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商業律師
我們為企業主、投資者及家族企業提供商業法律服務,包括生意買賣、公司架構、股東及合夥協議、商業合同與商業租賃,並以普通話、粵語和英語溝通,按約定時間推進您的事務。
在澳洲經營生意,最關鍵的法律決定往往在開業或收購之前作出:選擇什麼經營結構、合同和租約怎麼簽、合夥人或股東之間如何約定退出、海外資金是否需要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批准。這些安排一旦定下,日後修改往往成本更高。蔡慶偉律師事務所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以普通話、粵語或英語為個人創業者、小企業主、海外投資者和家族企業提供商業法律服務。
要點速覽
- 常見經營結構包括個體經營者(sole trader)、合夥(partnership)、公司(company)和信託(trust),各有不同的責任、稅務和管理影響。
- 擬擔任公司董事者,須在獲委任前申請董事身份號碼(Director ID)。
- 維州零售租約期限(含續約選擇權)一般至少5年;房東須在簽約前至少14天向租戶提供披露聲明(disclosure statement)。
- 新版《特許經營行為守則》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特許人須在簽約前至少14天提供披露文件,加盟者在簽訂新協議後有14天冷靜期。
- FIRB大部分金額門檻每年1月1日調整;部分投資(如國家安全業務、住宅土地、空置商業用地)無論金額大小均須申報批准。
- 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標準格式的消費者或小企業合同中提出或依賴不公平條款,可能招致處罰。
選擇經營結構:個體、合夥、公司還是信託?
個體經營者設立簡單、成本低,但經營者個人須對全部業務債務承擔責任。合夥適合兩人或以上共同經營,受《1958年合夥法》(Partnership Act 1958)規管,各合夥人一般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應以書面合夥協議約定出資、分利和退出。公司依《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在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註冊,是獨立法人,股東責任一般以出資為限,但董事須履行法定職責,在資不抵債時繼續交易等情況下可能須承擔個人責任。信託(常以公司作受託人)在資產保護和收益分配上較靈活,但設立和維護較複雜,須依信託契據(trust deed)運作。
選擇結構時應同時考慮稅務、日後引入投資者或出售業務的便利、家族成員參與方式,以及海外股東的申報要求。我們通常會與您的會計師配合,從法律和稅務兩方面一起規劃。
無論選擇哪種結構,開業前通常還須辦理幾項基本手續:申請澳洲商業號碼(ABN);如不以本人姓名經營,須向ASIC登記商業名稱(business name);營業額達到門檻時登記商品及服務稅(GST);並視行業向市政府或相關機構申請食品、酒牌或其他執照。例如:兩位朋友合資開奶茶店,開業前除了公司註冊,還要處理店鋪租約、市政府食品業登記、員工工資標準,以及兩人之間的股東協議。
買賣生意與特許經營加盟
買賣生意(例如餐廳、零售店、診所或貿易公司)時,應先確定是購買資產(asset sale)還是購買公司股份(share sale):前者通常只承接約定的資產,後者則連同公司原有的債務和合同一並承接。買方應做好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包括核實營業額與賬目、租約能否轉讓、員工應享權益、設備是否有融資擔保(可查PPSR)、執照和許可證能否過戶。合同中應設定適當的條件、保證(warranties)、不競爭條款(restraint of trade)及交接安排。
加盟特許經營(franchise)受《特許經營行為守則》規管。新版守則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特許人須在簽約前至少14天提供披露文件,加盟者簽訂新協議後有14天冷靜期。簽約前應仔細審閱加盟費、營銷基金、選址與租約安排、續約及終止條款,並向現有或前加盟者瞭解實際經營情況。
股東協議與商業合同
朋友或親戚合夥開公司,開始時往往只靠信任。股東協議(shareholders’ agreement)可預先約定:出資與增資、董事任命、重大事項須一致同意的範圍、利潤分配政策、股份轉讓限制與優先購買權、股東退出或去世時的估值方法,以及僵局時的解決機制。例如:兩位股東各佔50%,一方希望擴張、另一方希望出售,如無協議,往往只能訴諸法院。
日常經營中的供貨合同、服務協議、經銷協議和網站條款,也應寫清付款期限、責任上限、知識產權、保密和爭議解決方式。根據《澳大利亞消費者法》,標準格式的消費者或小企業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自2023年11月9日起提出或依賴此類條款還可能被處罰,因此企業應定期檢查合同模板。
商業與零售租約
店鋪租約屬於企業最大的長期承擔之一。適用《2003年零售租約法》(Retail Leases Act 2003)的零售租約,期限(含續約選擇權)一般至少5年,房東須在簽約前至少14天提供披露聲明,並在協商開始時提供租約草稿及維州小企業專員(VSBC)的資料手冊。簽約前應留意租金檢討方式、雜費分攤(outgoings)、裝修與復原責任、個人擔保、銀行保函金額,以及出售生意時能否轉讓租約。租約糾紛一般須先經VSBC調解。
僱傭合規基礎
聘請員工須遵守《2009年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包括《國家就業標準》(National Employment Standards)及適用的現代行業裁定(modern award)規定的最低工資、加班和罰率(penalty rates)、年假和病假、通知期等。新員工入職時應獲發《公平工作資料說明》(Fair Work Information Statement)。書面僱傭合同、準確的工資單和工時記錄,是減少日後欠薪索賠和不公平解僱糾紛的基礎。
此外,僱主一般須為合資格員工繳納退休金(superannuation),並在維州購買工傷保險(WorkCover)。如聘請持工作簽證的員工,還須留意簽證條件及擔保義務;本所的移民律師可在這方面配合。
海外投資者(FIRB)與家族企業傳承
來自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或中國內地的投資者在澳洲收購企業、股份或商業物業時,可能須依《1975年外國收購與接管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申報FIRB。大部分金額門檻每年1月1日調整,並因投資者來源地和投資類別而異;國家安全業務、住宅土地和空置商業用地等則無論金額均須申報。未經批准完成交易可能招致處罰,因此應在簽約前確認是否需要申報,並把批准列為合同條件。
許多華人家族企業由第一代創辦,面對傳承時常出現子女參與程度不同、股權與管理權分配、在澳及海外資產如何安排等問題。我們可協助規劃股權與信託結構、董事及控制權安排、遺囑與持久授權書配合,以及家族成員之間的書面約定,必要時通過家庭會議或調解處理分歧。
常見問題
在墨爾本開生意,用個體經營還是開公司好?
