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审阅:2026年10月28日
简要回答
如果任何一方配偶是澳大利亚公民、以澳大利亚为住所 (domicile),或已在澳大利亚通常居住满12个月,那么分居满12个月后,通常即可在澳大利亚离婚。新西兰则要求分居满两年,且须以新西兰为住所。两国分割财产的方式截然不同:新西兰以平均分割“关系财产”为起点,而澳大利亚则衡量双方的贡献和未来需要。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相互适用《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并订有双边子女抚养费协议;但离婚、扶养令和子女抚养安排命令并不能通过一般的跨塔斯曼机制在两国之间流转。
许多华人家庭横跨塔斯曼海生活:一套房子在奥克兰,另一套在墨尔本或悉尼,子女在一国读书,父母在另一国生活。由于两国之间往来便利,一段关系结束时,两国的法律体系往往都可以适用。
可以在哪里提出申请?
澳大利亚
至少一方配偶须:
- 是澳大利亚公民;
- 以澳大利亚为住所;或
- 在提出申请前已在澳大利亚通常居住满12个月。
双方须已分居满12个月,且没有和好的合理可能;同一屋檐下分居也可计算在内。结婚未满两年的夫妻,须提交婚姻辅导证明或作出说明。
新西兰
在新西兰,配偶双方分开生活满至少两年后,由家事法院 (Family Court) 解除婚姻。该期限不能通过双方协议缩短,但如已取得最终保护令 (final protection order),则无须等待。至少一方配偶须以新西兰为住所。如有未满16岁的子女,法院须确信已为子女作出妥善安排。
由于澳大利亚只要求分居12个月,在澳大利亚离婚通常可以更早办理。
财产:最关键的差异
新西兰。 根据《1976年财产(关系)法》(Property (Relationships) Act 1976),对于持续三年或以上的关系(包括事实伴侣关系),关系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只有在平均分割会造成极不公平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偏离平均分割。照顾子女和无偿劳动与有偿工作同等看待。个人财产 (separate property),例如关系开始前已拥有并一直独立保管的财产,一般不纳入分割。较短的关系适用不同规则。
澳大利亚。 不存在平均分割的推定。法院会考虑全部财产,包括关系开始前已拥有的资产、继承所得和赠与。法院会衡量双方的财务和非财务贡献,考虑照顾子女、赚钱能力和住房等未来需要,并须确信分割结果公正合理。自2025年6月10日起,这一框架已直接写入《家事法》。
如果一方拥有大量婚前财产或家族财富,上述差异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审慎并及早选择在哪国进行诉讼十分重要。
两国均有财产
新西兰的该法适用于位于新西兰的全部土地;如一方以新西兰为住所,也适用于其位于任何地方的其他财产。但该法不适用于新西兰境外的土地,例如墨尔本的房屋。
澳大利亚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全部财产,包括新西兰土地、KiwiSaver 退休储蓄余额以及新西兰的生意。澳大利亚法院不能直接变更新西兰的产权登记,但可以命令一方转让或出售该财产,或通过调整澳大利亚资产的分配来平衡。KiwiSaver 不属于澳大利亚养老金 (superannuation),不能依据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分割法律进行分割,但其价值会计入考虑。
只有当澳大利亚明显是不适当的审理地时,澳大利亚法院才会拒绝审理案件。如果两国都已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可能需要决定由哪一方的程序继续进行。
判令能否跨越塔斯曼海执行?
《跨塔斯曼诉讼法》(Trans-Tasman Proceedings Act) 允许许多民事判决在另一国登记和执行。但该法明确排除离婚、配偶及子女扶养费的执行、子女抚养费,以及有关子女照顾和福利的命令。这些事项各有其自身的安排:
- 离婚。 两国各自依照本国的承认规则承认对方的离婚。
- 子女。 两国之间适用《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某些情况下,子女抚养安排命令可依据家事法相关条例进行登记。
- 子女抚养费。 适用双边协议(见下文)。
澳大利亚的家事法财产判令能否依据跨塔斯曼机制在新西兰登记,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和解条款应在起草时确保可以在两国履行,而不依赖登记。
子女
在澳大利亚,子女抚养安排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依据作出;自2024年5月起,已不再推定父母平等分担父母责任。新西兰法院同样将子女的福祉和最大利益放在首位。
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迁居
由于两国往来十分便利,一方父母可能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带子女跨越塔斯曼海迁居。迁居需要取得另一方父母的同意或法院命令。
不当带离或扣留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相互适用《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如子女被不当地从澳大利亚带往新西兰或被扣留在新西兰,留守一方父母可通过澳大利亚的中央机关申请送还子女。请尽快采取行动。为防止子女被带离,澳大利亚法院可将子女列入家事法观察名单 (Family Law Watchlist) 并限制其出行。
子女抚养费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订有双边子女抚养费协议。一般而言,由收款方父母居住国的子女抚养费机构进行评估,两国机构相互合作收取和执行抚养费。
协议
根据新西兰《财产(关系)法》订立的排除适用协议 (contracting-out agreement)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且每一方都必须获得独立法律意见,并由提供意见的律师作出证明。如协议会造成严重不公,新西兰法院可以撤销该协议。夫妻也可以约定以哪国法律规管其财产,但只能在关系开始时或开始之前作出约定。
澳大利亚的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 (BFA) 有类似的形式要求,但撤销的标准不同。在两国都有资产的夫妻,应考虑订立同时适用两国制度、相互协调的协议。
通过协商解决
调解(包括线上调解)适合跨塔斯曼家庭。达成的协议可以在澳大利亚制作成同意令 (consent orders),并在新西兰采取相应步骤。
常见问题
我们住在奥克兰,但都是澳大利亚公民。可以在澳大利亚离婚吗? 可以。澳大利亚公民身份足以使澳大利亚对离婚具有管辖权,分居满12个月后即可申请。
新西兰是否五五分割财产? 对于持续三年或以上的关系,关系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一般不纳入分割。
澳大利亚法院可以分割我们在奥克兰的房子吗? 法院会将其价值计算在内,并可命令一方转让或出售该房产,或调整澳大利亚资产的分配。
前伴侣未经我同意把孩子带到了新西兰。我该怎么办? 可以提出海牙公约送还申请。请尽快行动。
跨越塔斯曼海后,子女抚养费还能执行吗? 可以。两国的双边协议允许在两国之间评估和收取抚养费。
我们如何提供协助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 (Chua Tan Associates) 自1990年起在墨尔本执业,为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都有住房、生意和子女的华人家庭提供法律意见。如需在新西兰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会与新西兰律师合作。
本所主理律师蔡智勋律师是国家认证调解员 (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家事纠纷解决 (FDR) 从业者及家事法仲裁员,并提供线上调解。我们可协助您:
- 决定在哪里以及何时提出申请;
- 处理涉及新西兰资产的财产分割;
- 跨塔斯曼海的海牙公约送还申请及迁居事宜;
- 为在两国均有资产的夫妻订立财务协议。
初次咨询为付费的30分钟咨询,可通过视频或在墨尔本面谈进行。欢迎联系我们预约。
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有关新西兰法律的内容仅为概述;如需在新西兰办理相关手续,可能需要新西兰律师的意见。
官方资料来源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跨国离婚与分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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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智勋,律师及调解员,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墨尔本)。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