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香港或東南亞打拼出事業的企業家,常常希望把部分收入帶到澳洲:用於新的生意、支持在澳洲讀書或定居的子女,或者購置房產。不少家庭這才發現,澳洲銀行、律師和過戶律師(conveyancer)要問這麼多問題。
本文概括說明這些問題為什麼會被問到,以及應與顧問討論的事項。本文不會解釋如何轉移資金。出發點很簡單:資金轉移必須符合資金流出國家的法律,也必須符合澳洲法律。
為什麼澳洲銀行和律師要問資金來源和財富來源
澳洲《2006年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Terrorism Financing Act 2006)要求銀行及其他申報實體核實客戶身份、瞭解交易,並向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申報可疑事項。“資金來源”(source of funds)問的是這筆錢從哪裡來;“財富來源”(source of wealth)問的是這個人整體財富是如何積累的。
自2026年7月1日起,俗稱“第二階段”(Tranche 2)的改革,把反洗錢義務擴展至律師、過戶律師、會計師及房地產從業人員提供的部分服務。律師在為您辦理事務之前,現在可能依法必須核實您的身份及相關實體的最終擁有人或控制人,並在某些情況下了解資金來源。這些問題並非對客戶的評判。我們另有文章分別介紹財富來源審查及第二階段反洗錢義務。
資金必須符合流出國家的法律
部分國家,包括中國,對個人和企業的跨境資金轉移設有限制或監管,可能要求審批、備案或通過特定渠道辦理。某項轉移是否獲准,是該國法律的問題,需要當地法律意見。我們不就這些法律提供意見,也不提供任何規避方法。如客戶的資金來自海外,我們會與當地律師合作處理出境審批事宜,並協調澳洲方面的工作。
澳洲銀行如對資金來源有疑問,可能拒絕、延遲或申報有關轉賬;如資金是違反他國法律流出的,在澳洲的收款人也可能承擔風險。
通常重要的文件
目標是從財富如何賺取到進入澳洲賬戶,形成一條前後一致的文件鏈。可能包括:
- 顯示收入的企業記錄,例如公司賬目、派息決議,以及在來源國的報稅或納稅記錄;
- 出售企業、股份或物業的合同和交割結算單;
- 顯示資金經過每個賬戶的銀行流水;
- 已完成出境審批或備案的證明;以及
- 外文文件的核證翻譯件。
拖慢交易的,往往不是金額,而是文件的缺口和矛盾。
稅務居民身份與海外收入
澳洲稅務居民(tax resident)一般須就全球收入納稅,已在海外繳納的稅款可能獲得抵免;非居民一般只就來源於澳洲的收入納稅。居民身份取決於多項測試,一個人也可能同時是另一國家的稅務居民。
每筆款項的性質都很重要。澳洲和中國都按國際申報標準交換金融賬戶信息,澳洲稅務局(ATO)可能已經掌握海外賬戶的資料。應徵詢註冊稅務代理人的意見,並與另一國家的稅務顧問配合。
海外家人的贈與和借款
澳洲一般沒有贈與稅,真正的贈與通常不屬於受贈人的收入;真正的借款也不屬於收入。不過,ATO曾公開警示,有人把未申報的海外收入偽裝成來自關聯海外人士或實體的贈與或借款(稅務警示TA 2021/2),因此當大額資金從海外匯入時,ATO可能會提出詢問。
關鍵在於實質和證據。贈與可以通過贈與契據(deed of gift)及贈與人本身財富來源的記錄加以證明;借款應有書面協議,訂明還款和利息安排,而雙方也應實際按協議履行。這一選擇還涉及家庭法和遺產規劃,我們另有文章介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及家庭借款與贈與。
海外信託的分配
海外家族信託向澳洲居民作出的分配,視乎其性質,可能須根據第99B條等規則納稅。我們另有一篇關於海外信託分配的文章作說明。
用資金購買房產
外國人士(foreign person)在澳洲購買住宅土地,一般須取得外國投資審批。根據政府現行政策,外國人士一般被禁止購買現有住宅(established dwellings),只有有限例外:禁令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政府在2026–27年度預算中宣佈將其延長至2029年6月30日。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指引現已將該日期列為政府政策,因此購買時應核實當時的最新規定。包括維州在內的各州,亦對外國買家和業主徵收附加印花稅及附加土地稅,並可能有空置方面的義務。買家是否屬於“外國人士”,可能取決於簽證身份;如通過公司或信託購買,則取決於權益由誰持有。
為什麼非正規匯款渠道存在法律風險
非正規或未登記的匯款渠道法律風險很大。在澳洲經營的匯款業務必須在AUSTRAC登記;與未登記的服務商往來,客戶可能面臨資金被凍結、賬戶被關閉或交易被拒絕。在澳洲,處理可能屬於犯罪所得的資金,或刻意拆分交易以規避申報,都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我們不協助任何非正規渠道;如已經使用過這類渠道,應在採取進一步行動之前先尋求法律意見。
假設情境
設想一位創辦人出售了她在中國的部分業務,希望幫助兒子在墨爾本買房。隨之而來的問題包括:出境審批是否辦妥、兒子是否屬於外國人士、買房資金應作為贈與還是借款,以及銀行和過戶律師需要哪些記錄。合適的做法取決於需要專業意見的具體事實。
可與您的顧問討論的問題
- 資金轉移是否符合流出國家的法律?由誰提供這方面的意見?
- 我們能否清楚展示從財富如何賺取到進入澳洲賬戶的完整過程?
- 誰是澳洲稅務居民?這筆資金在稅務上會如何處理?
- 給家人的資金應作為贈與還是借款?應如何以文件記錄?
- 如購買房產,買家是否屬於外國人士?可能涉及哪些審批和附加稅費?
常見問題
從中國匯款到澳洲合法嗎?
可以合法,但轉移必須符合中國法律(中國對跨境資金轉移設有監管),也必須符合澳洲法律。某項轉移是否獲准,需要徵詢中國律師的意見。
為什麼我的律師需要知道我的資金來源?
自2026年7月1日起,提供部分服務的律師須履行反洗錢義務,包括客戶盡職調查。
海外父母給我的贈與需要交稅嗎?
真正的贈與在澳洲一般不屬於收入,但ATO可能就大額海外贈與提出詢問。
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答案往往取決於細節。請預約諮詢,讓我們在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審閱您的文件和具體情況。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可以如何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協助企業家和家庭以合法、透明的方式把企業收入和財富帶到澳洲。我們為贈與、借款和注資擬備文件,處理購房和設立公司事務,並與資金來源國的律師合作處理出境審批。蔡智勳律師受過會計專業訓練(商學士,主修會計),從事法律工作之前曾在香港金融業任職。我們與客戶的會計師及註冊稅務代理人合作,並以英語、普通話和粵語提供服務。
重要提示:本文僅為一般資訊,不得作為依據。本文並非法律、稅務或財務意見,沒有考慮您的個人情況,亦可能未反映發佈後的法律變化。其他國家的法律也可能適用。請勿僅依據本文采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閱讀本文或與我們聯繫,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如需針對您情況的意見,請預約諮詢。
延伸閱讀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