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很少被公开讨论,但并不罕见。一位富有的男士每年有部分时间在墨尔本,与一位伴侣同住,而他在亚洲的家人要么不知道,要么选择不提。可能还有孩子。他去世后,另一个家庭出现了,有时在葬礼上,有时是一封律师信。
对遗产来说,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另一个家庭有什么权利?
澳洲法律承认什么
- 孩子就是孩子。 非婚生子女与其他子女地位相同,无论是在无遗嘱继承规则下,还是作为家庭供养索偿的申请人。如对亲子关系有争议,法院可命令进行亲子鉴定。
- 伴侣可以是”同居伴侣”。 在维州,与逝者以真正的家庭生活方式共同生活的人,即使从未与其结婚,也可以是合资格申请人。澳洲法院曾认定,一个人在仍有婚姻的同时,也可以处于这样的关系中。具体是否成立取决于事实:是否同住、财务往来、对外如何呈现以及关系持续时间。
- 受供养人。 完全或部分依赖逝者生活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索偿权,例如作为家庭成员。
- 为对方购买的资产。 登记在伴侣名下的公寓或多年来的转账,可能是赠与;遗产方也可能主张是代为持有。无论如何,书面记录都很关键。
家人通常想要什么
最重要的是隐私。最高法院的遗产诉讼是公开的,判决书会写出家族的名字。大多数此类事情可以不经开庭解决:及早、低调地谈判或调解,达成第一个家庭能接受、第二个家庭也能接受的结果。
给正在规划的人
如果您对不止一个家庭负有责任,无论遗嘱是否提及,法律都会注意到。主动作出安排,例如设立单独的信托或生前安排,几乎总比留给别人去争更省钱、更低调。您日常圈子以外的律师,也许是合适的谈话对象。保密本身就是您所购买的服务的一部分。
常见问题
在维州,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父亲的遗产提出索偿吗?
可以。非婚生子女与其他子女地位相同,无论是在无遗嘱继承规则下,还是作为家庭供养索偿的申请人。如对亲子关系有争议,法院可命令进行亲子鉴定。索偿能否成功,仍取决于遗嘱内容、遗产情况和子女本身的处境。
从未与逝者结婚的伴侣可以对遗产提出索偿吗?
有可能。在维州,与逝者以真正的家庭生活方式共同生活的人,即使从未结婚,也可以作为同居伴侣成为合资格申请人;法院亦曾认定这种关系可以与婚姻同时存在。具体取决于是否同住、财务往来、对外如何呈现以及关系持续时间等事实。
另一个家庭提出的索偿可以不上法庭解决吗?
通常可以。最高法院的遗产诉讼是公开的,判决书会写出家族的名字,因此大多数此类事情会通过及早、低调的谈判或调解解决,无须开庭。目标是达成第一个家庭能接受、第二个家庭也能接受的结果。
如果对不止一个家庭负有责任,应如何规划?
应主动为每个家庭作出安排,例如设立单独的信托或作出生前安排,而不是留待身后让各方争夺。无论遗嘱是否提及,法律都会承认这些责任;事先规划的安排通常比纠纷更省钱,也更能保护隐私。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为家庭、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专业顾问,就澳洲及跨境的遗产规划、遗产管理和遗产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需安排保密咨询,请致电墨尔本办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过下方表格提交咨询。我们可使用普通话、粤语及英语提供服务。
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除另有说明外,以维多利亚州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