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华人家庭,父母与成年子女同住是很自然的事。父母往往也会出钱:出资扩建房子、帮忙还房贷、卖掉自己的房子把钱投入子女的物业,或从海外移居过来资助购买更大的房子。作为回报,他们期望能在那里住一辈子。
通常这一切都没有书面记录。这在一切顺利时没有问题,直到情况发生变化。
可能出现的问题
- 子女与配偶分居,物业成为家庭法财产分割的一部分。
- 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物业按其遗嘱分配或归其配偶所有。
- 子女陷入财务困难,物业被迫出售。
- 家庭关系破裂,父母被要求搬走。
- 其他兄弟姐妹觉得安排不公平,尤其是在父母去世之后。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出了大笔钱的父母可能要上法院才能追回款项,而这正是他们最承受不起诉讼费用和压力的人生阶段。
什么是”养老居住安排”?
这类安排在澳洲称为granny flat arrangement。虽然名字里有”granny flat”(老人房),但并不需要真有一间独立的老人房。它是指一方(通常是年长父母)转让金钱或资产,以换取终身在某处物业居住的权利。居所可以是子女的主屋、同一块地上的另一个单位,或一间独立的住宅。
税务与Centrelink
自2021年起,符合特定条件的正式养老居住安排可享有资本利得税豁免。条件包括:有书面协议、安排不属于商业性质,以及享有居住权的人已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或有残疾。如果结构不对,业主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税单。
Centrelink对这类安排也有专门规定,会影响父母的付款在资产审查中如何计算、是否被视为赠与。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父母的养老金减少。
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转让的是土地本身,还需要考虑维州的印花税。
书面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 父母出资多少,用于什么用途;
- 父母可以居住物业的哪一部分,可以住多久;
- 物业出售或父母入住护老院时如何处理;
- 安排终止时是否退还款项、退还多少;
- 由谁支付市政费、保险、维修和其他开支;
- 子女分居或去世时如何处理。
父母和子女双方都应各自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这既保护父母,也保护子女日后不被指控占了父母便宜。
遗嘱应与安排一致
子女的遗嘱应承认父母继续居住的权利。父母的遗嘱则应考虑已投入的款项,让其他子女得到公平对待。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
我们为家庭拟定养老居住协议,并与全家的遗嘱和授权书统筹安排,包括从海外移居澳洲的父母。我们可以用英语、普通话和粤语提供咨询。
延伸阅读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专业顾问,就澳洲及跨境的遗产规划、遗产管理和遗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除另有说明外,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