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如果只留下不多的銀行存款、少量股票和一些超級年金(superannuation),家人常常會問:真的需要上法院嗎?遺囑認證要花時間,子女又分散在不同國家,每一份文件都顯得格外麻煩。
在澳洲,並非每一宗遺產都必須取得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有遺囑時)或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沒有遺囑時)。是否需要,主要取決於死者擁有什麼資產、以什麼方式持有,以及持有資產的各家機構願意接受什麼文件。本文以維多利亞州(維州)和新南威爾士州(新州)為重點,說明實際的做法。
簡單來說:要看是什麼資產
維州最高法院的指引寫得很清楚:並非每宗遺產都需要授權,很多遺產是以非正式方式處理的;但如果死者單獨擁有房地產,或以分權共有(tenants in common)方式持有房地產,就一定需要授權。在這兩者之間,就要看每家機構的要求。
可以先把資產分成三類:
- 不經過遺產的資產,例如聯名共有的財產和大部分超級年金。
- 機構可能無需授權就發放的小額資產,例如餘額不多的銀行賬戶。
- 幾乎一定需要授權的資產,尤其是死者單獨名下或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的土地。
銀行
澳洲的銀行可以自行決定,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發放死者賬戶內的款項,通常適用於餘額較小、情況單純的個案。各銀行自行設定上限和條件,不同銀行之間差別很大,而且會隨時調整。
每家銀行都會公佈自己的遺產處理上限,有些銀行在遺產代表住在海外時會採用較低的上限。銀行仍可酌情要求授權,因此務必逐家查詢。
在上限以下,銀行一般會要求死亡證明、遺囑或親屬關係證明、身份證明和簽署的聲明。有些銀行還會要求彌償保證(indemnity),即收款人承諾:如果日後發現另有他人有權取得這筆錢,會向銀行退還。
股票登記機構
上市股票通過股票登記機構(share registry)持有,各機構有自己的政策。持股不多時,登記機構可能憑死亡證明、遺囑副本和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有時再加上彌償保證,辦理過戶或出售;持股較多時,通常會要求授權。一家人可能要與好幾家登記機構打交道,應逐一確認。
聯名共有的資產
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的資產,會按生存者取得權(survivorship)自動歸屬在世的共有人,不屬於遺產,處理時無需授權。
- 聯名銀行賬戶:維州最高法院指出,在世的賬戶持有人憑死亡證明可能就足以取用款項。
- 維州的聯名土地:在世的共有人向維州土地局(Land Use Victoria)遞交在世業主申請(application by surviving proprietor)。根據該局的指引,隨附的法定聲明已足以證明死亡。
- 新州的聯名土地:在世的共有人以死亡通知(notice of death)向新州土地登記服務處(NSW Land Registry Services)登記死亡。
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的房產則不同,死者的份額屬於遺產,需要授權。
超級年金
超級年金並不自動屬於遺產。年金受託人負責支付身故福利,通常按照有效的具約束力受益人指定(binding nomination)直接付給指定受益人,否則由受託人酌情付給配偶、受供養人或遺產的法定代表人(legal personal representative)。如果受託人決定付給遺產,可能會要求出示授權。應儘早聯繫年金基金。
土地登記處幾乎一定要求授權
如果死者單獨擁有土地,或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土地,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必須先向土地登記機關證明自己的權限,才能出售或過戶。
- 維州:維州土地局有關法定代表人申請的指引,要求提供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的證明。
- 新州:轉移登記申請(transmission application)須列明授權資料。主要的例外是由新州受託及監護局(NSW Trustee and Guardian)管理遺產,並使用其法定證書的情況。
換言之,只要死者名下有獨資的房屋或公寓,就應預計需要辦理授權。
有沒有小額遺產的簡化程序?
維州最高法院的遺囑認證處設有“小額遺產選擇性服務”(small estates optional service)。這項服務並不能免除授權,而是由遺囑認證處的職員協助情況簡單的遺產準備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的申請文件。遺產價值必須低於每個財政年度更新的上限: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間去世者,上限為137,210澳元(截至2026年10月)。某些情況下不能使用這項服務,例如申請人是以授權書代理人身份申請、遺囑正本遺失,或在無遺囑的情況下有未成年人有權繼承。
在新州,小額遺產一般的做法是逐一詢問資產持有機構是否願意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發放。死者單獨名下有房地產時,則需要授權。
不辦授權的風險
非正式處理遺產很常見,也往往合理,但有以下風險:
- 個人責任: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收取並分配遺產的人,可能要對本應獲償的債權人或受益人負責。
- 債務與稅務:澳洲稅務局(ATO)要求在分配資產前預留應繳稅款,死者去世當年的報稅表(date of death tax return)仍需處理。
- 爭議:如果日後有家人質疑遺囑,或提出家庭供養申索(family provision claim),已經非正式分配的財產很難追回。
- 擅自處理遺產:執行人一旦開始處理遺產,日後可能無法再放棄執行人身份。
核對清單:我們需要辦遺囑認證嗎?
- 列出每項資產及其持有方式:單獨名下、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共有。
- 確認是否有死者單獨名下或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的土地;如有,應準備申請授權。
- 以書面方式向每家銀行、股票登記機構和年金基金查詢其要求。
- 列出所有已知債務,包括信用卡、貸款、養老院費用和稅款。
- 瞭解是否有家人對遺囑不滿或可能提出申索。
- 如有家人住在海外,查詢各機構對海外代表的規定。
常見問題
沒有房子的話,還需要辦遺囑認證嗎?
不一定。如果剩下的只是餘額不多的銀行賬戶、少量股票,以及由年金基金直接支付的超級年金,各機構可能無需授權就會發放。每家機構自行決定,應先確認,不要想當然。
澳洲銀行在沒有遺囑認證時最多可以發放多少錢?
全國沒有統一的數額。每家銀行自行設定上限和條件,而且仍可堅持要求授權。有些銀行在遺囑執行人住在海外時會採用較低的上限。
房子是聯名的,需要辦遺囑認證嗎?
如果房子是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無需授權,在世的共有人通過在世業主申請或死亡通知即可取得。如果是分權共有,死者的份額需要授權。
維州有小額遺產程序嗎?
有。遺囑認證處為價值低於年度上限、情況簡單的遺產提供選擇性服務,協助準備申請。最終仍會發出授權,但對沒有聘請律師的家庭來說,過程會比較容易。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協助家庭判斷是否真的需要辦理授權;如不需要,則協助以穩妥的方式收取資產。我們可以代表家人聯繫銀行、股票登記機構和年金基金,找出需要授權的土地,並在申請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更為合適時代為申請。對於有家人在海外的家庭,本所的公證人可以協助文件的簽署和認證;如有資產位於澳洲以外,我們也與當地律師合作。我們為澳洲各地及海外客戶提供服務,並可使用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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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