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移居澳洲的香港及中國內地家族,有一點比大多數事情都重要: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家庭成員移居澳洲,會改變現有信託、公司及投資的處理方式,而許多選擇只在移居之前可行,之後便不再適用。
為何時機重要
澳洲稅務居民一般須就全球收入納稅。 家庭成員一旦成為澳洲稅務居民,海外資產的收入和收益可能須在澳洲納稅。部分臨時簽證持有人的處理方式不同,因此簽證類別和預計居留時間也應納入規劃。
外國信託有特別規定。 外國信託向澳洲居民受益人作出的分配可能須在澳洲納稅,在某些情況下,以往年度的累積收入也會被徵稅並加收利息。此外,澳洲的”轉讓人信託”規則可能把外國信託的收入歸屬於曾向該信託轉讓財產或服務的澳洲居民。這些規則是否適用,可能取決於資產轉讓的時間以及轉讓人當時的居民身份。
母國的義務仍然存在。 視乎戶籍、家庭及經濟利益所在等因素,家庭成員即使住在澳洲,仍可能是中國內地稅務居民。中國稅務機關對境外收入明顯更加積極:2026年1月公開鼓勵居民自查並申報境外收入,部分地區也要求個人就以往年度進行自查。中國法律如何處理向離岸信託注資及從中取得分配,應在任何重組之前向中國內地稅務顧問確認。
信息會被交換。 根據共同申報準則(CRS),賬戶信息在澳洲、香港、中國內地、新加坡及許多其他法域之間流通。規劃應以完全透明為前提。
實際步驟
- 在獲批簽證之前,而不是抵澳之後檢視。 列出每一個信託、公司、賬戶和物業,誰擁有、誰控制。
- 在每個相關國家取得稅務意見,瞭解移居的後果,包括澳洲的居民身份測試和母國的居民身份規則。
- 檢視信託契據。 受益人是誰;受益人成為澳洲居民後,分配和累積如何處理;以及身故或喪失能力時控制權如何轉移。參見離岸信託的澳洲資產與受益人。
- 訂立澳洲的遺產文件。 澳洲遺囑和持久授權書,與香港或內地的遺囑互相配合,避免互相撤銷。參見多國遺囑。
- 保存價值和日期的記錄。 成為居民時的市場價值,以及向信託轉讓資產的歷史,日後可能十分重要。
我們如何協助
我們就移居澳洲的法律事項為香港及中國內地家族提供意見:澳洲遺囑和授權書、有澳洲受益人的離岸信託的處理,以及與家族在澳洲和亞洲的稅務顧問協調。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我們不提供稅務意見,稅務結果應向各法域的合資格稅務顧問確認。蔡智勳為全國認可調解員及STEP附屬會員。
常見問題
移居澳洲的家族應在什麼時候檢視信託?
應在相關家庭成員成為澳洲稅務居民之前。有些規劃選擇只在移居前可行,移居後再檢視可能成本更高或效果較差。
香港或新加坡信託的分配在澳洲要納稅嗎?
受益人成為澳洲稅務居民後,可能需要。在某些情況下,以往年度的累積收入也會被徵稅並加收利息。結果取決於信託及其歷史,須取得具體稅務意見。
移居澳洲是否就不再是中國內地稅務居民?
不一定。中國的居民身份取決於戶籍、家庭和經濟聯繫以及在中國的時間等因素。家庭成員可能在兩國都有義務,應分別取得意見。
移居澳洲後需要訂立新的遺囑嗎?
強烈建議訂立。澳洲遺囑可確保澳洲資產得到有效管理,並應與香港、中國內地或其他地方的現有遺囑互相配合。
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遺囑執行人、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如需安排保密諮詢,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61 3 9602 3988,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我們可使用普通話、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
蔡智勳,律師及調解員,蔡慶偉律師事務所(墨爾本)。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除另有說明外,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