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一家由父亲在吉隆坡创办、在墨尔本设有子公司的家族企业,经营了三十年。大儿子一直在公司帮忙,小女儿在悉尼当医生,二儿子的太太近年也开始参与管理。父亲心里早有打算,却从未写下来,也从未和孩子们坦白谈过。直到他突然生病,家人才发现:谁有权签字、谁来接班、股份怎么分,都没有答案。
“富不过三代”的说法在华人社会流传甚广。传承失败往往不是因为生意不好,而是因为家族关系、控制权和法律文件没有提前理顺。本文介绍亚洲家族企业在跨境传承中常见的难点,以及可以使用的法律工具和沟通方法。
一、为什么亚洲家族企业的传承特别难
常见的原因包括:创始人习惯一人决策,公司治理依赖个人权威;“家和万事兴”的观念让家人回避敏感话题;兄弟姐妹之间“平均分配”与“能者多得”的期待相互冲突;姻亲参与经营后,界限变得模糊;而在澳洲、英国或美国受教育的下一代,往往有自己的事业规划,不一定愿意回来接班。
我们对此有切身体会。蔡庆伟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一家两代人共同执业的家族律所,蔡庆伟律师(Kin Wee Chua)与儿子蔡智勋(Justin Chua)律师一同执业。交接不仅是文件问题,更是两代人之间关于角色、期待和信任的对话。
二、家族宪章与家族会议
家族宪章(family constitution 或 family charter)是家族成员共同商定的书面规则,内容可以包括:家族的价值观与愿景;家族成员进入企业工作的条件(例如学历、外部工作经验);股息政策;姻亲能否持股或担任职务;以及发生分歧时的处理程序。它通常是一份“道德约定”,本身未必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关键条款应当落实到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中。
制定宪章的过程本身同样重要。定期召开、有人主持的家族会议(family meeting),让每一位成员都有机会表达意见,往往能在矛盾激化之前发现问题。
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章程(company constitution):澳洲公司可以采用《2001年公司法》中的可替换规则(replaceable rules),但家族企业通常需要量身定制的章程,规定董事任免、股份转让限制和优先购买权。
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处理股东去世、离婚、丧失行为能力或离开企业时股份如何处理,以及僵局(deadlock)的解决机制和估值方法。
以保险支持的买卖协议(buy-sell agreement):约定某位股东去世或严重伤病时,其他股东买入其股份,所需资金由人寿或伤残保险提供。保单的持有方式和税务影响必须与财务顾问及会计师共同确定。
信托控制权与持久授权书:如果企业通过家族信托持有,必须规划委任人(appointor)的继任,因为它不会随遗嘱自动转移。企业主还应依据维州《2014年授权书法》签署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以便在丧失行为能力时有人可以处理财务事务。但要注意,授权代理人一般不能代替您担任董事,因此公司章程中的董事继任安排也要同步考虑。
四、跨境结构:澳洲公司由海外持有
许多家族的澳洲公司由马来西亚、新加坡或香港的控股公司持有。这时,真正的传承往往发生在海外控股公司层面,适用当地的公司法和继承法:创始人的马来西亚或新加坡遗嘱、当地的遗产认证程序,都会影响澳洲公司的控制权。两地文件必须互相衔接,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指示。
在澳洲层面,私人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澳洲的董事,所有董事在获委任前须取得董事身份编号(director ID)。如果唯一的澳洲居民董事去世或离开,公司可能立即面临合规问题。此外,外国人持股的公司在购买维州住宅时可能被视为外国购买者,需缴纳附加印花税和土地税附加税;股息汇往海外的税务处理也须由会计师负责。
五、先调解,后诉讼
家族企业纠纷一旦进入法院,例如股东提出压迫行为救济(oppression remedy)或申请清盘,往往耗时费钱,而且公开审理会令家族关系难以修复。调解(mediation)是保密的,由中立的调解员协助各方找出可行的方案,更符合许多华人家庭“家丑不外扬”的考虑,也更能保住企业和家人之间的关系。
蔡智勋律师是经澳洲家族企业协会(Family Business Association)与阿德莱德大学培训的认可家族企业顾问(Accredited Family Business Advisor),也是全国认证调解员(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需要说明的是,担任调解员时须保持中立,不能同时代表任何一方提供法律意见;各方可以各自另行咨询律师。
六、我们如何协助
我们可以起草和审阅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买卖协议、信托契约修改、遗嘱和持久授权书,协调澳洲与海外的文件,并主持家族会议,帮助家人用普通话、粤语或英语把难以开口的话题摆上桌面。
实用清单
- 列出企业的完整持股结构,包括海外控股公司和信托。
- 确认每一层公司的董事、股东、签字权,以及澳洲居民董事是谁。
- 检查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是否处理股东去世、离婚和离开的情况。
- 与财务顾问评估以保险支持的买卖协议。
- 签署澳洲及海外的遗嘱和持久授权书,并确保彼此一致。
- 召开第一次有人主持的家族会议,讨论接班意愿和期待。
常见问题
家族宪章有法律约束力吗?
通常没有,或只有部分条款有约束力,视起草方式而定。它的价值在于让家人对规则达成共识。需要强制执行的内容,应当写入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
我已经立了遗嘱,还需要股东协议吗?
需要。遗嘱只决定您的股份交给谁,却不能约束其他股东,也不能解决接收股份的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估值和退出问题。股东协议和遗嘱应当配合起草。
我的子女都在海外,澳洲公司还能继续运作吗?
可以,但私人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通常居住在澳洲的董事。如果家人都不在澳洲,就需要提前安排合适的人选,并在公司章程和授权文件中预先规划。
持久授权书可以让我的儿子代我管理公司吗?
持久授权书可以授权他处理您的财务事务,例如以股东身份行事,但一般不能让他代您担任董事。董事职位的继任应在公司章程中另行安排。
家族会议可以用中文进行吗?
可以。我们可以用普通话、粤语或英语主持会议,也可以通过视频让身在海外的家庭成员一起参加。
传承规划越早开始,选择越多。无论您的企业在墨尔本、吉隆坡、新加坡还是香港,都欢迎致电 03 9602 3988 或在线联系蔡庆伟律师事务所。我们自1990年起在墨尔本执业,可以在墨尔本市中心办公室面谈,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与分散在各地的家庭成员一同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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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