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審閱:2026年10月28日
簡要回答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是澳大利亞公民、居住在澳大利亞,或已在澳大利亞通常居住滿12個月,那麼即使你們是在馬來西亞結婚的,通常也可以在澳大利亞離婚。澳大利亞法院可以將您在馬來西亞的財產納入考慮,並可命令一方對該財產作出處理。馬來西亞不是《海牙國際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的締約國,因此被帶往馬來西亞的子女無法通過該公約被送回,預防工作因而至關重要。相比之下,子女撫養費和扶養令可以在兩國之間執行。
許多馬來西亞家庭在兩國都有房產、生意和親屬。一旦分居,就會出現純本地案件不會遇到的問題:應由哪個國家的法院裁決?馬來西亞是否承認澳大利亞的離婚?墨爾本的公寓、吉隆坡或檳城的家族公司、公積金(EPF)儲蓄等資產又該如何處理?
在馬來西亞結婚,可以在澳大利亞離婚嗎?
可以。澳大利亞承認在馬來西亞有效締結的婚姻。只要至少一方配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在澳大利亞申請離婚:
- 是澳大利亞公民;
- 住所(domicile)在澳大利亞,即視澳大利亞為家,並打算無限期在此生活;或
- 在提出申請前已在澳大利亞通常居住滿12個月。
雙方必須已分居至少12個月,且沒有和好的合理可能。分居可以發生在同一屋簷下,這在為了子女或出於經濟原因而繼續同住的家庭中很常見。如果結婚未滿兩年,您需要提交婚姻輔導證明,或向法院說明未參加輔導的原因。
離婚本身只是解除婚姻關係。財產、子女和扶養是另外的申請。在澳大利亞,財產申請的時限從離婚生效之日起計算。已婚配偶一般須在離婚後12個月內申請財產令。事實伴侶的時限則為分居後兩年。
向身在馬來西亞的配偶送達離婚文件
馬來西亞不是《海牙送達公約》的締約國,因此不能通過該公約機制送達文件。送達通常通過馬來西亞當地的代理人親自送達、通過外交途徑送達,或經法院批准以替代方式送達。外交途徑送達可能需要數月,請提前規劃。在海外送達的文件,必須在開庭前至少42天送達您的配偶。
應該在澳大利亞還是馬來西亞提出申請?
選擇在哪個國家提出申請可能影響結果,因此宜在任何一方提交申請之前先尋求法律意見。
馬來西亞。非穆斯林婚姻的離婚受《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與離婚)法》管轄。一般而言,只有在提交離婚呈請時雙方的住所都在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法院才具有管轄權。如果妻子已在馬來西亞通常居住滿兩年,或被丈夫遺棄,妻子也可提出申請。馬來西亞公民被推定以馬來西亞為住所,因此即使一位馬來西亞人已在墨爾本生活多年,其住所仍可能在馬來西亞。結婚頭兩年內通常不能提出離婚呈請;有爭議的呈請須先取得婚姻調解庭的證明書,除非法院予以豁免——在另一方居住海外的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豁免。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的管轄標準更寬,家事法院可以一併處理離婚、財產和子女問題。只有在澳大利亞明顯是不適當的訴訟地時,澳大利亞法院才會中止本國訴訟。這一門檻很高,僅憑案件也可以在馬來西亞審理這一點並不足夠。
選擇時通常需要考慮的因素:
- 子女居住在哪裡;
- 大部分資產在哪裡,以及判令能否在當地執行;
- 兩國各自如何分割財產,包括婚前取得的資產;
- 費用、進度和語言;
- 離婚在另一國能否獲得承認。
如果雙方分別在不同國家提出申請,法院可能需要決定由哪一宗案件繼續進行。儘早行動、但在充分的法律意見下行動,通常比搶先起訴更為穩妥。
馬來西亞會承認澳大利亞的離婚嗎?
