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可以把雙方請進同一個房間。令調解成功的是調解員的技巧:提出什麼問題、以什麼次序處理議題、何時讓各方同處一室、何時把他們分開,以及如何幫助人們從提出的要求走向真正的需要。本文說明我使用的技巧,並以匿名案例展示其實際運用。
以下案例均為綜合案例。名字、細節及結果都已更改,任何當事人都無法被辨認,以符合調解的保密原則。
核心技巧
流程本身就是一種工具。我不使用單一固定的模式:我在不同法院、審裁處及調解名冊要求的框架內工作,並圍繞當事人設計每一場調解,按案件需要選擇聯合或分開會談、一天或分階段的調解,以及促進式或較具評估性的方式。以下每個案例都採用了不同的流程。
- 積極聆聽與總結。 每段開場陳述之後,我會以中立的語言總結所聽到的內容,需要時以兩種語言總結。覺得自己被聆聽的人,會更願意聆聽別人。
- 重新表述。 把指控轉化為背後的關注。”他從公司偷錢”變成”你擔心錢在未經同意下被取走,希望有一份清楚的賬目”。關注可以處理,指控卻不能。
- 區分立場與利益。 立場是一個人提出的要求,利益是他為什麼想要。大多數和解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 提問。 以開放式問題了解情況;以假設性問題測試方案(”如果企業留給你哥哥,你需要什麼才會覺得公平?”);以面向未來的問題走出互相指責。
- 現實檢驗。 在單獨會談中,我幫助各方把訴訟可能出現的最好及最壞結果,與眼前的方案比較,包括費用、拖延、公開曝光及對家庭關係的影響。
- 策略性地運用單獨會談。 單獨會談讓人能夠坦誠說出在聯合會談中不可能說的話:承認弱點、情緒上的顧慮,或不想被看見由自己先提出的方案。
- 處理權力不平衡。 當一方掌握較多資料、金錢、語言能力或家庭地位時,我會調整流程:調解前先披露資料、分房進行、安排休息、容許陪同人士,並確保各方都取得獨立法律意見。
- 打破僵局。 把多個議題組合成整體方案、交換對雙方價值不同的議題、分期支付、引入獨立估值,或起草一份由雙方共同修改的工作文本。
- 顧及文化的促進技巧。 讓長輩先發言、給人留有改變立場而不失面子的餘地,並能辨認何時沉默代表不同意而非同意。
- 為持久而起草。 和解在落實階段失敗的情況,與在談判階段一樣多。條款必須處理稅務、時間、轉讓的具體安排,以及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法。
案例一:開餐館的兄弟
兩兄弟各持一半股份,共同經營一個餐館集團二十年。弟弟想擴張,哥哥想出售退休。兩人已互不交談,各自指示律師申請清盤。
運用的技巧: 在分開的準備會議中,原來哥哥真正關心的不是錢,而是自己的健康,以及希望多陪伴在廣州的孫兒,這些他從未告訴弟弟。把他的立場(”他想退出”)重新表述為利益(”他需要確定性、時間和收入”),為分期收購打開了門:弟弟以利潤在四年內買下股份,哥哥在第一年擔任有薪顧問。在調解中議定的獨立估值,消除了關於價格的爭拗。
案例二:父親去世後的家庭住宅
一位遺孀與三名成年子女對墨爾本的家庭住宅意見分歧。兩名子女希望出售;住在屋內並照顧過父親的幼子希望留下。主要說普通話的遺孀在聯合會談中很少發言。
運用的技巧: 我察覺到遺孀的沉默並不代表同意,於是以普通話與她單獨會談。她不希望在自己在世時賣掉房子,但又不想被看作與子女對立。於是擬定了一個她無須與任何人正面衝突也能支持的方案:她終身保留居住權,幼子支付雜費並與她同住;她去世後房子出售、平均分配,並按幼子的照顧付出作出調整。每名子女都能接受,因為這是在尊重母親的意願。
案例三:資產分處兩國的分居
一對分居夫婦在墨爾本有住宅,有一個持有投資物業的家族信託,在中國還有一套公寓和生意權益。丈夫控制信託並掌握大部分財務資料;妻子英語有限,擔心自己吃虧。
運用的技巧: 在調解開始前便處理權力不平衡:要求完整披露信託賬目及中國資產,協助妻子取得獨立法律意見,調解以普通話進行,文件備有中英文版本。當天雙方分房進行。現實檢驗讓丈夫明白,法院很可能把信託資產視為可分配的財產。最終方案由妻子取得墨爾本住宅及一筆現金,丈夫保留中國的權益;協議以同意令及在中國辦理轉讓所需的文件落實。
案例四:家族公司與下一代
一家家族製造公司由父親、兩個兒子和女兒持有。女兒最有能力領導企業,但傳統觀念及父親的期望都偏向長子。董事會會議已經無法進行。
運用的技巧: 調解分階段進行:先與父親單獨會談,再與兄弟姐妹會談,最後四人一起。把所有權、管理和家庭關係分開處理,使每個問題都能按其本身解決。父親在一段固定時間內繼續擔任主席;女兒出任行政總裁,董事會加入一名獨立董事;長子在他最在意的業務中擔任明確的角色;家族同意在會計師協助下訂立家族憲章。父親之所以能接受,是因為這被表述為建立保障他傳承的架構,而不是子女推翻他的決定。參見家族企業與家族群體調解。
這些案例的共通點
在每個案例中,法律立場都很重要,但和解來自了解每個人的需要,並設計一個讓他們能說出這些需要的流程。這正是調解員真正的工作:創造讓困難決定成為可能的條件。
我們如何協助
我是全國認可調解員、認證家事糾紛解決執業者、家庭法仲裁員及認證家族企業顧問,並是多個法院及審裁處調解名冊的成員。我以英語及普通話,在墨爾本面對面或線上進行調解。另參見調解服務與調解流程及華裔澳洲調解案例。
常見問題
什麼是調解中的現實檢驗?
在單獨會談中,調解員幫助各方把眼前的方案與訴訟實際可能出現的最好和最壞結果比較,包括費用、拖延及對關係的影響。
調解員為什麼要與各方分開會談?
單獨會談讓各方可以坦誠談論弱點、情緒及可能的方案,這些都是他們不會在對方面前提出的。
調解員如何處理權力不平衡?
透過調整流程:要求預先披露、分房進行、容許陪同人士、確保各方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並以當事人習慣的語言進行調解。
這些案例是真實的嗎?
它們是綜合案例。細節已經更改,任何當事人都無法被辨認,以符合調解的保密原則。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