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的父母一年里半年住在墨尔本帮忙照顾孙辈,半年回到上海、吉隆坡、新加坡或香港。平时一切顺利;可一旦父亲在墨尔本突然中风住院,或母亲在国内被诊断出认知障碍,子女往往才发现:没有人有法律权限替父母签字、处理银行账户或作医疗决定。
本文以维州法律为基础,说明应提前准备哪些文件、两个国家的文件如何衔接,以及家庭内部最常见的风险。
一、维州的核心文件:持久授权书与医疗处置决定人
根据维州《2014年授权书法》(Powers of Attorney Act 2014 (Vic)),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可涵盖财务事务、个人事务或两者,可以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也可以让不同的人负责不同事务。与普通授权书不同,它在本人丧失决策能力后仍然有效。
签署时须有两名独立成年见证人在场,其中一名须为获授权见证人(例如太平绅士或注册医生)。见证人须确认本人看来是自愿签署并具备决策能力;代理人也须签署接受委任。父母若不懂英文,应安排合格口译员,确保他们真正理解文件内容。
持久授权书不涵盖医疗决定。根据《2016年医疗处置规划与决定法》(Medical Treatment Planning and Decisions Act 2016 (Vic)),须另行委任医疗处置决定人(medical treatment decision maker),也可订立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care directive)。委任文件同样须有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须为注册医生或有权见证宣誓书的人士,被委任者不能担任见证人。
如果没有委任,法律设有先后顺序:VCAT委任的监护人、配偶或同居伴侣、主要照顾者、成年子女、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中,第一位可联系且愿意并能够作决定的人。例如:父亲在墨尔本住院,母亲在国内一时联系不上,在澳洲的长子可能依顺序成为决定人,但这未必是父亲本人的意愿。
二、维州授权书在海外能用吗?
一般不能自动使用。维州文件依据维州法律设立,海外银行、土地登记机关或医院是否接受,取决于当地法律和机构要求。较稳妥的做法,是在父母资产或常住所在地另行订立当地文件:
- 新加坡:依据《2008年精神能力法》(Mental Capacity Act 2008)订立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须由认可的证明人(certificate issuer,如认可医生、执业律师或精神科医生)出具证明,并向公共监护人办公室(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登记,可涵盖个人福利和财产事务。
- 香港:依据《持久授权书条例》(第501章)订立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须在注册医生及律师面前签署,只涵盖财产和财务事务,不包括医疗及个人照顾;本人丧失精神能力后,须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登记,代理人才可继续行事。
- 马来西亚:授权书一般依据《1949年授权书法》(Powers of Attorney Act 1949)订立。据我们了解,马来西亚尚在讨论设立在本人丧失能力后仍持续有效的授权制度,现行授权书在本人丧失能力后的效力须由马来西亚律师确认。
- 中国内地:《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法律只要求书面形式,但实务中通常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处理银行和不动产事务,往往还需另办公证委托书。
文件签署地与使用地不同时,还要处理认证。本所的公证员(Notary Public)可为在澳洲签署、拟在海外使用的文件办理公证。中国内地自2023年11月7日起适用《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Apostille Convention),澳洲文件经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认证后,一般无须再办理领事认证。
三、没有授权书怎么办:VCAT监护与财产管理
如果父母已丧失决策能力而事先没有持久授权书,家人可向维州民事与行政裁判庭(VCAT)依据《2019年监护与管理法》(Guardianship and Administration Act 2019 (Vic))申请委任监护人(guardian,负责个人与生活事务)及/或财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负责财务和财产)。VCAT通常优先考虑合适的亲友;没有合适人选时,可能委任公共监护人(Public Advocate)或State Trustees。
这一程序需要医疗证据和时间,兄弟姐妹之间也可能为由谁担任而起争执,获委任者通常还须承担持续的报告义务。在父母仍有能力时订立持久授权书,通常可以避免走到这一步。
四、家庭内部的财务滥用风险
长者财务滥用(financial elder abuse)最常发生在家庭内部,而且往往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先借用一下”或“反正以后也是我的”。常见情形包括:代理人把父母的钱转入自己账户;以父母名义借款或提供担保;在其他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动房产安排。
维州法律要求代理人为本人利益行事,将本人财产与自己的财产分开,并保存准确记录;滥用权限的代理人可能被VCAT撤销委任,并可能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实务上可以考虑:委任两位代理人共同行事;要求代理人定期向另一位家庭成员报告账目;在文件中明确是否允许向家人赠与。
五、“老人房”安排:父母出钱,风险在谁?
