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审阅:2026年10月28日
简要回答
如果任何一方配偶是澳大利亚公民、住所(domicile)在澳大利亚,或已在澳大利亚通常居住满12个月,通常就可以在澳大利亚离婚。如果任何一方配偶的住所在新加坡,或已在新加坡惯常居住满三年,则可以在新加坡离婚。两国都可选择时,选择不同国家可能改变财产分割的方式,因此请在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前先寻求法律意见。新加坡和澳大利亚都是《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定期扶养令也可以在两国之间执行。
澳大利亚与新加坡往来密切。许多新加坡家庭在墨尔本或珀斯置业,也有许多澳大利亚人持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在新加坡生活和工作,同时在澳大利亚保留住房。这类夫妻分居时,两国法院都可能具有管辖权,而两国分割资产的方式各不相同。
可以在哪里提出申请?
澳大利亚
至少一方配偶必须:
- 是澳大利亚公民;
- 住所在澳大利亚,即视澳大利亚为家,并打算无限期在此生活;或
- 在提出申请前已在澳大利亚通常居住满12个月。
因此,在新加坡工作的澳大利亚公民通常可以在澳大利亚离婚。双方必须已分居12个月,且没有复合的合理可能;分居可以发生在同一屋檐下。结婚未满两年的夫妻需要提交婚姻辅导证明或作出说明。
新加坡
民事离婚受《妇女宪章》(Women’s Charter)管辖。任何一方配偶的住所必须在新加坡,或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惯常居住在新加坡。持就业准证者如果因长期在海外而中断居住,可能较难证明符合三年的要求。
新加坡一般不允许在结婚三年内提出离婚,除非存在特殊困难。自2024年7月1日起,夫妻可以基于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基于不合理行为、分居等传统理由离婚。穆斯林婚姻由伊斯兰教法庭(Syariah Court)处理。
如有未满21岁的子女,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申请前完成”强制性共同养育课程”(Mandatory Co-Parenting Programme),法院通常也会指示双方参加调解和辅导。
澳大利亚还是新加坡:由哪个法院审理?
两国都有管辖权时,双方可能各自倾向不同的法院。只有在澳大利亚明显是不适当的诉讼地时,澳大利亚法院才会中止本国案件,这一门槛很高。2021年,澳大利亚家事法院合议庭(Full Court)在一宗涉及澳大利亚与新加坡的案件(Obannon & Scarffe)中适用了这一标准,撤销了一项禁止妻子继续进行新加坡诉讼的命令。两国法律的差异,可以是一方倾向某一诉讼地的正当理由。
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
- 子女在哪里居住和上学;
- 主要资产在哪里,以及哪个法院的判令能够实际执行;
- 两国各自如何对待婚前取得的资产、赠与和继承所得;
- 婚姻是单收入还是双收入家庭;
- 对双方而言的费用、时间安排和可行性。
如果两国都已开始诉讼,可能会出现由哪一宗案件继续进行的争议。及早向两国律师寻求意见,通常可以节省费用。
向身在新加坡的配偶送达文件
新加坡于2023年12月加入《海牙送达公约》,因此澳大利亚法院文件现在可以通过公约程序在新加坡送达。文件必须在开庭前至少42天送达。
财产分割:澳大利亚与新加坡的做法
在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法院会考虑双方在任何国家的所有财产和债务。双方都必须全面披露各自的财务状况,包括:
- 在新加坡的组屋(HDB)和私人房产;
- 中央公积金(CPF)结余——它不是澳大利亚的养老金(superannuation);
- 在新加坡的股份、银行账户和投资;
- 在公司和家族企业中的权益。
自2025年6月10日起,《家事法》直接规定了财产分割的框架。法院会考虑双方各自的经济贡献和非经济贡献、当前及未来的情况(包括子女照顾、谋生能力和住房需求),以及分割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澳大利亚法院本身不会转移新加坡财产的产权,而是命令一方转让、出售或付款,或调整澳大利亚资产的分配以反映海外资产的价值。中央公积金(CPF)不能依据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分割法律进行分割,但其价值会计入整体结果。
在新加坡
新加坡法院以公正合理的方式分割婚姻资产。在双收入婚姻中,法院通常采用结构化方法:评估每一方的直接经济贡献和间接贡献,取两项比例的平均值,再作调整。在单收入婚姻中,操持家务一方所得的份额往往随婚姻时间的增长而增加。
新加坡法院会把海外财产(包括澳大利亚财产)计入资产池。由于难以直接转移澳大利亚土地,法院通常改为就新加坡资产作出命令,以平衡分割结果。中央公积金局(CPF Board)会执行转移中央公积金储蓄的命令。
在澳大利亚离婚,资产在新加坡
在海外(包括澳大利亚)离婚的一方,如果新加坡承认该离婚,且申请人的住所在新加坡或已在新加坡惯常居住满一年,可以向新加坡法院申请分割资产。这需要法院许可,但门槛不高。同样,在新加坡离婚后,如果澳大利亚具有管辖权且申请在期限内提出,澳大利亚法院也可以审理财产案件。因此,无论在哪一国离婚,之后都既有机会,也有风险。
子女
