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把移居澳洲看成“签证一批,买好机票”的事。但对于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或印尼拥有企业、房产和金融资产的家庭来说,真正决定成本与风险的,往往是落地之前的那几个月。一旦成为澳洲税务居民,或者在拿到永居之前就匆忙买房,很多安排就很难再调整。
本文从墨尔本律师的角度,梳理移居前需要处理的主要法律事项。需要特别说明:移居前的税务结构安排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负责,本文只讨论法律层面的问题。
一、签证路径:先确认哪条路还开着
澳洲的商业移民格局近年变化很大。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项目(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gram,包括188类签证)已于2024年7月31日永久停止接受新申请。2024年12月推出的国家创新签证(National Innovation visa,858类)是永久签证,须先递交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获邀后才可申请,面向在其领域具有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创业者、投资人、运动员和创意人才,门槛与过去的投资移民完全不同。
其他常见路径包括技术移民、雇主担保、配偶签证(partner visa)和父母签证。一家人往往走不同的签证路线,获批时间也不同,而这会直接影响下文讲到的税务居民身份、购房资格和子女入学费用。本所有两位维州律师协会(LIV)认可的移民法专科律师(Accredited Specialists in Immigration Law),可以协助评估全家的签证安排。
二、税务居民身份:法律层面需要知道的基本规则
澳洲税务局(ATO)的基本原则是:澳洲税务居民一般须就全球收入申报纳税。对持有临时签证的人士,税法另设“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安排:符合条件者,大部分海外收入在澳洲无须纳税,但在海外从事工作取得的收入仍可能须在澳洲纳税。是否符合条件需要个别判断,例如本人或配偶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一般不适用。
获得永久签证后,这一安排通常随之结束。例如:一位申请人永居获批后,其在香港的租金收入和新加坡的股息,可能从那时起都要在澳洲申报。因此,在什么时间点、以什么方式持有海外资产,应在入境前与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一起规划。我们可以配合您的税务顾问准备相关法律文件,但不替代专业税务意见。
三、海外公司、家族信托与控股结构
很多家庭通过BVI、香港或新加坡公司,或离岸家族信托持有资产。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后,澳洲的受控外国公司规则(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和转让人信托规则(transferor trust)可能使这些结构中的部分收入被视为您在澳洲的应税收入。具体影响必须由税务顾问分析。
从法律角度,移居前应核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是否与实际持股一致;代持安排(nominee)是否有书面文件;信托契约中谁是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protector)和受益人,谁有权更换受托人。这些文件日后在遗产处理、家事法财产分割和银行尽职调查中都会被逐一审查。
四、遗嘱、授权书与婚前财务协议
遗嘱(Will):在多个国家有资产的家庭,通常应考虑为不同地区的资产分别订立遗嘱,并确保新遗嘱不会意外撤销旧遗嘱。另需注意,根据维州《1997年遗嘱法》(Wills Act 1997 (Vic)),结婚一般会撤销此前订立的遗嘱,除非遗嘱是在预期该婚姻的情况下订立的。
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海外的授权书在澳洲不一定能直接使用,反之亦然。较稳妥的做法是在资产和生活所在的每个地方各自订立当地有效的文件。
财务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子女在澳洲结婚或同居前,可根据《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Cth))订立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协议有效的前提之一,是双方在签署前各自获得独立的法律意见。涉及家族企业股权或父母赠与的资产时,这类协议尤其值得考虑。
五、在澳洲买房:永居之前还是之后?
联邦层面,外国人购买澳洲住宅一般须事先获得外国投资审批(FIRB)。根据ATO公布的信息,自2025年4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外国人(包括以临时签证在澳居住、拟作自住的人士)原则上被禁止购买现有住宅(established dwellings),仅有有限例外。永久居民须在之前12个月内在澳居住200天或以上,才被视为通常居住于澳洲、不属外国人。
州层面,维州对外国购买者购买住宅物业征收8%的外国购买者附加印花税(foreign purchaser additional duty),在普通印花税之外另计;外国业主每年还可能须缴纳缺席业主附加土地税(absentee owner surcharge)。根据维州税务局(SRO),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和持444类签证的新西兰公民不属于外国自然人。
例如:某家庭的主申请人预计半年后获得永居。若此前以临时签证身份买房,可能根本无法购买二手住宅,买新房也要承担审批费用和附加印花税;永居获批并满足条件后再买,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当然,还要同时考虑以谁的名义持有、贷款能力,以及日后的家事法和遗产风险。
六、把资金带进澳洲
根据AUSTRAC的规定,出入澳洲时携带的现金(含外币)及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本票),合计价值达到或超过1万澳元须申报。故意拆分金额以规避申报(structuring)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通过银行汇入大额资金时,澳洲银行基于反洗钱义务,通常会要求说明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例如出售企业的合同、物业买卖合同、分红记录或完税证明。资金来源地也有各自的外汇管理规定,例如中国内地对个人购汇和资金出境有额度和用途管理。建议提前整理文件,需要时可由公证员(Notary Public)核证副本。
七、子女上学(简述)
子女的签证类型会影响就读安排和费用。在维州,部分临时签证持有人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须缴纳学费;独自来澳读书的未成年学生,则涉及学生签证和监护安排。建议与签证路径一并规划。
实用时间表与清单
移居前12个月
- 评估全家签证路径和预计获批时间;
- 与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确定税务居民身份开始的时间及资产持有方式;
- 整理海外公司、信托和代持文件。
移居前3个月
- 订立或更新各地遗嘱和持久授权书;
- 如有子女即将结婚,考虑财务协议;
- 准备资金来源文件并办理公证认证;
- 确认购房时的FIRB身份和印花税身份。
抵达澳洲后
- 携带1万澳元或以上现金须如实申报;
- 永居获批后复核遗嘱、授权书、置业计划和税务安排;
- 建立家庭文件档案,定期复核。
常见问题
188商业投资签证现在还能申请吗?
不能。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项目已于2024年7月31日永久停止接受新申请。目前以投资或创业背景移民,需要评估国家创新签证(858类)等其他路径,其要求与过去的投资移民有很大不同。
持临时签证可以在墨尔本买二手房自住吗?
根据ATO公布的信息,2025年4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外国人(包括拟自住的临时签证持有人)原则上被禁止购买现有住宅,仅有有限例外。签约前应先确认您的身份。
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后,海外收入都要在澳洲纳税吗?
一般原则是澳洲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申报。符合条件的临时居民,大部分海外收入在澳洲无须纳税,但有例外。具体情况必须与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确认。
在中国或香港订立的遗嘱在维州有效吗?
维州法律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在海外订立的遗嘱,但在维州申请遗产认证时,往往需要补充外国法律证明和翻译,程序较慢、成本较高。为维州资产另立维州遗嘱通常更稳妥,但须确保与海外遗嘱互相协调。
婚前协议在澳洲有效吗?
澳洲没有“婚前协议”这一专门名称,但可根据《1975年家庭法》在婚前、婚内或同居期间订立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双方须在签署前各自获得独立法律意见,且法院在有限情况下可以撤销协议,因此起草和签署程序非常重要。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自1990年起在墨尔本执业,以普通话、粤语和英语为跨境家庭处理遗产继承、家事法、物业、商业、移民及公证事务。如您的家庭正在计划移居澳洲,欢迎致电 03 9602 3988 或在线联系我们,您可以到我们位于墨尔本市中心的办公室面谈,也可以通过视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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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