常见做法是父母卖掉自己的房子,出资在子女的物业上加建独立住所,或把钱交给子女买房,以换取终身居住权。Centrelink称之为“granny flat interest”:为终身居住权付出对价,但不持有产权。Services Australia认可几类安排,但若在此之外另行转移资金,可能适用赠与规则;若父母在五年内搬离且原因在设立时已可预见,还可能被评估为资产剥夺(deprivation)。
法律上更大的风险是:父母的钱变成了子女名下的房产。一旦子女离婚、破产、去世或与父母关系破裂,父母可能很难取回资金。建议签订书面家庭协议,写明出资金额、居住权、退出机制(例如物业出售时如何分配)以及父母入住养老院时如何处理。书面安排还可能影响资本利得税(ATO对符合条件的书面granny flat安排设有豁免),应同时咨询税务顾问。
六、父母签证与家庭分歧
父母签证分为缴费类(contributory)和非缴费类,名额有限、轮候时间以年计算;内政部估计新递交的缴费类父母签证需时约18年,非缴费类更长。因此许多父母实际上长期以临时签证往返两地,其在澳洲的身份、医疗和养老安排都需要另作考虑。
谁照顾父母、父母住在哪里、钱怎么用、房子将来归谁,这些问题在兄弟姐妹分居不同国家时尤其容易激化。长者调解(elder mediation)让父母和子女在中立调解员协助下坐下来商量,也可以跨时区通过视频进行,父母本人的意愿始终处于核心。本所主理律师蔡智勋(Justin Chua)是全国认可调解员(Nationally Accredited Mediator),从事长者调解,可以用普通话或英语主持这类家庭会议。
实用清单
- 父母仍有决策能力时,订立维州财务及个人事务持久授权书;
- 另行委任医疗处置决定人,并考虑预先医疗指示;
- 在父母常住地或资产所在地订立当地文件(新加坡LPA、香港EPA、内地意定监护等);
- 为跨境使用的文件安排公证、附加证明书及翻译;
- 整理父母在各国的银行账户、物业、保险和医疗资料清单;
- 涉及父母出资的住房安排,签订书面家庭协议;
- 家庭出现分歧时,及早考虑调解。
常见问题
父母只会说中文,可以在维州签授权书吗?
可以。关键在于父母理解文件内容并具备相应的决策能力。应安排合格口译员,见证人也须确认他们看来是自愿签署并具备决策能力。
父亲已被诊断出认知障碍,还能签授权书吗?
诊断本身不等于丧失决策能力,关键是签署时他是否能理解该项决定。如有疑问,可请医生评估并记录。如已不具备能力,通常只能向VCAT申请委任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香港的持久授权书能处理墨尔本的房产吗?
一般不能直接使用。维州物业通常需要依据维州法律订立的持久授权书。建议在两地分别订立文件,并确保内容相互协调。
持久授权书什么时候生效?
可以在文件中约定生效的时间或情形,例如立即生效,或在本人丧失决策能力时才生效。不同安排各有利弊,应结合父母常住海外、需要在澳洲处理事务的频率来决定。
兄弟姐妹对父母的照顾和财产有分歧,一定要上VCAT吗?
不一定。很多分歧可以通过家庭会议或长者调解解决,成本更低、关系也更容易维持。如代理人涉嫌滥用权限,VCAT可以审查并在必要时撤销委任。
蔡庆伟律师事务所自1990年起在墨尔本执业,以普通话、粤语和英语为跨境家庭处理遗产继承、家事法、物业、商业、移民及公证事务。如您正在为两地生活的父母做安排,欢迎致电 03 9602 3988 或在线联系我们,可到我们位于墨尔本市中心的办公室面谈,也可以通过视频沟通,方便海外的家人一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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