須各自取得獨立法律意見,金額可高於或低於公式評估,可約定學費、醫療費或一次性付款。終止通常需要簽訂終止協議或新的具約束力協議,同樣須取得法律意見。
- 有限協議(limited child support agreement):不要求法律意見,但必須已有撫養費評估,且年度金額不低於評估金額,在一定條件下較容易終止。
具約束力協議的靈活性較高,但簽署後很難更改。例如:一方同意以轉讓房產份額代替多年撫養費,日後收入大幅變化時可能難以調整。簽署前應充分了解長期影響。
可以申請變更撫養費評估嗎?
如果公式結果不能反映家庭的特殊情況,父母可以向澳洲服務局申請變更評估(change of assessment),須基於法定理由,例如撫養子女的特殊開支(如學費或醫療費)、一方的收入能力或財產與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等。如對評估決定不服,也可以提出異議(objection),並在有限期限內採取行動。之後仍有不滿,可申請行政複審(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
對方在海外或中國怎麼辦?
澳洲與部分國家和地區簽有互惠安排。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屬於互惠管轄區(reciprocating jurisdictions),澳洲服務局可以評估撫養費,並請當地機構協助徵收。中國大陸和臺灣不是互惠管轄區,若對方居住在當地,澳洲服務局無法作出撫養費評估,也無法將澳洲法院命令送往當地執行。此時可考慮:
- 在對方離開澳洲前儘早處理撫養費及財產分割;
- 通過具約束力協議或財產分割安排一次性預付;
- 評估在當地法院起訴的可行性,並聯系澳洲服務局國際撫養費熱線瞭解選項。
子女滿18歲後還需要支付嗎?
子女撫養費評估一般在子女滿18歲時結束;若子女仍在讀中學,可申請延長至該學年結束。此後,如成年子女需要完成學業或因殘疾需要支持,可依據《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第66L條向法院申請成年子女贍養費(adult child maintenance)。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的蔡智勳律師是全國認證調解員、家庭糾紛解決從業者(FDRP)及家事仲裁員,可用普通話、粵語或英語為您解釋撫養費安排,提供具約束力協議所需的獨立法律意見,並處理跨境案件。
常見問題
澳洲子女撫養費一個月要付多少?
沒有固定金額,由澳洲服務局按雙方收入、照顧時間、子女人數和年齡計算。可先用官方網上估算工具瞭解大概金額。
前夫回中國了,還能要撫養費嗎?
中國大陸不是互惠管轄區,澳洲服務局無法作出評估或在當地執行。應儘早尋求法律意見,考慮一次性安排或在當地起訴的可行性。
簽具約束力撫養費協議一定要請律師嗎?
是的。雙方必須各自取得獨立法律意見,律師須簽署證明書,否則協議無效。
對方故意減少收入,撫養費可以調整嗎?
可以申請變更評估,例如當對方的收入能力、財產或生活水平與申報收入明顯不符時。需要提供證據支持。
孩子讀大學,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費用嗎?
撫養費評估一般在18歲或中學畢業學年結束時終止,之後可依據《家庭法》第66L條向法院申請成年子女贍養費。
如需瞭解子女撫養費評估、協議或跨境安排,請致電 03 9602 3988 預約諮詢。您可以到墨爾本市中心 262 Queen Street 二樓辦公室面談,或選擇視頻會議,可使用普通話或粵語溝通。
本文僅為一般性信息,不構成法律意見。
本頁審閱:Justin Chua 律師(Chua Tan Associates)|最後更新: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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