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相安无事的兄弟姐妹,一旦有遗产要分,可能判若两人。旧怨重提:谁更受宠、谁照顾了妈妈、谁借了钱买房、谁娶了家里不喜欢的人。金钱往往只是纠纷的导火索,而非根本原因。
常见的导火索
- 一个兄弟姐妹担任执行人。 他掌握信息、时间安排和资产出售,其他人感到被排除在外,而且往往确实如此。
- 一个兄弟姐妹住在或使用遗产资产。 家宅、度假屋、汽车或生意。
- 分配不均。 遗嘱偏向儿子、留在家里的孩子,或”更需要”的那个。
- 生前赠与。 一个兄弟姐妹拿过买房首付或孩子的学费,其他人要求计算在内。
- 拖延。 如一年毫无进展,猜疑便随之而来。
法律提供什么
受益人有权获得遗产的相关信息:可以要求查看遗嘱副本、资产清单,并在适当时候获得正式账目。最高法院可以命令执行人提交账目、推进遗产管理,严重时可将其撤换,改由独立管理人处理。在维州,被遗漏或分配不足的兄弟姐妹,可在授予书发出后六个月内提出家庭供养索偿;逾期须经法院批准。
法律无法修复家庭关系,但可以防止任何一方控制、拖延或损害其他人的权益。
真正能解决纠纷的方法
- 及早公开信息。 大多数兄弟姐妹纠纷源于不知情。执行人在头几个月提供资产清单和时间表,就能消除大部分疑虑。
- 独立的第三方。 专业执行人、共同执行人或管理人,使控制权不落在任何一个兄弟姐妹手中。
- 有组织的谈判或调解,在立场僵化、在律师费成为继续争下去的理由之前进行。
常见问题
担任执行人的兄弟姐妹不肯透露遗产情况,我可以怎么办?
受益人有权获得遗产的相关信息,包括遗嘱副本、资产清单,并在适当时候获得正式账目。可以先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执行人仍不配合,最高法院可以命令其提交账目、推进遗产管理,严重时可将其撤换,改由独立管理人处理。
在维州,对遗嘱提出异议有多长时限?
在维州,家庭供养索偿一般须在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发出后六个月内提出。逾期提出须经法院批准,而法院并非必然批准,因此考虑索偿的人应尽早寻求法律意见。
可以撤换担任执行人的兄弟姐妹吗?
情况严重时可以。如执行人未妥善管理遗产,例如无理拖延、存在利益冲突或不提交账目,最高法院可以将其撤换,并委任独立管理人。这是一个重大步骤,法院会仔细考虑在该执行人继续任职的情况下,遗产能否得到妥善管理。
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通常如何解决?
大多数纠纷通过及早公开信息、引入独立第三方,以及有结构的谈判或调解来解决。执行人及早提供资产清单和时间表,可以消除大部分猜疑;专业执行人或管理人则可避免控制权落在任何一个兄弟姐妹手中。调解最好在各方立场僵化、律师费不断增加之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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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除另有说明外,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