不會自動承認。如果外國離婚是由雙方住所所在國的法院作出,或其依據與馬來西亞本身的管轄規則相近,馬來西亞會予以承認。如果馬來西亞籍配偶的住所仍在馬來西亞,承認可能會被拒絕。馬來西亞公民通常會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申請宣告承認該外國離婚,以便國民登記局(JPN)更新記錄。如果您可能在馬來西亞再婚,或需要更改馬來西亞的記錄,請為這一步驟做好安排。
在澳大利亞方面,例如任何一方配偶為馬來西亞國民或住所在馬來西亞,或被申請人在案件開始時居住在馬來西亞,澳大利亞即會承認馬來西亞的離婚。
在澳大利亞和馬來西亞分割財產
澳大利亞法院會審視夫妻雙方所有的財產和債務,無論其位於何處,包括:
- 位於馬來西亞的房屋、公寓和土地;
- 馬來西亞私人公司和家族企業的股份;
- 在馬來西亞的銀行賬戶、單位信託和投資;
- 公積金(EPF)儲蓄——它不是澳大利亞的養老金(superannuation),通常視案件情況作為財務資源或財產處理;
- 在家族信託或遺產中的權益,這可能需要仔細分析。
雙方均有義務全面、如實地披露各自的財務狀況,包括海外資產。隱瞞海外資產風險很大,可能導致法院作出不利認定以及訟費令。
自2025年6月10日起,《家事法》直接規定了財產分割的框架。法院會確定財產範圍,考慮雙方各自的經濟貢獻和非經濟貢獻,考慮當前及未來的情況(例如子女照顧、健康、謀生能力和住房需求),並須確信分割結果公正合理。家庭暴力造成的經濟影響現已成為明確的考量因素。
澳大利亞法院本身不能轉移馬來西亞土地的產權。但法院可以命令配偶簽署轉讓文件、出售財產或支付一筆款項,也可以調整澳大利亞資產的分配,以反映海外資產的價值。如果一方拒不遵從,通常需要通過馬來西亞法院執行。因此,和解條款在起草時應考慮到在兩國的落實。
馬來西亞如何分割資產。馬來西亞法院分割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婚姻資產,會考慮經濟和非經濟貢獻、債務、子女的需要以及婚姻的長短。法院傾向於平等分割,但並沒有自動的五五分。2024年,馬來西亞上訴法院確認,婚姻存續期間累積的公積金(EPF)儲蓄可以分割,而婚前累積的儲蓄一般受到保護。
家族企業和種植園。許多馬來西亞華人家庭世代持有土地、種植園和公司,並常以親屬名義或通過家族公司持有。區分哪些屬於夫妻、哪些屬於整個家族,往往是案件的核心問題,通常需要公司記錄、估值,有時還需要家族成員提供證據。
子女:撫養安排與出行
在澳大利亞,有關子女的決定以子女的最大利益為依歸。自2024年5月起,法律不再推定父母平等共同承擔父母責任;法院會考慮子女的安全、需要、意願,以及子女與父母雙方和祖父母等家人的關係。
在馬來西亞,非穆斯林的監護權裁決同樣以子女福祉為首要考慮,並有一項可反駁的推定:七歲以下的子女跟隨母親更為有利。
將子女遷往馬來西亞
父母一方如希望帶子女從澳大利亞遷往馬來西亞,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法院命令。遷居案件會仔細審查子女如何跨境與另一方父母保持有意義的關係。
如果擔心子女會被帶往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不是《海牙國際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的締約國。如果子女未經同意被帶往馬來西亞,就無法使用公約的送回程序,留守的一方可能需要在馬來西亞提起訴訟。因此,預防至關重要:
- 澳大利亞法院可以命令將子女列入家事法觀察名單(Family Law Watchlist),該名單會在所有國際機場和海港向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發出警示。
- 法院可以命令父母一方交出護照,包括馬來西亞護照。
- 通過”兒童警示請求”(Child Alert Request),可以要求外交外貿部不為該子女簽發澳大利亞護照。
一旦已有關於子女的訴訟或判令,未經同意或法院命令將子女帶離澳大利亞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有疑慮,請儘快行動;這些命令可以緊急申請。
子女撫養費與扶養費
馬來西亞是子女撫養費方面的互惠管轄區。父母一方居住在馬來西亞時,澳大利亞服務局(Services Australia)可以評估和收取子女撫養費;澳大利亞和馬來西亞的扶養令也可以根據互惠安排在對方國家登記和執行。馬來西亞的立法將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地(包括維多利亞州)列為其扶養令可在馬來西亞執行的地區。
