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最终闹上法庭的遗产规划,其实并不是起草得不好。遗嘱是有效的,信托契约是健全的,税务意见也是正确的。失败的是任何文件都无法单独解决的问题:这个规划对于必须与之共处的人来说,说不通。
财富不只是一张资产负债表。在每个家庭里,它同时也是一系列情感、故事和关系。技术方案只有在家人能够接受时才能真正奏效。因此,在讨论架构之前,我们先从“意义”谈起。
金钱脚本:每一代人从小学到的金钱观
每个人都带着童年时形成的金钱观念:钱是危险的;钱能解决一切;钱代表你是谁;钱必须守住。这些“金钱脚本”在家族中代代相传,要么被重复,要么被反叛。一个由节俭、谨慎的父母带大的孩子,可能同样小心翼翼,也可能大手大脚地花钱,以证明自己与父母不同。
在许多亚洲移民家庭中,创始人的金钱脚本是在匮乏和不确定中形成的:常常是在一个新的国家白手起家。在富足环境中长大的子女,则有着不同的脚本。两者都没有错,但当它们在遗产问题上发生碰撞时,争的往往不只是数字。
每位家庭成员对财富的感受各不相同
创始人。对于创造财富的人来说,控制往往意味着安全感。放手之所以难,不仅是因为对下一代是否信任,还因为企业本身就是他们身份的一部分。创始人往往也是凝聚家庭的纽带,这意味着整个家庭的稳定可能系于一人。
嫁入或入赘的配偶。儿媳或女婿可能已在这个家庭生活了几十年,养育了下一代,却仍然觉得自己是外人。这种归属感可能是有条件的:婚前签署的具约束力财务协议、只能依靠家族信托酌情分配才拿得到钱、花钱需要别人批准、对家中决定只是被告知而非被征询。这些感受很重要,而且往往在创始人去世后才浮出水面。
第二代。亲眼看着财富积累起来的子女,往往最贴近创始人的价值观,但他们也可能背负着夹杂内疚的特权感、沉重的期望,以及对自身身份的疑问:别人看重的是我这个人,还是我在企业中的角色?
兄弟姐妹群体。在兄弟姐妹之间,遗产可能变成衡量父母之爱的“记分牌”。不平均的分配,甚至是平均分配却忽略了谁照顾年迈父母的付出,都可能重新挑起几十年前就开始的竞争。
第三代。对孙辈来说,财富就像天气:一直都在,不会特别去想。创始人的故事对他们而言是家族传说,而不是亲身记忆。在人数众多的堂表兄弟姐妹中,责任容易被分散,每个人都以为会有别人来管。要让这一代人投入,关键在于身份认同与情感联系,而不是义务。
顾问。与家族关系密切的律师、会计师和私人银行家也面临自身的风险:变成家族剧情中的一个角色。家庭成员可能向顾问倾诉、请顾问传话,或试图拉顾问站队。我们从一开始就明确谁是我们的客户,也不会充当私下传话的中间人。
起草文件之前,我们会问的问题
在讨论架构之前,我们会向家族,或至少向创始人,提出另一组问题:
- 我们实际上要作的是什么决定?
- 这个决定对每一位受影响的人意味着什么?
- 每个人最害怕失去的是什么:金钱、地位、安全感、一段关系,还是在家中的位置?
- 在这个家庭里,“公平”是什么意思?平均分配?按贡献回报?按需要照顾?承认责任担当?还是让企业或祖屋保持完整?
- 哪些顾虑关乎当下,哪些只是旧账重提?
- 什么样的程序能让大家表达不同意见,而不伤害彼此的关系?
有一个问题往往能打开其余的话题:在讨论架构之前,这个结果会向每一位家庭成员传达什么信息?多分给负责经营企业的儿子,在商业上或许合理,但在他的姐妹们看来,可能意味着“你们没那么重要”。一个让儿媳只能依靠酌情分配的信托,或许保护了资产,却也在告诉她:你从来不是真正的家人。一旦理解了这些信息,架构往往就可以调整或得到解释,让它表达创始人真正的本意。
这在法律上为何重要:家庭供养申索
澳大利亚每个州和领地都允许特定人士在遗嘱(或无遗嘱继承规则)未能为其提供足够的生活供养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各州对申请资格的规定不同,但配偶、某些情况下的前配偶、子女,以及在部分州的继子女、孙辈和其他受扶养人,都可能有权提出申索。
家庭供养申索往往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受伤的感受:觉得自己被忽视、被评判或被排斥。一个家人能够理解、并体现深思熟虑的公平观的规划,被挑战的可能性较低。如果有意作出不平等的安排,用书面清楚说明理由,有助于遗嘱执行人和法院理解这一决定,但并不能阻止申索的提出。
架构同样重要。全权信托中的资产、联名持有的物业,以及按照具约束力的身故受益人提名支付的养老金,通常都不属于遗产范围,这在大多数州可以降低家庭供养申索的风险。但在新南威尔士州,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把遗产以外的资产指定为“名义遗产”。如果只是为了规避申索而把资产移出遗产,却不处理家庭关系问题,往往只是把冲突转移到别处,而不是化解它。
经得起现实考验的规划
起草文件是最容易的部分。真正的考验在于:这个规划能否经受住那些将要使用这笔钱、经营这家企业、承受这些决定的人的检验。关于金钱意味着什么的对话,应当先于关于如何处置金钱的建议,并且在文件签署之后继续下去。
对于已经准备好的家庭,我们可以主持家庭会议,邀请创始人、下一代,在适当情况下也包括嫁入或入赘的配偶参加,让大家是“听到解释”而不是“事后发现”这个规划。如果家中已经存在紧张关系,由独立的协调人主持一次有章可循、保密的对话,可以防止矛盾固化为纠纷。
常见问题
我应该告诉子女遗嘱的内容吗?
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要求。但如果遗嘱对子女有不同安排,在生前说明理由(有时可在有协调人主持的家庭会议上进行),往往能降低日后发生纠纷的风险。
写一封说明理由的信,能阻止家庭供养申索吗?
不能。它无法阻止申索的提出,但清楚的说明有助于遗嘱执行人和法院理解您作出这些决定的原因。
讨论传承的家庭会议,应该邀请儿媳或女婿参加吗?
这取决于家庭情况和讨论的议题。让嫁入或入赘的配偶参与部分对话,可以减轻他们的外人感;而另一些讨论则可能更适合只由创始人和子女参加。协调人可以帮助家庭作出决定。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如何协助您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帮助全澳各地的亚洲家庭及跨境家庭,设计既在技术上严谨、又切合家庭实际的遗产与信托规划。蔡智勋律师是国家认证调解员及家庭纠纷解决从业者,也是认证家族企业顾问,既可就遗嘱和信托提供法律意见,也可主持关于传承的家庭会议。我们可使用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服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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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