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的結果,很大程度上在當天開始之前已經決定。帶著正確資料、實際期望及和解授權、準備充分的當事人,最有機會解決糾紛。本指南說明我對當事人及其律師的要求,以及原因。
選擇合適的時機
時機與準備同樣重要。當各方在情緒上和法律上都能夠作出決定時,調解最為有用。
- 分居。 許多分居夫婦在分居後的頭幾個月還未準備好談判。太早調解可能令立場僵化;拖得太久又可能因訴訟而根深蒂固。
- 遺產糾紛。 許多遺產糾紛要到訴訟開始、各方看過證據後才準備好和解,但在費用急升之前往往有一段窗口期。
- 家族企業糾紛。 最佳時機通常是在決裂公開之前:在提出欺壓申請、罷免董事或解僱之前。
我的調解前工作,包括評估事務是否已準備好,以及需要先完成什麼。
準備簡短的立場書
五至十頁的立場書通常已經足夠。內容應包括主要事實、法律問題、最重要的證據、當事人想要什麼及原因,以及和解的障礙。更長的文件在調解當天很少能被仔細閱讀。
在當天之前交換資料
許多調解陷入停滯,是因為一方沒有另一方掌握的資料:估值、賬目、醫療記錄、信託契據或銀行結單。預先交換文件,往往比在房間裡的任何爭辯更能改變人的想法。如有資料欠缺,我會在調解前會議中指出,以便及時取得。
瞭解您的其他選擇
調解要求各方把擬議的和解,與訴訟實際可能出現的最好及最壞結果比較,從而作出困難的決定。這需要與準備審訊同樣的功夫:各方案情的強弱、可能結果的範圍、費用及等待審訊的時間。在遺產及信託糾紛中,從現狀中得益的一方,例如掌握資產的遺囑執行人,也必須考慮繼續訴訟會令自己付出什麼代價。
調解當天
- 開場。 我會放慢語速,以英語或普通話仔細解釋流程,讓每位參與者都明白將會發生什麼,並安心參與。
- 開場陳述。 律師應清楚陳述客戶的立場,但不要令對方反感。一段有分寸的陳述,有時加上一個經過斟酌的讓步,可以顯示誠意並試探對方的決心。目的是說服對方當事人,而不是擊敗對方律師。
- 讓當事人發聲。 調解讓當事人可以為自己發言,把人性帶進房間,這在法庭上很少能做到。客戶往往需要先被聆聽,才能開始談判。
- 單獨會談。 現實檢驗在單獨會談中進行,可以提出不宜讓對方聽到的問題。出價與還價通常由調解員在房間之間傳達。
- 調解員的看法。 有些調解名冊和當事人希望調解員對可能的結果提出看法;許多調解則在調解員不表態時效果最好。我會按名冊的模式及對當事人的幫助調整做法。
- 休息與用餐。 調解時間很長,飢餓和疲倦會影響判斷,因此我會安排休息,並在當事人覺得較自在時讓他們分房用餐。
與調解員合作
最有成效的律師會在整天與調解員保持互動:說明客戶真正的需要、在不同意時提出反駁,並與對方律師一起尋找解決方法。可比較的已判案例很有幫助,我常會請雙方律師一起研究。最擅長在審訊中勝訴的律師,未必最擅長在調解中達成和解;對話需要讓人覺得是一起尋找解決方法。
達成協議
達成協議時,條款應在當天記錄下來,並準備落實所需的文件:同意令、和解契據、所需的法院批准,以及資產轉讓的步驟,包括海外資產。如果當天未能和解,我會與雙方跟進,因為許多糾紛會在之後數週內和解。
我們如何協助
我以英語及普通話,在墨爾本面對面或線上調解家庭、遺產及商業糾紛,並按調解名冊和當事人的情況調整流程。律師如需討論案件,可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另參見致律師:委任調解員、調解員的技巧與案例及調解服務與調解流程。
常見問題
立場書應該寫多長?
通常五至十頁,列出主要事實、法律問題、重要證據、當事人想要什麼及原因,以及和解的障礙。
分居後什麼時候調解最合適?
許多分居夫婦在分居後的頭幾個月還未準備好談判。合適的時機取決於當事人,以及估值和披露是否已完成。
調解員會告訴我們誰可能勝訴嗎?
視乎調解名冊的模式及當事人的意願。有些調解受益於調解員的看法,許多則在調解員不表態時效果最好。
如果當天沒有和解怎麼辦?
調解員會與雙方跟進,因為許多糾紛會在調解後數週內和解。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