在馬來西亞,非穆斯林子女的扶養可以持續到子女完成高等教育或培訓為止。
婚前協議與財務協議
澳大利亞的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BFA)如果符合嚴格的法律和法律意見要求,可以處理包括海外資產在內的財產。馬來西亞法院不受其約束,但可將其納入考慮。
馬來西亞的婚前協議同樣不具有自動約束力:馬來西亞法院會考慮婚前協議,但保留分割資產的權力。在馬來西亞訂立的協議,除非符合澳大利亞的要求,否則在澳大利亞不構成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
如果您在兩國都持有大量資產,針對兩套法律制度協調起草的協議能提供最大的確定性。
穆斯林婚姻
在馬來西亞,穆斯林的離婚及相關事宜由各州伊斯蘭教法庭(Syariah 法庭)處理,而非民事法院。在澳大利亞,《家事法》適用於所有婚姻,不論宗教。在馬來西亞取得的伊斯蘭教法庭離婚可能獲得澳大利亞承認,但宗教離婚的承認涉及特殊問題,應逐案核實。
通過協議解決
大多數跨境分居案件無需經過審判即可解決。在澳大利亞,提起子女撫養訴訟前一般須先進行家事糾紛解決(FDR),財產糾紛通常也會經過調解。網上調解適合分居於墨爾本、吉隆坡、檳城和新山的家庭。達成的協議可以在澳大利亞以同意令(consent orders)的形式確定,並在需要時在馬來西亞作相應安排。
常見問題
我們在馬來西亞結婚,但住在墨爾本。需要在馬來西亞離婚嗎? 不需要。只要你們其中一方符合澳大利亞的條件,就可以在澳大利亞離婚。不過,為了更新記錄或日後再婚,您可能仍希望該離婚在馬來西亞獲得承認。
我的配偶已回到馬來西亞。我還能在澳大利亞離婚嗎? 可以,只要您符合條件。離婚文件須在馬來西亞送達您的配偶;由於馬來西亞不是《海牙送達公約》的締約國,所需時間會更長。
澳大利亞法院能分割我配偶在馬來西亞的財產嗎? 法院會將馬來西亞的財產納入財產池,並可以命令您的配偶轉讓或出售該財產,或調整雙方從澳大利亞資產中各自分得的份額。
公積金(EPF)會像養老金一樣分割嗎? 不會。公積金(EPF)不是澳大利亞養老金,不能依據澳大利亞的養老金分割法律進行分割,但其價值會在整體分割中予以考慮。
我的配偶可以帶孩子去馬來西亞度假嗎? 在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父母一方或許可以帶孩子出行。如果您擔心孩子不會回來,請在出行前申請相關命令,包括列入觀察名單的命令。
如果前配偶住在馬來西亞,我能收取子女撫養費嗎? 通常可以。馬來西亞是互惠管轄區,因此澳大利亞服務局可以評估和收取子女撫養費。
申請財產令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為離婚生效後12個月內,或事實伴侶關係結束後兩年內。逾期申請須獲得法院許可。
我們如何提供協助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Chua Tan Associates)自1990年起在墨爾本執業,為馬來西亞家庭處理涉及兩國的事務。本所主理律師蔡智勳律師在馬來西亞有家人,也曾在當地工作,瞭解家族企業、土地和家庭關係如何橫跨兩國。我們代理澳大利亞家事法訴訟,並在需要於馬來西亞辦理相關手續時與馬來西亞律師合作。
蔡智勳律師是國家認證調解員(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家事糾紛解決執業者(FDRP)及家事法仲裁員,以英語和普通話主持調解,可面談或在線進行。我們可以協助:
- 決定在哪裡提出申請,並及早保障您的權益;
- 離婚申請及在馬來西亞的文件送達;
- 涉及馬來西亞資產、公積金(EPF)和家族企業的財產分割;
- 子女撫養安排、遷居及緊急出行限制命令;
- 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
- 離婚和判令在兩國的承認。
初次諮詢為付費的30分鐘諮詢,可通過視訊或在墨爾本面談進行。歡迎聯繫我們預約。
本文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有關馬來西亞法律的內容僅為概述;如需在馬來西亞辦理相關手續,可能需要馬來西亞律師的意見。
官方資料來源
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跨國離婚與分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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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