取決於風險、規模、稅務和未來計劃。個體經營簡單但個人承擔全部債務;公司責任一般有限但管理和合規要求較多。建議與律師和會計師一起評估。
買生意應該買資產還是買公司股份?
購買資產通常只承接約定的資產和負債;購買股份則連同公司的歷史債務與合同一併承接。哪種更合適取決於租約、執照、員工和稅務等因素。
簽零售店鋪租約前要注意什麼?
確認是否適用《零售租約法》,是否在簽約前至少14天收到披露聲明,並檢查租金檢討、雜費、復原責任、個人擔保及轉讓條款。
加盟連鎖品牌簽約後可以反悔嗎?
根據《特許經營行為守則》,新協議一般有14天冷靜期,加盟者可書面終止,但特許人可依協議保留合理開支。簽約前應先審閱披露文件。
海外人士在澳洲收購公司需要FIRB批准嗎?
視乎投資者身份、來源地、投資類別和金額。部分類別無論金額均須申報,其餘則按每年調整的門檻判斷,應在簽約前確認。
家族生意想交給下一代,應該從哪裡開始?
先梳理現有股權、信託和資產所在地,再明確各子女的角色和期望,然後配合遺囑、授權書及股東協議制定書面方案。
無論您是準備開業、買賣生意、簽署租約,還是規劃家族企業傳承,都歡迎致電 03 9602 3988 預約。您可到墨爾本市中心 262 Queen Street 二樓辦公室面談,或通過視頻會議,以普通話、粵語或英語溝通。商業及公司事務由陳律師(Tan Chua)負責。
本文僅為一般性信息,不構成法律意見。
本頁審閱:陳律師 Tan Chua(Chua Tan Associates)|最後更新:2026年10月
生意買賣與商鋪租約
購買或出售生意,請參閱生意買賣律師;作為租戶簽訂或續簽商鋪租約,請參閱商鋪租約律師(租戶)。
無論業務是簡單或者複雜,我們都有信心為您提供實用、及時且合理的建議,為您的決策過程增添真正的參考價值。
當今的商業市場面臨著激烈的競爭、嚴格的法律規則以及維持健全的商業框架的需求,這使很多企業難以在他們不熟悉的領域開展業務。 這些複雜性使經商環境變得艱難且不斷髮展變更。因此,想要獲得商業上的成功,就需要有法律顧問的專業建議。
包括租賃,銷售合同,連鎖店特許經商合同,合夥協議和分銷協議等。
我們在公司的架構、股權的紛爭以及法人的職責等方面都可以提供法律建議,並分析潛在問題進而採取相對應的解決措施。無論業務是簡單或者複雜,我們都有信心為您提供實用、及時且合理的建議,為您的決策過程增添真正的參考價值。
我們協助我們的客戶購買及出售各種類型的生意,包括食品餐飲,零售,服裝,化妝品,保健品,醫療和牙科診所,健身房,汽車和連鎖店等。
我們可協助辦理的商業類法務包括:
- 生意買賣
- 商業租憑(代表房東或租戶)
- 商業法律架構;
- 合夥企業協議;
- 股權轉讓協議
- 股東協議和信託持有人協議;
- 成立私人有限公司
- 生意名稱註冊
- 酒牌申請
- 聯合企業合資協議
- 商業談判
- 分銷協議
- 連鎖店法務
- 董事職責
- 公司法
- 銀行和金融
- 糾紛和訴訟
- 監管與合規
生意買賣、跨境投資及家族企業
無論您是在墨爾本買入一盤生意,還是從海外投資澳洲企業,我們都會在簽約前幫您把關:
- 生意買賣合同的審核與談判,包括價格調整、存貨、設備及商譽
- 盡職調查:財務資料、租約、員工權益、牌照及許可、潛在負債
- 租約轉讓及業主同意,確保您能繼續在原址經營
- 賣方競業限制及過渡期協助條款
- 以股權或資產方式收購,以及公司、信託架構的選擇
- 外國投資者收購澳洲企業或商業物業所需的FIRB審批
- 家族企業的股東協議、傳承規劃及股東間糾紛
常見問題
一般包括核實財務及稅務資料、營業額、租約條款及剩餘年期、員工權益、牌照許可、設備所有權及是否存在抵押或訴訟。我們會根據生意類型列出需要核實的事項。
大多數生意買賣都需要業主同意把租約轉讓給買方。我們會審核租約,並在交割前處理轉讓、擔保及押金等事宜。
資產收購一般可以只接手指定的資產和負債;股權收購則連同公司的全部歷史一併接手。哪種方式更合適,取決於稅務、牌照、合同及風險等因素,我們會與您的會計師一起評估。
視乎投資者身份、收購金額、行業及是否涉及土地等因素,部分交易須事先獲得FIRB批准。我們可以在簽約前為您評估。
可以。我們的律師以普通話、粵語和英語提供服務,可用中文為您解釋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