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很少只關乎金錢,它關乎過去:誰照顧了父母、誰在家族企業工作、誰被疼愛或被忽略。在澳洲華人家庭中,資產分佈兩國、文件使用兩種語言、家庭法與遺產法問題同時出現,往往令糾紛更加複雜。
我調解的糾紛
- 家庭供養索償:子女、配偶、伴侶等人認為遺囑沒有為其作出適當供養。在維州,最高法院一般要求在審訊前進行調解。
- 對遺囑的挑戰:基於立遺囑能力、不當影響或非正式文件。參見立遺囑能力評估。
- 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的糾紛,包括創辦人去世後家族信託的控制權。
- 家庭法與遺產法交疊的糾紛,例如在一方去世前仍未完成的分居財產分割。
示例:A家
此例為假設,綜合了實務中常見的問題。
A先生和A太太於1990年代從上海移居墨爾本。25年來,他們透過家族信託在Box Hill經營餐館生意,並擁有墨爾本兩項投資物業、家庭住宅,以及一套登記在A先生名下的上海公寓。他們有兩名成年子女:兒子經營餐館,女兒在A先生晚年照顧他。
2024年,A先生和A太太分居,A太太在聯邦巡迴及家事法院提起財產訴訟。訴訟期間,A先生訂立了新遺囑,把大部分遺產留給兒子,並給新伴侶B女士一筆可觀的贈與。他於2025年去世,當時財產分割尚未完成。
涉及的法律問題相當重大:
- 家庭法索償繼續進行。 已開始的財產訴訟一般可以繼續針對逝者的遺產進行,因此A太太的索償不會因A先生去世而終止。
- 立遺囑能力。 A先生在簽署新遺囑前已被診斷患有早期失智症,女兒質疑他是否明白遺囑內容。
- 家庭供養。 在新遺囑下所得甚少的女兒考慮提出索償;B女士也可能主張自己是A先生的事實伴侶。
- 家族信託。 A先生是委任人,信託契據規定該角色由其法定遺產代理人承接,令作為遺囑執行人的兒子控制了擁有餐館的信託。
- 上海公寓。 轉讓需要依照中國的程序辦理,需要公證文件及各方配合。
- 語言與文化。 A太太最習慣說上海話和普通話,子女之間則用英語交談。沒有人希望在法庭上公開對簿。
如果分別在家事法院和最高法院訴訟,這些問題可能拖延多年,並耗去遺產的一大部分。
調解如何展開
- 準備。 調解前,各方交換餐館、物業及上海公寓的估值,以及與立遺囑能力有關的醫療記錄和信託契據。
- 開場陳述。 A太太以普通話發言,調解員以兩種語言總結。兒子談及要保住父母建立的餐館;女兒談及多年照顧父親的經歷。
- 議程。 家庭住宅;餐館與信託;上海公寓;對女兒的供養;B女士的索償;費用。
- 單獨會談。 各方檢視自身立場的風險:兒子面對遺囑可能經不起能力挑戰的風險;女兒面對訴訟的費用和拖延;A太太面對向遺產追討財產需要的時間。
- 聯合協商。 一個方案逐漸成形:A太太取得家庭住宅及一項投資物業,以了結其家庭法索償;餐館留在信託內由兒子控制,女兒在三年內獲得約定的款項;女兒另得上海公寓,並打算留給母親使用;B女士獲得一筆款項,全數了結其索償;各方自付費用。
- 協議與落實。 條款以家庭法同意令、遺產和解契據,以及轉讓上海公寓所需的文件記錄下來。
這樣的結果,法院不可能以同樣方式頒令,而這個家庭在農曆新年仍可同桌吃飯。
我們如何協助
我以英語及普通話調解遺產、信託及相關的家庭法糾紛,可面對面進行,也可為海外家人安排線上調解。本所也為當事人代理,並在需要中立者時擔任獨立遺囑執行人;在我擔任調解員的事務中,本所絕不代表任何一方。另參見以協作方式解決遺產糾紛、長者的心智能力與持久授權書及調解服務與調解流程。
常見問題
在維州的遺產糾紛中,調解是強制的嗎?
在家庭供養訴訟中,維州最高法院一般要求各方在審訊前出席調解。調解也可以在提起訴訟之前進行。
如果配偶一方去世,家庭法財產索償會終止嗎?
不一定。已經開始的財產訴訟一般可以繼續針對已故配偶的遺產進行。
家庭法糾紛和遺產糾紛可以在同一場調解中解決嗎?
可以。如果涉及同一批家庭成員,一場調解可以同時解決兩者,並以同意令及和解契據記錄協議。
海外的家人可以參與嗎?
可以。調解可在線上進行,和解文件也可以準備成供中國或其他地方使用的形式。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