在澳大利亚,子女抚养安排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依归。自2024年5月起,法律不再推定父母平等共同承担父母责任。新加坡同样以子女福祉为首要考虑。
在新加坡与澳大利亚之间迁居
父母一方如希望将子女从澳大利亚迁往新加坡,或从新加坡迁往澳大利亚,须取得另一方同意或法院命令。就业准证到期时,迁居问题十分常见,因为一方能否留在新加坡,可能取决于另一方的工作或婚姻关系。
不当带走或扣留子女
新加坡和澳大利亚都是《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如果子女被不当地从澳大利亚带往新加坡,或在度假后被扣留在新加坡,留守的一方可以通过设在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的澳大利亚中央机关申请送回子女。反方向同样适用这一程序。
公约案件进展迅速,重点在于将子女送回其惯常居住国,而不是决定子女应与父母哪一方生活。抗辩理由范围很窄。申请应尽快提出,尽可能在一年内提出。
如果您担心子女即将被带往海外,澳大利亚法院可以命令将子女列入家事法观察名单(Family Law Watchlist)、要求交出护照,并限制出行。
子女抚养费与扶养费
新加坡是子女抚养费方面的互惠管辖区,因此当父母一方居住在新加坡时,澳大利亚服务局(Services Australia)可以评估和收取子女抚养费。
新加坡还根据其《扶养令(互惠执行)法》(Maintenance Orders (Reciprocal Enforcement) Act)执行澳大利亚的扶养令,该法自2014年起适用于澳大利亚。一次性支付的命令不在适用范围之内,因此在澳大利亚判定的一次性配偶扶养费或财产款项,可能需要另行提起诉讼才能在新加坡执行。
婚前协议与财务协议
澳大利亚的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BFA)如果符合严格要求(包括双方各自取得独立法律意见),可以保护在澳大利亚的资产。新加坡法院必须考虑婚前协议,但不受其约束,对其认为不公平的条款可能给予较少的权重。
对于在两国都有资产的夫妻,针对两套法律制度协调起草的协议通常是最稳妥的做法。仅依据一国法律订立的协议,在另一国可能只获得有限的权重。
在新加坡生活期间分居的澳大利亚人
随家人派驻新加坡的澳大利亚人常问:
- 在海外生活期间是否仍可在澳大利亚离婚(通常可以);
- 澳大利亚法院如何看待新加坡的薪酬待遇、奖金和住房津贴;
- 澳大利亚的家庭住房(派驻期间常已出租)如何处理;
- 派驻结束后子女能否回到澳大利亚;
- 如何跨时区处理诉讼。
如今,网上调解和视频开庭使人在新加坡也能切实地解决澳大利亚的财产分割问题。
通过协议解决
两国都大力鼓励和解。在澳大利亚,提起子女抚养诉讼前一般须先进行家事纠纷解决(FDR)。达成的协议可以制作成澳大利亚同意令(consent orders),并在需要时在新加坡作出相应安排,以满足两国的要求。
常见问题
我是澳大利亚人,住在新加坡。可以在澳大利亚离婚吗? 通常可以,因为仅凭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即足以确立离婚管辖权。但您仍须符合分居的要求。
澳大利亚法院能分割我配偶的组屋(HDB)或中央公积金(CPF)吗? 法院会把它们的价值计入财产池,并可以针对双方本人作出命令。要落实这些命令,可能仍需在新加坡办理相关手续。
我的配偶已先在新加坡提出申请。现在在澳大利亚申请是否太迟? 不一定。澳大利亚法院仍可能审理案件,但新加坡案件的存在是相关因素。请尽快寻求法律意见。
我的前配偶可以把孩子带去新加坡吗? 未经您的同意或法院命令,不可以。如果子女被不当带走或扣留,可以依据海牙公约申请送回。
新加坡会执行澳大利亚的子女抚养费评估吗? 新加坡是互惠管辖区,因此澳大利亚服务局可以处理涉及新加坡的子女抚养费案件。
在澳大利亚申请财产令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为离婚生效后12个月内,或事实伴侣关系结束后两年内。
我们如何提供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Chua Tan Associates)为新加坡家庭以及在新加坡生活的澳大利亚人处理分居、财产、子女和协议等事务。本所主理律师蔡智勋律师曾在新加坡工作,了解当地家庭如何持有财产并在两国之间作出规划。在需要同步于新加坡办理手续时,我们与新加坡律师合作。
蔡智勋律师是国家认证调解员(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家事纠纷解决执业者(FDRP)及家事法仲裁员,以英语和普通话主持调解,可在线或在墨尔本进行。我们可以协助:
- 选择合适的国家和时机;
- 涉及新加坡资产的离婚和财产分割;
- 海牙公约送回申请及紧急出行限制命令;
- 在新加坡与澳大利亚之间的迁居;
- 为在两国都有资产的夫妻订立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
初次咨询为付费的30分钟咨询,可通过视频或在墨尔本面谈进行。欢迎联系我们预约。
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有关新加坡法律的内容仅为概述;如需在新加坡办理相关手续,可能需要新加坡律师的意见。
官方资料来源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跨国离婚与分居指南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及其专业顾问处理涉及跨境因素的澳洲法律事务,并与海外律师协作。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